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貨幣供給量

合理貨幣供給量亦稱 “最適度貨幣數量理論”。有關貨幣供給量的一種理論。形成於20世紀50年代至60年代,其代表人物主要有M·弗里德曼、G·托利、馬蒂等。它是貨幣經濟學家將社會最佳狀態下的一些標準邊際條件運用於貨幣供給量分析這一特殊問題的結果。其基本觀點為: 由於貨幣功能可以由紙幣來實現,而紙幣的生產成本是與它們的交換價值相分離的,所以增加實際貨幣數量的邊際成本實際上是零。例如: 如果每個人需要增加5%的持有貨幣,他們的這種希望可以通過所有名義價格都降低5%來實現。很顯然,在這一過程中,增加持有貨幣數量的邊際成本為零。而合理的貨幣供給量則產生於邊際效益等於邊際成本的臨界點上。因此可以說,合理貨幣供給量就是使增加實際貨幣數量的邊際效益和邊際成本都等於零的貨幣供給量。雖然社會可以通過降低總體價格水平從而以零成本增加實質貨幣餘額,但卻沒有任何個人可以做到這一點。對身處競爭均衡環境的個人來講,他要增加其貨幣持有量,就必須出售一些資產,而這些資產的名義利率就是他增加貨幣持有量的邊際成本。因此,只要名義利率為正,就意味著他持有某個實際數量的貨幣的邊際效益仍為正。為鼓勵人們持有最適度數量的貨幣,經濟學家們已經提出了兩種政策措施。一是對貨幣支付競爭性利息,以使持有貨幣不承擔任何機會成本; 二是使價格水平下降率等於實際利率,從而推動名義利率也就是持有貨幣的私人成本趨向於零。

雖然合理貨幣供給量理論只適用於法定貨幣,但類似的結論也適用於其他類型的貨幣。例如: 要使銀行存款的數量達到最佳值,就必須對存款支付競爭性利息,同時還必須使銀行自身的儲備資產得到競爭性利息,否則銀行就會將其儲備資產的利息損失當成吸收存款的邊際成本的一部分,這樣,即使存在競爭性存款利息,也不會形成合理的銀行存款數量。
合理貨幣供給量理論對實際政策的討論幾乎沒有影響。由於存在計算困難,對流通中的現鈔支付競爭性利息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同樣,要將非貨幣資產的名義利率固定在零值上也是行不通的。而在價格彈性有限的情況下,貨幣管理當局也難以通過控制通貨緊縮率的方式來實現將名義利率長期維持在零值上的願望。因為通過通貨緊縮來增加實質貨幣餘額實際上並非沒有成本。在價格上漲或價格穩定的情況下,要實現長期的通貨緊縮,就必須降低貨幣擴張率,而這將很可能引起至少是暫時性的失業增加。而且,通貨緊縮過程本身也是有代價的。合理貨幣供給量理論假定,在一種靜態狀況下,各種名義價格能以同樣的速率持續下降。實際上,在總價格水平持續下降的情況下,各個單個的價格很可能是在離散的時點下降的。在名義價格下降的同時,其相對價格首先有一個不連續的下降過程,隨後還會連續上升,接著又是一個不連續的下降過程。在波動性的通貨膨脹過程中,相對價格的隨機性會不斷增強,從而導致價格的信息功能喪失,並進而導致資源的無效配置。而在通貨緊縮的過程中,也同樣存在這樣的成本。
合理貨幣供給量理論基本上是瓦爾拉斯非貨幣均衡體系中的福利定理在一個貨幣交換體系中的直接轉換。因此,根據福利定理,合理貨幣供給量理論很自然地將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視為一個無成本的過程,而不是一個信息傳遞和資源配置扭曲的代價沉重的過程。這是該理論的主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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