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投資規模

合理投資規模

合理投資規模是指與經濟持續發展供需條件相適應的投資規模。廣義的合理投資規模是一個動態的值域空間,它的下限是保持投資存量的規模和質量需要的投資量,上限是國家或區域能用於擴大再生產能力的最大資金供給量。這兩個數量界限之間就是合理投資規模區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理投資規模
  • 外文名:Reasonable investment scale
確定原則,確定方法,

確定原則

1、按照國力的承受能力,處理好需要與可能的關係;
2、要做到財政信貸物資外匯的四大平衡。

確定方法

1、增危(邊際)分析法。
這種方法表示為:在隨著投資規模的增大,投資效益投資費用呈某種曲線函式關係的條件下,以增量效益等於增量費用時,工程淨效益為最大,這時投資規模設為合理。
2、替代措施投資回收年限法。
此法是採用整個工程投資費用與其替代措施費用相比較得到的投資回收年限與其標準值對比的方法來評價投資經濟效果,確定投資規模的。當替代措施所完成的生產內容在質量、數量和可靠性等方面未能達到完全等價時,則其不等價部分需由相應措施予以補齊,以達到在滿足生產需要方面是等價的,並且是可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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