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決議於2014年11月20日至21日在長春舉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決議
- 召開地點:吉林省長春市
吉林省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決議於2014年11月20日至21日在長春舉行。
吉林省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決議於2014年11月20日至21日在長春舉行。主要議程全會由省委常委會主持。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省委書記巴音朝魯受省委常委會委託所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吉林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
2017年5月29日,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巴音朝魯(蒙古族)為吉林省委書記,劉國中、高廣濱為省委副書記,當選為省委常委的還有張安順、莊嚴、王君正、林武、姜治瑩、陶治國、王曉萍(女)、王凱、李景浩(朝鮮族)。第十屆 2014年8月31日,中共中央決定:巴音朝魯同志任吉林省委書記;王儒林...
吉林省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條例(2013年修正本)(2004年5月28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13年9月27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訂 2013年9月27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號公布 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正文 檔案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1992年6月,中國民主建國會吉林省第四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產生了第四屆委員會,李國泰當選主任委員,胡宏敏、郜長春、徐祚祥、崔建本當選副主任委員,崔建本兼任秘書長。1995年1月,民建吉林省四屆三次全體會議增補郭平為副主任委員,郭平兼任秘書長。1996年9月,民建吉林省四屆九次常委會增補伍龍章為副主任委員。...
2023年5月30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決定對《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條例》作出修改。(一)將第一條中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修改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
吉林省郵政條例(2013年修正本) :(2002年1月18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0年11月26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吉林省人民政府(Jili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省的國家行政機關,是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五年,實行省長負責制。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分別由省長、副省長和秘書長、廳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實行省長...
2007年11月30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07.11.30 實施時間 2008.01.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
根據1996年8月11日長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1996年11月22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的《長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章總 第一條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
根據1996年4月5日長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議通過的《關於修改〈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修正 2003年6月27日長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2003年7月31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2003年8月21日公告公布2003年9月...
關於修改〈吉林省消防條例〉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改 2012年3月23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訂)。
1988年3月18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3年5月8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一次修正,根據1998年3月25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07年5月24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期間,列席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討論了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通過了政協第十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以來提案工作情況報告的決議,政協提案委員會關於政協十屆四次...
祝洪偉 祝洪偉,曾任吉林省梅河口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人物履歷 曾任吉林省梅河口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任免 2022年8月19日,梅河口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祝洪偉的梅河口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第一屆執行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出常務委員9名,選舉王東瑜為吉林省民主婦聯主任。吉林省婦女第二次代表大會 吉林省婦女第二次代表大會於1953年5月29日在吉林市召開,6月6日閉幕。出席會議的代表300名。大會的主要任務是,傳達和貫徹中國婦女第二次代表大會精神和決議,在總結工作的基礎上確定吉林省婦女工作的...
吳偉 吳偉,曾任吉林省梅河口市應急管理局局長。人物履歷 曾任吉林省梅河口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職務任免 2022年8月19日,梅河口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吳 偉的梅河口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職務。
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0年5月23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修正案》修正 2007年3月27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修訂通過。
歷任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農業農村局局長。現任吉林省梅河口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職務任免 2022年8月19日,梅河口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任命:霍光為梅河口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所獲榮譽 2021年5月,被授予“吉林省脫貧攻堅先進個人”稱號。工作分工 協助主任(...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理的決議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6.08.04 實施時間 2006.08.04 由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6年8月4日通過,現予公布,本決議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8月4日2006年到2010年,全省組織實施深入開展法制宣傳...
測評工作。要繼續加大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要暢通民眾訴求反映渠道。要加大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決議 會議期間,與會人員就丁一同志的報告進行了分組討論。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高郵市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決議》。會上,高郵經濟開發區、高郵鎮、周巷鎮、市經信委作表態發言。
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河北省委關於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高標準高質量推進雄安新區建設的決定》、《中共河北省委關於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決定》、《中國共產黨河北省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決議》。倪岳峰就兩個《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會議決議 中...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吳邦國委員長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決定批准這個報告。基本信息 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發布文號:(2006年3月14日第...
根據2007年8月31日長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6次會議通過、2007年11月30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8次會議批准的《長春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的決定》第3次修正;根據2010年12月29日長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通過、2011年3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2023年4月4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等5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的決定。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