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現代農業示範園建設管理辦法

《吉安市現代農業示範園建設管理辦法》是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安市現代農業示範園建設管理辦法
  • 實施地區:吉安市
吉安市現代農業示範園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全市現代農業示範園建設管理工作,根據江西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建設的意見》(贛府廳發〔2017〕14號)和《關於印發江西省現代農業示範園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贛府廳發〔2017〕68號)檔案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現代農業示範園是現代農業示範區的核心與支撐,以引領現代農業強市建設為根本方向,以創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引領區、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先行區、產業融合發展的樣板區、科技創新套用的展示區、優質農產品的供應區、產業脫貧攻堅的帶動區為主要任務。
第三條現代農業示範園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政府推動、企業主體、市場運作、政策扶持、多元投入”的發展思路,堅持“四區(農業種養區、農產品精深加工區、商貿物流區、綜合服務區)四型(綠色生態農業、設施農業、智慧農業、休閒觀光農業)”發展路徑。
第四條各縣(市、區)政府按照“一區多園”建設布局,將現代農業示範園建設納入本地現代農業發展建設規劃,落實責任主體,制定相應扶持政策,保障示範園持續健康發展。
第五條現代農業示範園劃分為省級、市級、縣級三個等級。
第二章建設標準
第六條省級現代農業示範園建設標準和條件按照《江西省現代農業示範園建設管理辦法》執行。市級現代農業示範園應達到以下建設標準和條件:
(一)主導產業突出。選址布局合理,堅持產業建園,緊緊圍繞市里重點發展的井岡蜜柚、綠色大米、有機茶葉、有機蔬菜、特色竹木、特色藥材六大富民產業,結合本地的特色優勢產業,每個園區突出2-3個主導產業。有專門的主導產業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圍繞主導產業進行產業和功能的合理配置。
(二)建設規模集中。綜合類建園為主導,園內基本形成“四區四型”發展格局,規模1500畝以上(丘陵山區縣1000畝以上)。單一種養類園:水稻種植面積3000畝以上;蔬菜、水果類種植面積1000畝以上;茶葉、花卉苗木、中藥材等特色作物類種植面積800畝以上,珍稀類作物種植面積可適當降低;生豬年出欄量2萬頭以上,肉牛(羊)年出欄量800頭以上,家禽年出欄量80萬羽以上;常規漁業養殖面積800畝以上,特種漁業養殖面積200畝以上。
(三)設施裝備先進。園內高標準農田建設覆蓋面100%,水、電、路等基礎設施配套齊全,標識、標牌及四至範圍明確,園地整潔,環境優美。現代化生產設施套用及物質裝備程度較高,溫室大棚、噴滴灌、商品化處理、儲藏加工、糞污處理、病蟲害防控等生產設施先進配套,主要農作物綜合機械化率達75%以上。
(四)科技支撐有力。良種覆蓋率達到100%,主推技術基本普及,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率80%以上,園區至少要與2所以上科研院校建立合作關係,大力開展新技術、新品種試驗示範。信息化水平較高,建成物聯網套用示範。國家級產業園核心區建成全過程物聯網,省級示範園核心區建成物聯網示範點。農產品電子商務套用廣泛,配套服務體系較為完善。具有相應規模的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的展示區。
(五)綠色生態發展。符合標準化生產、健康養殖以及疫病防控要求,標準化生產率達到90%以上,無公害農產品全覆蓋,主要農產品綠色及有機食品認證不低於50%。園內企業建立較為完善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達到100%。實施優勢品牌戰略,利用現代網路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平台,打造提升品牌形象。
(六)經營組織高效。經營主體多元培育,形成一批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戶;組織化程度較高,形成“園區+企業+合作社+農戶”利益共同體,建立有效利益聯結機制。規模經營水平較高,主導產業專業化服務80%以上。
(七)示範輻射明顯。示範園功能健全,具備長期開展農業技術培訓與推廣服務的設施和人員條件,除核心生產區外,能形成具有較大規模的向外示範輻射區。通過技術培訓、產品回收等形式,示範帶動種養大戶、家庭農場200戶以上。
(八)機制體制創新。建設主體清晰,管理部門明確,內部制度健全,成立園區管理機構,有工作經費和固定辦公場所。當地政府支持,園區建設資金籌措到位,並出台相關扶持政策。
第七條縣(市、區)參照市級標準制定縣級示範園建設標準,縣級示範園標準報市農業局備案後執行。
第三章申報與認定
第八條現代農業示範園實行逐級申報認定。縣級現代農業示範園由縣級組織認定,市級現代農業示範園由市級組織申報認定。經市級認定的市級現代農業示範園,達到省級建設標準的,可申報認定創建省級現代農業示範園。
第九條按照“縣級申請,市級審核批准”的程式組織申報市級現代農業示範園。
(一)市農業局下發市級現代農業示範園申報通知;
(二)符合條件的示範園根據通知要求,組織申報材料,由縣(市、區)政府審核同意後報市農業局;
(三)市農業局組織專家評審,評審通過報市政府批覆。
第十條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一)縣(市、區)農業局的正式申報檔案;
(二)市級現代農業示範園申報書,主要包括示範園的基本情況、運行現狀、創建措施、審核意見等;
(三)其他有關材料,主要包括示範園建設規劃或建設方案,認定為市級示範園的批覆檔案等。
第十一條市級現代農業示範園按照以下程式組織認定:
(一)市農業局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推薦意見;
(二)對經審核同意推薦的示範園,市農業局依據建設標準組織進行實地評估核實,並提交評估核實意見;
(三)通過評估核實的示範園報市政府同意後,授予“吉安市現代農業示範園”稱號。
第十二條經認定的市級示範園,市級在有關項目和資金安排上予以傾斜,縣(市、區)政府應予以重點支持。
第四章管理與考核
第十三條市農業局組織對市級現代農業示範園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度,實行“目標考核、動態管理、能進能退”的考核管理機制。
第十四條示範園建設與運行情況列入縣(市、區)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及全市農業農村工作先進縣考核。
第十五條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設施裝備水平提升、科技示範推廣能力發揮、產業發展與帶動、經營管理和組織化水平、農民教育培訓以及產業帶動效益等方面。具體考核指標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市農業局對年度考核情況予以通報。對考核不合格的,報請市政府同意後撤銷“吉安市現代農業示範園”稱號。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經考核程式,由市農業局直接報請市政府同意後撤銷“吉安市現代農業示範園”稱號。
(一)侵占農民權益,損害農民利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二)示範園主導產業非農化嚴重,已基本喪失農業生產功能的;
(三)發生重大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有其他嚴重違規違法行為的。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市農業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