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人才市場暫行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吉林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0號
- 發布日期:1989-05-13
- 生效日期:1989-06-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吉林市人才市場暫行管理辦法是源於吉林市人才市場暫行管理的地方法規,使吉林市人才管理有規可循。檔案來源吉林市人才市場暫行管理辦法(1989年5月13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十號)第一條 為振興我市經濟,促進人才合理流動,保證人...
《吉林市人才流動暫行管理辦法》是吉林市1990年施行的辦法。檔案說明 吉林市人才流動暫行管理辦法 (1990年5月2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二十三號)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人才流動,振興我市經濟,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
《吉林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是為了規範人力資源市場活動,培育和發展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促進就業創業,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1999年7月29日吉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9年9月22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培育和發展人才市場,加強人才市場管理,規範人才市場行為,維護人才...
《吉林省人才市場條例》,共六章、四十條(含附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是為了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和人才資源最佳化配置,維護人才市場秩序,為吉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吉林省實際而制定的,在該省行政...
關於印發《人才市場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6.01.29由人事部頒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人才市場的管理和監督,規範人才市場行為,維護人才市場秩序,促進人才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是為了規範人力資源市場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和有關法律,制定的條例。2018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0號)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00...
第二十一條 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舉辦人才交流會的,應當制定相應的組織實施辦法、應急預案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並對參加人才交流會的招聘單位的主體資格真實性和招用人員簡章真實性進行核實,對招聘中的各項活動進行管理。第二十二條 用人...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與被招用人員確定勞動關係,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契約。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後,應當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其委託的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用人手續。具體辦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四章 法律責任 ...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人才市場管理,是指對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從事人才中介服務、用人單位招聘和人才應聘以及與之相關活動的管理。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的人才市場活動和管理。第四條 人才市場活動應當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
《吉林市技術市場管理暫行辦法》是吉林市人民政府為加強技術市場管理,保障技術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技術成果商品化制定的辦法。檔案發布 【發布單位】80708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吉林市技術市場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文號】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9號 【發布日期】1989-02-21 【生效日期】1989-03-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吉林市人才流動爭議仲裁暫行辦法 (1989年2月21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九號)第一條為促進人才合理...
吉林市勞務市場管理辦法 (1987年6月9日吉市政發辦〔1987〕43號)具體內容 第一條為了搞活用工制度,進一步開放勞務市場,保證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和配置,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需要在本市用工、求職的一切單位和個人。第三...
吉林省人才市場又稱吉林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隸屬於吉林省人事廳,又稱中國吉林高新技術人才市場、吉林省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吉林省人才市場、吉林省企業家市場、吉林省人事廳培育中心等。功能設定 吉林省人才市場主要承擔市場經濟條件下全省...
中國吉林市人才市場是1983年12月經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與吉林市人才服務中心實行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市場面積6000餘平方米,為用人單位招聘人才和人才求職提供交流洽談場所。市場內設有交流大廳,採用信息欄和大螢幕等發布人才信息。
規劃財務審計處(社會保障監督處、吉林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資金(經費)預算決算,並...
對於考核不合格及違約者,按照協定追究違約責任。3.本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原《吉林大學引進優秀人才暫行辦法》(校發[2003]243號)及《吉林大學教師職務特評特聘暫行規定》(校師字[2002]9號)同時廢止。
吉林市社區服務暫行管理辦法是由吉林市人民政府於1991-04-27發布的。【發布單位】80708 【發布文號】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30號 【發布日期】1991-04-27 【生效日期】1991-06-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吉林市...
吉林市房產市場暫行管理辦法 (1989年12月1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7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房產市場管理,保護房產流通中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城市建成區(以下...
傳統的人事檔案管理制度與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不適應之處主要表現在:單一的國有單位人事檔案管理模式不適應多種所有制經濟組織並存的新形勢;現行的人檔分離,收費管理的流動人員檔案管理辦法不符合建立統一開放的人才市場的需求;而且傳統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