《吏部條法》是南宋的一部法典。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吏部條法
- 創作年代:南宋
- 卷數:14
- 類別:法典
內容簡介
作品目錄
- 1.差注門一
- 2.差注門二
- 3.差注門三
- 4.差注門四
- 5.差注門五
- 6.差注門六
- 7.奏辟門
- 8.考任門
- 9.宮觀廟門
- 10.印紙門
- 11.薦舉門
- 12.關門
- 13.改官門
- 14.磨勘門
《吏部條法》是南宋的一部法典。
《吏部條法》是南宋的一部法典。內容簡介《吏部條法》其內容包括差注、奏辟、考任、關升、磨勘等門類,都屬於官吏任用與管理方面的規定。《吏部條法》原書已佚,現在尚可看見的是收入《永樂大典》的那部分。宋代吏部是主管人事行政的機關...
又據《玉海》卷六十六載,淳熙六年(1179年)正月庚午,朝臣趙雄上奏說:“士大夫罕通法律,吏得舞文,今若分門編次,聚於一處,則遇事悉見,吏不能欺。”孝宗採納這一建議,詔令編修敕令所收集敕令格式申明,模仿《吏部七司條法總類》,“隨事分門,纂為一書”。敕令所在淳熙七年(1180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奏...
先是,宋代吏部七司有《條法總類》,作為各司辦事的依據。淳熙(1174~1189)時,宋孝宗命按七司所掌政事分類,改編成《淳熙條法事類》,以便檢閱。寧宗(1194~1224在位)時依淳熙故事,命宰相謝深甫等據慶元四年(1198)九月所頒《慶元重修令格式》改編成《慶元條法事類》。書成於嘉泰二年(1202) 八月,於次年...
差法,漢語詞語,讀音chà fǎ,意思是吏部選授官吏的條例,又稱《差注條法》;指徭役賦斂;做法。出自《宋史·選舉志四》,。解釋 吏部選授官吏的條例,又稱《差注條法》。2. 指徭役賦斂。3. 猶做法。出處 《宋史·選舉志四》:“吏部尚書蔡洸以改官、奏薦、磨勘、差注等條法,分門編類,名《吏...
宋理宗淳祐二年(公元1242),“詔進納入官犯贓人永不許注授”。83這當然是反映了“進納入官犯贓”者過多的史實。淳祐十一年,又規定“納粟人雖有考第、舉主,並不聽闢為(縣)令”。從殘存的《吏部條法》看來,當時對進納人的差注、辟舉、關升、磨勘等,較前代或有所修改和補充,今分別介紹於下。(...
處分之例,官制名。即處分之條例。清代處分之例分六屬,即吏屬、戶屬、禮屬、兵屬、刑屬、工屬。吏屬有十五目,即公文、降罰、升選、舉劾、考績、赴任、離任、本章、印信、限期、歸旗、事故、曠職、營私、書役; 戶屬有十二目, 即倉場、漕運、田宅、戶口、鹽法、錢法、關市、災賑、催征、解支、...
古代律法,六律律法“六律”即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吏律是關於官吏違反職責的懲罰規定,戶律是關於違反稅收、田地房屋、婚姻家庭繼承、契約等管理秩序的懲罰規定,禮律是關於違反禮儀或祭祀制度的懲罰規定,兵律是關於違反國家邊防、軍政、郵政制度的懲罰規定,刑律是關於賊盜、殺人、鬥毆、姦淫、...
《舊唐書·於邵傳》:“獨孤授舉博學宏詞,吏部考為乙第,在中書升甲科,人稱其當。”《新唐書·選舉志上》:“凡進士,試時務策五道、帖一大經。經、策全通為甲第;策通四、帖過四以上為乙第。凡明法,試律七條,令三條,全通為甲第,通八為乙第。”〔清〕王夫之《家世節錄》:“以對策中犯副考朱黃...
史實的真相是: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各部院署條例並存,共同構成條例文書的全貌。本書的出版,為重述明清法史提供了珍貴資料。圖書目錄 【全書目錄】第一冊 條例備考 吏部 戶部 〔明〕不著輯者,明嘉靖刻本 第二冊 條例備考 禮部 兵部卷一、卷二 〔明〕不著輯者,明...
”內降差除四人,奏言:“願陛下以仁祖為法,大臣以杜衍為法。”檜始不樂。又論國用、軍政、士民三弊,高宗曰:“國用當藏之民,百姓足則國用非所患。”又言薦舉改官之弊,宜聽減舉員,詔吏部措置。檜所厚權戶部尚書梁汝嘉將特賜出身,除兩府,汝嘉聞葵欲劾之,謂中書舍人林待聘曰:“副端將論君...
1856年,為擴大在華權益,英、法聯合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1858年5月20日,英法聯軍在俄國和美國的支持下,攻陷天津大沽炮台,直逼天津和北京。清政府指派東閣大學士總理刑部事務桂良、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花沙納為欽差大臣與英、法議和。桂良等人被迫同意了法國代表J.-B.L.葛羅提出的大部分條款,但對公使...
《續資治通鑑·宋太祖乾德元年》:“癸酉,吏部尚書 張昭 等詳定五刑之制,凡流刑四,徒、杖、笞刑各五。”釋義 流刑即流放。起源於氏族社會後期,在奴隸社會就已存在,但僅適用於奴隸主貴族和同族人的某些犯罪。《史記·殷本紀》說:“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湯法,亂德,於是伊尹放之桐宮”。...
唐代始以侍郎為三省(中書、門下、尚書)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詳見“三省六部”條)。韓愈曾先後任過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師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費禕、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譚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見袁世凱,特賞侍郎。”袁世凱為兵部侍郎。【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
唐·韓愈《息國夫人墓志銘》:“﹝夫人﹞御僮使,治居第生產,皆有條序。”宋·曾鞏《江都縣主簿王君夫人曾氏墓誌》:“﹝曾氏﹞獨任家政,能精力,躬勞苦,理細微,隨先後緩急為撙節,各有條序。”南朝·陳·徐陵《在吏部尚書答諸求官人書》:“爾時州州自帝,郡郡稱王,天下干戈,尚無條序。”《宋史·...
康熙、雍正、乾隆三代,朱軾曾先後擔任浙江巡撫、吏部尚書等重要職務。在他任職期間,多次主持修建蘇、滬、浙等地的海塘。康熙五十九年(公元1720年),他綜合過去各方面的治塘先進技術,在海寧老鹽倉,修建了500丈新式魚鱗石塘。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七月,由於颱風和大潮同時在錢塘江口南北一帶出現,釀成一次特...
天下諸色人中,有能精通一經堪為師法者,委國子祭酒訪擇,具以名聞,將加試用。稱成康之盛,則舉措刑;贊文景之德,亦言斷獄。況自文祖太宗皇帝親錄囚徒,躬省冤滯,法官所選,豈易其人。其大理寺官屬,比來吏部所授,多非其才,宜令精選有志行詞學,兼詳明法律注擬。其有課績特殊,堪任朝獎者,台省...
趙昌言知天雄軍時,境內有小盜,他張榜曉諭:“能告賊者,給賞,牙吏即升職。”樞密使王繼英認為緝拿小盜不應當擅自懸賞,命令趙昌言更改告示。不久,趙昌言徙知鎮州,遷戶部侍郎。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趙昌言卒於家中,年65歲。朝廷追贈吏部尚書,諡號景肅。宋真宗錄用他的兒子慶嗣為國子監丞,給他俸祿讓他...
《舊唐書·代宗紀》:“其 京兆府 長安 、 萬年 宜各減丞一員,尉兩員,餘縣各減丞、尉一員。餘委吏部條件處分。”2. 指逐條逐件寫成的文字。《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肅宗文明武德大聖大宣孝皇帝中之下至德二年:壬申,上(唐肅宗)御丹鳳樓,下制:“士庶受賊官祿,為賊用者,令三司條件聞奏;其因...
嘉靖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在職與諸名士講習,學大進。令詔簡部屬為翰林,眾首擬慎中,大學士張璁欲見之,固辭不赴,乃稍移吏部郎中。官終河南參政,以忤夏言落職歸。古文卓然成家,師法曾、王,與唐順之齊名,而自以為過之。詩體初宗艷麗,工力深厚,歸田後攙雜講學,信筆自放。有《遵岩集》。
人面狗心,漢語成語,拼音是rén miàn gǒu xīn,意思是比喻容貌美好而才學低下的人。猶言人面獸心。出自《晉書·苻朗載記》。成語辨析 【近義詞】: 人面獸心 成語用法 作謂語、賓語、定語;指人的品行 成語出處 《晉書·苻朗載記》:“朗曰:‘吏部為誰,非人面而狗心,狗面而人心兄弟者乎?’王忱醜而...
嘉慶十五年(1810)舉於鄉,次年赴京寓叔父秉虔處,每夜讀書必燼銀燭兩條。1819年成進士(殿試二甲),授內閣中書,實錄館詳校,擢戶部廣東司主事。為官清正,一絲不苟,目睹戶部錢糧出納積弊,提出理財不在開捐例、加鹽價,惟在清理收支。道光八年(1828)十月任捐納房差,揭露前任假照流弊,十年吏部追查竄稿...
舉貢出身的推官選授的主要過程則與國子監的學習以及吏部的考選有關。明初,國子監的學生直接進入仕途者眾多,在國子監的教育中,政治實務得到重視;加上太祖朱元璋對律法學習的強調,國子監的學習科目中,法律知識的學習也占一定的位置。但即使是在明初,國家也以科舉考試的成功期待監生。國子監的學習和課業的考試為...
工令2條,是規定造作軍器和織造緞匹方面的法令。制定法規 明代除制定律誥、例、令等法規外,還進行了《明條法事類纂》和《明會典》的彙纂工作。《明條法事類纂》是弘治(1488~1505)時將明初以來的法令根據五刑、名例、吏、戶、禮、兵、刑、工各目分類纂集而成。計有五刑類1卷,名例類5卷,吏部類5...
此去中條踰千里,高才秀士知有幾。作者簡介 陳廷敬, 清山西澤州人,初名敬,字子端,一字說岩,號午亭。順治十五年進士。康熙間累官吏部侍郎,兼管戶部錢法,疏請錢幣改重為輕,以杜私鑄之風。歷充三朝《聖訓》、《一統志》、《明史》等館總裁官。官至文淵閣大學士。所作古文,為汪琬所賞,詩亦為王士...
紹興十五年進士,累官吏部郎,兼太子侍讀,進國子司業、宗正少卿,以直龍圖閣出知寧國府。卒諡文肅。其詩文有《景望集》,今已不傳。此乃所作《尚書講義》,皆摘其大端而論之。凡二十九條,每條各標題其目。《浙江通志》稱:“伯熊邃於經術,紹興末伊洛之學稍息,伯熊復出而振起之。”劉塤《隱居通義》亦...
東圖玄覽編 東圖玄覽編,中國書畫著錄書。明代詹景鳳著。景鳳,字東圖,號白岳山人,休寧(今屬安徽)人。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舉人,以南豐教諭,任吏部司務。工詩、書、畫。四卷,附錄一卷。所記歷代法書名畫,凡600餘條,又碑帖書畫題跋38則。其鑑賞不斤斤於款識印章,而詳究筆墨法度。
擢進士,又舉宏辭。再調藍田尉。久之,以左拾遺為翰林學士,進起居舍人。元和時,累官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穆宗立,出為劍南、東川節度使。文宗時,以吏部尚書代王播總鹽鐵,為政刻急,始變法,益其稅以濟用度,民生益困。“甘露之變”發生,王涯被禁軍抓獲,腰斬於子城西南隅獨柳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