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現就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
- 發布機構:吉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6-01-15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現就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一、總體要求 編輯 語音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建立 “借、用、還”相統一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有效發揮地方政府規範舉債的積極作用,切實...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1號 省長 王珉 2005年11月1日 吉林省政府債務管理辦法(試行)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債務的監督管理,規範政府債務舉借、使用、償還或提供擔保的行為,防範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合理有效地利用政府債務,促進本省經濟社會的發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
會議討論並通過《吉林省中部創新轉型核心區總體規劃》。會議指出,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有利於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要按照國家部署,結合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規範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做好存量政府債務處置,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調整最佳化債務結構,創新融資方式,降低債務成本,解決在建項目...
為進一步規範全省政府債務管理,更好發揮政府債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和《財政部關於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的實施意見》(財預〔2015〕225號)有關要求,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檔案類別 ...
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以下簡稱《意見》),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工作,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清理甄別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債務,甄別政府債務,為將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
(九)將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推進債務資金統籌使用。加強政府債務預算管理。結合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清理甄別工作,將尚未使用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資金一律納入預算管理,與新增債務資金統籌安排使用。其中,一般債務資金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由各級財政部門統籌用於沒有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建設;專項債務資金納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
財政部關於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的實施意見 財預〔2015〕2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為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更好發揮政府債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根據預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吉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是2023年1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檔案。印發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吉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通知 吉政發〔2023〕15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現將《吉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司法廳(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證監局:2014年修訂的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實施以來,地方各級政府加快建立規範的...
2014年,在吉林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指導下,吉林省各級政府和部門緊緊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注重基礎,紮實工作,不斷創新,抓好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績。報告發布 2014年1月21日,第十二屆人民代...
關於印發《地方政府一般債務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預〔2016〕1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我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債務預算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財政部 2016年11月9...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妥善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在建項目後續融資問題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0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黔府發〔2015〕23號),...
吉林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 (2001年1月12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省人民政府預算審查監督,規範預算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發〔2014〕43號檔案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是針對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的一項實施意見。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發〔2014〕43號檔案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 目的 加強債務規模控制和預...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從現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期,要緊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特別是要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扶貧、污染防治的攻堅戰,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得到人民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切實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
財政部關於印發《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預〔2016〕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我部制定了《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預算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財 政 部 2016...
現將《青海省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辦法全文 青海省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健全完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規範我省政府性債務管理,防範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
2013年7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檔案原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 皖政〔2013〕4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近年來,各級政府積極採取多種方式為經濟社會發展舉債融資,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共服務能力,改善民生等方...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性債務管理,健全債務管理長效機制,實現持續發展和防範風險的雙重目標,2012年1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津政辦發 〔2012〕3 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該《意見》分全面清理存量債務,分類搞好規範整改;逐筆審批新增債務,全面搞好“借用管還”;實行收支計畫管理,...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檔案內容 編輯 語音 改革的總體目標 市(州)縣原則上不再保留由其管理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糧食購銷企業。將地方國有糧庫通過上劃、兼併、重組、破產、出售等方式,完善中央和省儲備糧體系建設,支持中央和省直屬企業發展,支持...
《廣安市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是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政府性債務管理。檔案發布 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安市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廣安府辦發〔2011〕72號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廣安市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三屆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提出以下實施意見。一、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逐步消化存量債務,合理控制債務規模,建立健全規範的政府舉債...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6月29日。檔案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為加強和規範政府性債務管理,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充分發揮政府性債務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101號)等。1.4 適用範圍本預案所稱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地方政府已經或者可能無法按期支付政府...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防範政府債務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川府發〔2015〕3號)規定,結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