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鼓勵農民進城務工就業若干規定》在2005.07.29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鼓勵農民進城務工就業若干規定
- 頒布時間:2005年07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9月01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鼓勵農民進城務工就業若干規定》在2005.07.29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吉林省鼓勵農民進城務工就業若干規定》在2005.07.29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引言經2005年7月13日省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二00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具體內容第一條 為了增加農...
第二十三條 有以下規定情形的,視為就業歧視:(一)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錄用標準的;(二)無特殊崗位需要不招用殘疾人的;(三)對進城就業的農業富餘勞動...
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涉及多個方面,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結合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制定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的具體管理辦法和服務措施。近期,要集中對涉及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的不合理規定進行清理,並針對剋扣和拖欠工資等突出問題...
進城務工人員是指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農村居民,是中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湧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他們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閒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
一、進一步做好促進農民進城就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一)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進城就業等方面的歧視性規定及不合理限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繼續清理對企業使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取消對農民進城就業的職業工種限制,不得干涉企業自主合法使用農...
進城就業的農民工要努力適應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遵守城市公共秩序和管理規定,履行應盡義務。(三十八)發揮社區管理服務的重要作用。要建設開放型、多功能的城市社區,構建以社區為依託的農民工服務和管理平台。鼓勵農民工參與社區自治...
為貫徹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決定的意見》(吉政發[2004]9號)精神,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的意見》(教基[2004]4號)要求,現就加強我省農村地區“兩基”鞏固...
關於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405號)關於將農民工管理等有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支出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預[2003]561號)關於全面清理整頓外出或外來務工人員收費的通知...
孫曉一研究員講:能夠成立勞動力資源開發促進會,這是一個解決創業就業問題的一個新理念。對振興吉林經濟有促進力度。省電視台農村部高級記者高國臣講: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民離土離鄉進城務工就要有技術,解決“三農”問題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
第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目勞動法及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二部分 就業須知與勞動契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 職業介紹服務規程(試行...
農民工進城就業指南/農民進城務工素質培養叢書 《農民工進城就業指南/農民進城務工素質培養叢書》是2010年2月哈爾濱工程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作者是鄧先播。
1.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湧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大量農民進城務工或在鄉鎮企業就業,對我國現代...凡經教育行政部門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學習的農民工子女,一律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加收借讀費及其他任何...
農民進城落戶後可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與個人按規定分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十九)健全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農民進城落戶後在落戶地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享受當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全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種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不得以解決城鎮勞動力就業為由清退和排斥農民工。積極開展城鄉統籌就業試點工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廣。(九)進一步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原則,做好進城務工就業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第四條 進城務工就業人員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各項權利。任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錄用標準。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招用進城務工就業的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應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嚴格...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農民工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和勞動權益,不得制定和組織實施任何針對農民工的歧視性規定、措施以及不合理限制。第二章 就業服務 第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安全技能培訓和...
要從我市實際出發,針對進城農民工的流動現狀,在戶籍、農民工子女入學、住房等問題上給予政策優惠。要清理和取消各類限制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的規定和不合理收費。(五)勞務輸出拓展工程。一是拓展勞務輸出基地。依託市政府駐外辦事處、駐外...
為了做好農民進城務工人員(以下簡稱農民工)職業培訓工作,提高農民工的職業技能,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冀政辦〔2003〕12號)精神,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認清形勢,...
用人單位未按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簽訂勞動契約或簽訂勞動契約未按規定向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備案的,由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或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第五十二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