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談判

合資談判是合資各方為爭取各自的預期經濟利益而進行磋商協調的過程。大體上可分為準備談判和正式談判兩個階級。其中,正式談判是完成利益雙方磨合的重要階段,涉及商務、法律、技術等一系列具體問題。正式談判的基本程式,一般包括雙方進入角色、開局、確定談判的議程、摸底、報價、還價、拍板、簽約等環節。

合資談判的內容,一般包括: 企業名稱、地址、經營範圍和經營規模; 投資總額、註冊資本、各方出資比例與出資方式; 合資各方利潤和虧損分提的比例;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式; 合資企業董事會的組成、職責、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和任免; 採用的主要技術設備和生產技術及其來源,提交方式; 產品銷售方式和國內外銷售比例;原材料採購方式; 外匯資金收支平衡的安排; 財務會計、審計的處理原則; 職工來源、工資及福利待遇、勞動管理、勞動保險; 違約處理,爭議解決方式等。進行合資談判,應組成一個高效、高能的談判班子。這是談判前準備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合資談判組織通常需要考慮: ①談判代表團的主要負責人,主談人及專業輔導人員。談判組織應具有較強的組織工作能力,把工作重點放在促進談判組織整體力量的發揮上。②制定工作規範,公布代表團成員的職責分工。如有必要,還應安排相應的培訓。③建立談判團與公司領導之間的聯繫通道,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兩者間的隨時溝通,使代表團與公司指揮者之間始終保持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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