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才市場條例》,共六章、四十條(含附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是為了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和人才資源最佳化配置,維護人才市場秩序,為吉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吉林省實際而制定的,在該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與人才市場有關的活動,均須遵守該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才市場條例
-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發布時間:2000年3月31日
- 相關檔案:第33號公告
《吉林省人才市場條例》,共六章、四十條(含附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是為了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和人才資源最佳化配置,維護人才市場秩序,為吉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吉林省實際而制定的,在該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與人才市場有關的活動,均須遵守該條例。
《吉林省人才市場條例》,共六章、四十條(含附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是為了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和人才資源最佳化配置,維護人才市場秩序,為吉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吉林省實際而制定的,在該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與人才市場有關的活動,均須遵守該條例。檔案內容 2000年3月31日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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