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審計廳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吉林省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條例》的具體要求,吉林省審計廳圍繞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流程,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等,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與指南,並及時發布各類信息。現對我廳2015年度信息公開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特點及做法
  省審計廳積極推行政府信息公開,通過拓展信息公開載體、規範信息公開程式、豐富信息公開內容,主動提供信息公開服務,確保了社會對審計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為充分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廳黨組高度重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制訂貫徹意見和具體措施,明確責任,抓好落實。通過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加強工作考核力度,實行考核結果通報制度,確保社會公眾對審計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舉報件件有回音,事事能落實。
  二是完善組織體系。根據《條例》的要求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廳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廳長任組長,各職能處室處長和辦公室主任為成員,廳監察室負責對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監督。落實人員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匯總、分類整理和上網上報工作,確保政府信息的及時更新。定期檢查已經公開的信息內容,做到發布的各類信息準確無誤。
  三是健全工作體制。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實施到位,有效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科學、規範、高效運行,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制定了《吉林省審計廳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吉林省審計廳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和《吉林省審計廳政務公開制度》等信息公開措施。並堅持落實好“誰公開、誰審核、誰負責”的工作原則。
二、工作開展情況
  省審計廳堅持依法辦事,認真受理審計信息依申請公開、網上辦事服務、審計信息諮詢、信訪舉報等信息公開事項。
  一是通過各種媒體進行信息公開。我廳主要採取入口網站、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15年以來,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12例、網上信息諮詢7例、信訪舉報122件、發布審計信息440條,加大對巨觀政策、審計業務的宣傳力度,在省委省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等媒體刊發播報各類信息資訊66條。
 二是嚴格進行依申請公開信息。在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過程中,我廳堅持做到對屬於省審計廳職責和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內的依申請公開事項,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政府制定的操作規程要求,認真辦理申請回復;對不屬於省審計廳職責範圍內的依申請公開、信息諮詢、信訪舉報等事項,以及不符合政府信息公開程式要求的申請,耐心細緻地向申請人作解釋說明工作,或者要求補充提供相關資料,最大限度滿足申請人的需求;堅持依法、文明辦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信訪舉報、信息諮詢等業務,所有申請事項均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回復,未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三是拓寬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2015年7月29日在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省審計廳向省人大常委會作了《關於2014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加大了對信息的公開力度,對重點問題和典型問題進行了點名披露。針對報告反映的問題,審計提出了加強重點民生專項資金監管、規範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完善財政制度建設、嚴肅財經紀律等意見。同時,報告還對問題整改和處理情況作了詳細匯報,各部門和單位對審計指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省人大常委會審議了審計工作報告,並對審計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委員們一致認為,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篇幅簡練,涉及面廣,工作量大,重點突出,敢於披露問題,勇於揭露矛盾,體現了審計的擔當;審計機關能夠緊緊圍繞省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民生實事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審計的職能作用,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同時,委員們建議省政府進一步跟蹤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深入分析問題原因,完善管理制度,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快推進整改落實。
三、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情況
  我廳已按有關要求,按時在省政府入口網站和廳機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公開了本單位2014年財政決算、2015年預算和“三公”經費情況。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我廳沒有收到要求公開信息的申請。
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5年,我廳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此外,也沒有收到各類針對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主要存在幾個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公開內容深度和廣度仍需加強;二是網上辦事功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三是網上互動平台作用發揮不夠。
  2016年我廳將按照政務公開條例要求,進一步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處理、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編制、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類目備案、及時總結政府公開信息經驗做法等工作。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強化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主渠道的功能,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進一步提高公開形式便民性。三是加強培訓和宣傳工作。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業務人員的培訓,提升政務公開意識,提高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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