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名色
- 別名:色支
- 隸屬:屬十二緣起之第四支
- 含義:概括一切精神與物質之總稱
詞目,拼音,引證解釋,佛教語“名色”概述,一名,二色,
詞目
名色
拼音
míng sè
引證解釋
1、有名的美色。指著名的美女。
唐 孟棨 《本事詩·情感》:“﹝ 韓翃 ﹞鄰有 李 將妓 柳氏 ……間一日,﹝ 李 ﹞具饌邀 韓 。酒酣,謂 韓 曰:‘秀才當今名士, 柳氏 當今名色,以名色配名士,不亦可乎?’”
2.名目;名稱。
宋 汪應辰 《與周參政書》:“近戶部行下,以今歲下半年賦,限七月內令以其他名色,先次兌那,起發一半。”
明 屠隆 《彩毫記·海青死節》:“[侍臣]請皇帝穿袍。[浄]這教做甚么名色?[侍臣]這教做滾龍袍。”
清 魏源 《籌鹺篇》:“又有南北兩局員換給水程之費,三關委員截票放行之費,名色百出,不可勝臚。”
孫犁 《讀》:“至於‘三角’之作,或人擾亂其間,雖改朝換代,變化名色,皆為公式,不足談也。”
3.名義。
《東周列國志》第五二回:“ 靈公 一心貪著 夏姬 ,把游幸當個名色,正是‘竊玉偷香真有意,觀山玩水本無心’。”
清 曹雪芹 《紅樓夢》第一回:我師何必太痴!我想歷來野史的朝代,無非假借漢、唐的名色;莫如我這石頭所記不藉此套,只按自己的事體情理,反倒新鮮別致。
《天雨花》第二十回:“小姐自知難伉儷,名色夫妻過一生。”
4.佛教語。五蘊(受、想、行、識四蘊為名,色蘊為色)之總稱。
《功德經》卷下:“絕諸名色,盡諸欲垢,斯等疾逮無量功德。” 唐 李邕 《東林寺碑序》:“眾生可度,名色兩忘。”
佛教語“名色”概述
梵語na^ma-ru^pa,巴利語同。為名與色之並稱。又名色亦為五蘊之總稱;此乃因五蘊中受、想、行、識等四蘊為心法,無形體可見,而須藉名以詮顯之,故稱四蘊為名;色蘊系極微所成,為有質礙之物體,故稱為色。
關於名色之意義,諸宗派有不同之解說:有部等由胎生學理解十二緣起,主張十二緣起之各支皆以五蘊為體。其中,托胎結生時之一剎那位之五蘊,稱為識、識支;托胎後,在眼、耳、鼻、舌四色根未起,六處未滿之前的胎內五位,稱為名色、名色支。然唯識宗則以名色支為異熟蘊之種子,即識等五支由無明、行二支之資助,能引生當來之果,稱為異熟無記之名言種子,其中,除本識、六根、觸、受之種子外,其餘皆為名色。或謂五蘊之種子皆為名色。
此外,若將十二緣起由論理之條件與關係來說,則緣識而有名色,緣名色而有六處,即名色為識之對象,依六處之機能,由識認知一切法。[長阿含卷十大緣方便經、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三、俱舍論卷九、成唯識論卷八、瑜伽師地論卷九、卷五十六、卷九十三、順正理論卷二十六、大乘義章卷四、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下](參閱‘十二因緣’337)
FROM:【佛學大詞典】
一名 二色
今辨法界初門。先從名色而始者。至論諸法本原清淨。絕名離相。尚非是一。何曾有二。不二而辨其二者。以行者初受一期妄報歌羅邏時。但有名色二法。當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攝一切法。即是一切法。若諸大聖分別說一切法門。皆約名色而分別之。無有一法出於名色。故智度論偈雲
一切諸法中 但有名與色
若欲如實觀 但當觀名色
雖痴心多想 分別於異事
更無有一法 出於名色者
一名
心但有字故曰名也。即是心及相應數法。雖有能緣之用而無質礙可尋。既異於色而有心意識及諸數法種種之別名。故謂之為名也
二色
有形質礙之法謂之為色。是十入及一入少分。皆是質礙之法。並無知覺之用。既異於心意識法。故稱為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