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觀投資管理的主要任務
1)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做好巨觀投資資金的籌措工作;
2)做好計畫工作,提高巨觀投資經濟效益;
3)根據國民經濟有計畫按比例發展的經濟效率要求,合理
地確定投資的規模和方向。
巨觀投資管理原則
1)投資規模必須與國力相適應;
2)投資結構的確定,必須適應國民經濟發展規律的要求;
3)管理活動必須依法進行;
4)建立科學的投資效果考核指標,使投資管理權責結合。
巨觀投資管理的必要性
1.國家進行巨觀投資管理實現了國家經濟管理的職能
社會主義的國家機器具有雙重職能,一方面,社會主義國家是對內保障社會穩定,人民乎等地享有各項應有權利的政治統治工具。這是國家的政治功能。另一方面,作為社會經濟活動的管理組織中心,國家又必須行使其經濟職能。隨著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國家的經濟職能有日漸強化的趨勢。由於社會主義國家同時又是代表全體人民利益,對全民所有的生產資料行使所有權的所有者,所以國家的經濟職能又進一步劃分為作為經濟活動的管理組織中心的管理者職能和作為資產所有者的所有者職能。國家對投資進行巨觀管理的依據就在於國家的這種雙重的經濟職能。首先,國家是社會經濟的管理組織中心,必然要對投資活動從國民經濟全局的高度進行管理。國家在這個意義上進行管理,並不是因為國家是全部投資的所有者,而是因為投資活動從巨觀的層次上看,客觀上要求有一個凌駕於投資主體之上的管理者,對各類投資主體的投資行為和投資方向進行協調和管理,為投資者提供儘可能全面和及時的信息。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家的管理者的職能將得到加強。其次,國家是國有資產的產權所有者,就必然會對其所有的資產進行管理,國家有權對資產的投入量、結構分配、地區分布進行管理,有權對資產的使用效果進行管理,有權從投資中取得投資回報。以任何藉口試圖削弱國家所有權和由所有權派生出來的管理權的作法,都是錯誤的。當然,國家對國有資產的投資活動進行管理,其形式應該是多樣的,不能把國有理解為國家政府機構對投資活動的直接經營。通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在產權明晰化和產權界定的基礎上,國家完全可以有效地行使對國有資產投資的管理。市場經濟越是發展和完善,這種管理也就越科學越嚴密,這也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國家的經濟管理組織中心的職能與國家的國有資產所有者的職能,不能混為一談。在實際經濟活動中也應該儘可能地加以分離,要通過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投資管理體制、財政體制等等方面的改革推進這個分離的實現。國家的雙重經濟職能決定了國家必須對投資活動進行巨觀管理,國家對投資活動的全局進行管理和國家對國有資產投資進行管理是不矛盾的,都是國家巨觀投資管理的必不可少的內容。加強巨觀投資管理既包括對投資活動全局進行協調、控制、監督,也包括對全局性的投資活動的決策、組織和指揮。
2.巨觀投資管理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保障
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占統治地位的社會經濟形態的經濟運行形式,在市場經濟形式下市場機制在社會資源配置中起著基礎性作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方向,這是商品經濟充分發展提出的客觀要求。市場經濟在社會經濟中的作用和功能主要表現為:
(1)市場經濟的資源配置功能。通過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社會勞動在各個生產部門的分配,實現社會財富在各個社會集團、階層和每一個社會成員中的收入分配。
(2)市場經濟的經濟動力功能。市場經濟以利益為基本動力,各個市場主體為了取得更多的利益,必須千方百計地提高投入的效率,包括改進技術、加強管理、生產適合需要的產品等,其結果必然推動生產和科學技術的進步,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
(3)市場經濟的社會選擇功能。在市場經濟的運行過程中,自然會淘汰競爭的失敗者,使市場主體構成和市場本身不斷最佳化。
(4)市場經濟的社會進步功能。市場經濟作為生產關係的一個層次,必然作用於上層建築和意識形態領域,清除體制中和人們觀念中的封建的,僵化和教條的東西,使社會走向文明和繁榮。
投資活動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社會經濟活動,它對社會經濟運行的總量關係和結構關係都具有決定性的影響,當然要納入市場經濟的作用範圍之內。如果市場經濟的作用不包括對投資活動的基礎性作用的話,那么市場經濟也就不稱之為市場經濟了。有人曾認為,市場機制的作用主要在微觀經濟領域,對巨觀領域特別是巨觀投資領域作用有限,巨觀投資領域主要還是要靠計畫調節和計畫管理。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這是一種對市場機製作用的誤解。其實,市場機制的作用過程,本身就是在巨觀領域中實現的。供給和需求、價格波動、競爭都是涉及到買方和賣方、眾多的生產者的經濟現象。所謂資源配置這個市場經濟的基本功能,正是完全意義上的巨觀經濟功能。在市場經濟形式下市場機制完全能夠、而且也必須在投資活動中起基礎性作用。但是,市場經濟作為社會經濟發展一定階段上的運行形式,也有它的局限性。而且,由於社會經濟自身的複雜性和多變性,市場也會出現運行失常。從市場經濟自身的局限性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市場經濟對社會資源的配置作用一般具有滯後性。由市場機制實現資源的配置只能是一種結果形態,這種形態只對以後的運行發生作用,而過程中的浪費、偏差都只能作為結果出現的代價。在資源有限、生產能力一定的情況下,完全依靠市場機制的這種事後的調節是不符合經濟和效率的原則。
第二,市場經濟不可能解決社會經濟發展的長期任務問題。社會經濟發展不僅需要依靠一定時期內的產品豐富和供應充裕,而且需要解決諸如生產力布局、國土開發和整治、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等問題。而在這些方面+市場經濟幾乎是無能為力的。
第三,市場經濟的趨利性可以產生非最優的社會資源分配,產生外部不經濟問題。廠商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過程中,並不會顧及到環境污染、生態失衡、資源過度開發等問題。這些費用發生在市場經濟活動之外,市場經濟的作用涉及不到這個領域。第四,市場經濟不能提供社會公共的供給。相當一部分具有明顯的外部經濟效果的投資,是市場主體不能進行的。例如,公共衛生、街道照明、天氣預報等等。投資於這些領域產生的供給,雖然是社會必需的供給,卻很難明確地計算需求者應支付的費用,不能要求市場主體進行沒有回報預期的投資。上述幾個方面都屬於市場經濟自身的局限,無論市場機制運轉的多么正常,都不能解決這種局限。因此,必須由政府進行適當的干預,以實現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
市場還會出現運轉的失常,一旦出現市場運轉失常,國家政府的巨觀管理就顯得更加必要了。市場運轉失常,又稱為市場失靈,通常指下述幾種情況:
(1)價格總水平持續上升,失去必要的波動,使價格機制調節供求的作用不能正常發揮,甚至部分地喪失。
(2)壟斷的出現使競爭狀態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市場運行的混亂。市場機制的作用前提就是市場競爭的普遍性,競爭主體的平等和信息獲取的基本均等。壟斷使壟斷組織與非壟斷組織在實力懸殊的條件下競爭,競爭結果往往並不反映資源的最佳化配置。
(3)市場體系發育的欠缺也是一種市場失靈的狀態。如果市場體系尚未發育成熟,市場的地方性過強,相當一部分商品還不能自由交易,價格不由市場力量決定,那么,市場機制就不可能在巨觀經濟中發揮其全部功能,從而大大降低市場效率。市場失靈必須通過國家的巨觀管理活動加以補救。市場經濟的起步階段也需要國家的管理和組織。那種認為市場經濟的建立和運行不需要政府巨觀管理的觀點是錯誤的。只有加強政府的巨觀管理,市場經濟才能健康發展,正常運行,充分發揮功能。
3.巨觀投資管理是投資經濟活動的客觀要求
從巨觀的角度分析,投資經濟活動可以分為以下兩個層次:一個層次是國民經濟全局範圍內的總的投資經濟活動,包括總的投資規模、投資結構、投資布局、投資效益等;另一個層次是全局性的重要項目的投資活動,這些項目包括,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大型項目、面向全國的綜合性項目、跨地區的區域項目等。之所以必須對巨觀投資活動進行有效的國家管理,從一定意義上說,是由上述兩個層次的投資經濟活動的自身特點和基本狀況決定的。首先,從國民經濟全局範圍內的總的投資活動來看,巨觀投資管理的必要性表現在下述幾個方面:
(1)國民經濟全局範圍內的投資活動的總體狀況,直接關係到社會經濟穩定與發展,直接關係到國民經濟的巨觀運行狀態。在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沒有達到應有的水平的情況下,就會使經濟發展缺乏後勁,因為投資是國民經濟發展的第一推動力。但是如果投資規模過大,超過了國民經濟持續發展所提出的可能範圍,同樣也會對經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使社會經濟的總供給與總需求失衡。投資首先作為需求,投資的結果形成供給。如果投資規模每年遞增幅度很大,就會使總需求大於總供給,從而帶來巨觀經濟環境的惡化。國家統計局提供的信息表明,我國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連年遞增的基礎上,1993年已達11829億元,比上年又增長了50.6%。這樣大的投資規模,如果再不加強巨觀管理,任其發展,就不可能有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2)投資的巨觀結構對國民經濟結構的影響也是十分顯著的。合理的投資結構,就是符合國民經濟發展的結構,包括生產性投資和非生產性投資、在不同產業部門的投資、不同的投資主體在社會總投資中所占的比例等,都必須體現有效地利用資源、促進產業結構合理化和為國民經濟長期穩定發展奠定基礎的原則。如果不加強對巨觀投資活動的管理,就會導致各個投資主體從各自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出發,各行其事,盲目投資、重複建設,使有限的資源在低效益、低水平的“病態投資”中被耗費;使產業結構的不合理狀況日趨嚴重,長線更長、短線更短。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這方面的教訓是深刻的。
(3)投資的總體布局,是決定國民經濟發展中各地區協調與均衡發展的重要因素,必須通過有效的巨觀管理,來實現投資布局的合理化。國民經濟發展是一個整體,地區經濟的發展水平雖然司以是有差異的,但決不能使這種差異過大。如果窮的地方越窮、富的地方越富,最終也必將導致國家整體實力的下降。(4)投資效益的提高也必須通過有效的巨觀投資管理。投資效益不高,就會使國民經濟發展失去應有的動力。而且還會使投資結構的不合理加劇,使總的投資規模更加難以控制。投資的巨觀效益往往不能從微觀投資效益中得到證明;而巨觀效益的下降,卻要最終使微觀投資活動的效益下降。加強巨觀投資效益的管理,這是中央政府的投資巨觀管理部門的重要工作內容。其次,從全局性的重要項目的投資活動來看,這些項目本身的特徵決定了必要由國家對其進行有效的投資管理。
(1)大項目耗資巨大,企業和其它社會投資主體沒有承擔能力,必須由國家組織專項資金投入。比如長江三峽工程,耗資數百億元,不由國家出面組織資金投入,就不可能付諸現實。
(2)許多大型或超大型項目具有非盈利的特徵,屬於公益性項目。這類項目對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環境的改善起著重要的作用。企業作為市場主體,以利潤最大化為其經營目的,不可能對此類投資有熱情。也不應該強求企業承擔這份社會責任,只能由國家作為此類投資的投資主體和當然的管理者。
(3)一些大型項目的受益對象也具有廣泛性,不管受益對象是否對項目投資,也不管受益對象是否有接受項目提供的服務的要求,只要是奄項目提供的服務的範圍之內就一定會受益於項目提供的服務。這裡投資只有由國家承擔並進行管理,才能保證利益上的公平和項目的效能。
(4)大型項目投資周期較長,資金被長期占用,也是一般企業所難以承受的。這類項目投資的回收方式,也不同於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投資回收。此類項目的投入產出比較只能以國民經濟全局,或一個區域的總體效益為單位進行。所以,必須由國家進行管理。
(5)大型項目從投資到施工往往涉及幾個地區、幾個省,甚至全國。不由國家出面進行統籌安排、調節利益關係,就不可能很好地解決方方面面的矛店,以至長期扯皮、議而不決,貽誤了投資建設的時機。
(6)一些大型項目,一經投入使用就具有很高的壟斷性。這類項目不僅競爭無益,而且有害。比如城市供電供水等,就屬於這類項目。在壟斷行業中,利潤基本上由生產者自行決定。如果這類項目不由國家從巨觀上進行統一的管理,顯然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7)還有一些大型項目,屬於高科技領域中的開發性項目。此類項目或是相當長時期內只具有科學進步的意義而無現實經濟效益,或是本身風險性很強,投資不一定會有回報。一般企業不會涉及這樣的投資領域。而科學技術進步又是國家經濟發展的“第一生產力。必須進行有效的投資,所以必須由國家進行此類投資的管理。在由傳統的計畫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過程中,傳統的投資管理體制逐步喪失功能,投資決策結構由過去的高度的集中統一向相對分散轉化,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渠道多樣化,使投資巨觀管理的難度加大了,意義也更為重要了。在投資巨觀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出現的矛盾和摩擦,只能通過投資管理體制以及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來解決,回頭走老路既不可取也不可能。只有努力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巨觀投資管理體系,進行有效的投資巨觀管理,才能保障市場經濟建立過程中的國民經濟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巨觀投資管理的目標
(一)保持經濟適度增長
以實現經濟成長為目的的巨觀投資管理目標
保持經濟適度增長,作為國民經濟巨觀管理的政策目標,具有很明顯的綜合性。在現實的巨觀經濟管理中,還要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確定一段時期內的經濟成長的程度,以及與經濟成長目標相關的分層次的巨觀管理子目標。從投資巨觀管理的角度來看,實現經濟成長的投資巨觀管理子目標就應該是投資增長率目標。投資是經濟成長的最重要的源泉。要想實現經濟成長,必須保證投資遞增的趨勢。原則上講,投資增長受國家財力、物力和人力的制約,必須與生產發展的要求相適應。過大或過小的投資增長率都會對經濟成長帶來不利影響。總結我國經濟建設幾十年來的經驗,投資增長率一般不應超過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的比率,也就是說國民收入使用額中用於投資的部分,應大體保持一個較為穩定的比例。除調整時期外,這個比率在30%一35%之間比較合適。在全部用於投資的國民收入中還應進一步劃分用於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產投資的比例,根據經驗這個比例大體在7:3左右。以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為例,1994年計畫中規定的國民生產總值比上年增長百分之九,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為13000億元與上年相比也是增長了百分之九左右。當然,國民經濟成長不是單純靠增加資金投入就能實現的,如果不解決投資的效益、投資的結構等問題,也不能實現預期的經濟成長目標。
(二)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基本平衡
為實現總供給和總需求平衡的巨觀管理目標,巨觀投資管理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
從供給控制方面看,生產能力的增加相當程度上取決於資本的投入,以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生產能力。這是增加總供給的帶有根本性的措施。另一個提高供給能力的途徑就是不斷最佳化產業結構,使社會總供給在結構上合理,符合社會需求的要求,符合資源狀況和經濟長遠發展提出的可能。從這兩個方面看,對巨觀投資管理的要求是,適度增加物質生產領域中的投資量,將其控制在合理的和可能的範圍內;加強對在建工程的工效和工期管理使之儘快轉化為生產能力;調整投資結構,加強基礎工業特別是交通能源工業的投資管理,在保證效益的前提下增加投資,即採取投資結構向基礎工業傾斜的政策;從總需求的管理方面看,投資首先就是以投資需求的方式,作為總需求中一個構成部分存在的。由於投資規模每年遞增,所以必然導致總需求中總有一個量是大於總供給的。
又由於投資轉化為生產能力的周期一般不會很短,所以,歷年結存下來的投資量再加上新增量,就使得總需求大於總供給的因素更加增強了。在正常的經濟運行中,一般允許總需求大於總供給的供需差率在5%以內。超過了這個限度就應進行控制。這種控制包括對投資規模的控制,對投資結構的控制和對投資效益的控制。控制投資規模,就應根據影響投資規模的因素確定年度的投資控制目標,這個目標應包括年度的新增投資的控制和建設總規模的控制。由投資規模過大引起的總量失衡,大多由於新增投資突破了預定的控制目標,預算外的投資規模失控。在經濟轉軌時期,想徹底解決預算外投資規模失控問題,單靠市場機制的力量是不夠的,必須加強巨觀管理的權威性,在加快體制改革進程,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的同時,輔之以有效的行政和法律手段。相當一部分規模失控的原因在於在建的項目沒能按時完成工期任務。加強對項目的工期管理,在立項時就應充分論證其施工能力、資金來源等影響竣工工期的因素,防止沒有保障的“釣魚工程”的出現。
控制投資的結構,對總量的影響也是明顯的,但這種影響一般有一個時差。改善投資結構,使能夠切實地增加供給的投資項目得到資金保障,使非生產性的基本建設投資控制在適度的水平上,就能夠在一段時期以後,緩解供求總量之間的矛盾。所以,當投資總的規模過大,導致總量失衡的時候,對總規模的控制必須考慮到結構問題。一般來說,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資金有保證、投產後效益預期較好的項目不應成為緊縮的對象。如不區別對待的話,搞一刀切的政策,其結果就會影響到供給能力的提高,使供求之間的矛盾進一步發展。另外,在對總需求大於總供給的總量失衡進行調整時,見效最快的就是實行緊縮的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關於通過政策調控實現管理目標的有關內容本書將在本章第三節論及。在這裡需要指出的是,總需求的膨脹不一定就是固定資產投資需求的膨脹。構成總需求的還有消費需求,而且消費需求所占的比例更大。在現行體制下,消費需求膨脹的可能性也很大。就是在投資需求中,固定資產投資需求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還有流動資產投資需求。因此,最佳的管理目標的實現方式,應該是按照管理目標的要求,以微調為主。儘量避免大規模的緊縮政策的使用。一旦到了情況十分嚴重,不進行大規模的整頓就不行了的時候,就很難分清誰之過了。這樣,總量的問題雖然可以短期內得到解決,但卻把結構上的矛盾掩蓋了,一遇條件還會帶來總量的失衡,甚至是更嚴重的總量的失衡。
(三)最佳化經濟結構
經濟結構指的是國民經濟大系統中各組成要素相互聯繫和相互作用方式及狀態。包括:社會所有制結構、國民收入分配結構、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等。經濟結構實際上是包括生產關係結構和生產力結構在內的社會經濟的全貌。巨觀投資管理與經濟結構的最佳化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繫。投資作為擴大再生產的方式,必然內含著生產關係的擴大再生產和生產力的擴大再生產。經濟結構的最佳化就是指生產關係為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而進行的調整,以及生產力系統自身結構的合理性、配置的有效性的實現過程。與實現經濟結構的最佳化有關的巨觀投資管理的目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鞏固和發展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並存的社會所有制結構社會所有制結構是指社會經濟中各種類型的所有制經濟所占的比例、地位及相互關係。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社會所有制結構,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存在和發展的所有制結構。巨觀投資管理的目標不能不涉及到這樣一個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基本方面。首先,在投資規模的管理上就應將不同類型所有制的投資在總投資規模中所占的比例進一步分配,作為巨觀投資管理目標的具體目標。比如:1993年國有資產投資8321億元,比上年增長57.8%;集體所有制企業投資2092億元,比上年增長53.9%;個人投資1416億元,比上年增長15.8%。這組數字說明以國有資產投資為主導,以公有制經濟投資為主體的投資構成,保證丁我國的社會所有制結構的社會主義性質。同時,個人投資在總投資結構中已占近12%,成為國民經濟中重要的經濟力量,表明了改革所有制結構已見成效。與1985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按經濟類型劃分的一組數字相比較,國有資產投資比1985年的1680億元增加了近4倍;集體所有制經濟投資比1985年的327億元增加了5.4倍;個人投資比1985年的535億元增加了1.6倍。
這一比較說明,個人投資在社會總的固定資產投資中,增長的速度是最慢的。這與建立多元化的投資主體的目標要求有一定差距。應通過股份經濟等形式為個人投資提供更加廣闊的領域,同時,進一步保護私營經濟的發展,制定有關法規政策,鼓勵他們將收入投入再生產領域。這不僅是搞活經濟的重要內容,而且也可以將大量消費基金通過投資轉化為生產能力,緩解總需求大於總供給的壓力。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管理,確保國家投資的有效、完整和增值,是投資巨觀管理目標之一。對屬於國家財政撥款投資建設的項目,必須明確國家的產權,在使用過程中除了國家按照稅法規定,徵收稅款以實現國家的管理職能外,國家還必須依照所有者的權利取得經營收益的絕大部分,即便留在企業中追加投資,產權也明確地歸國家所有,並以此進一步取得收益。對屬於國家貸款方式投資的項目,國家同樣擁有項目的產權。撥款改為貸款只是方式的變化,不能由此得出國家不再擁有項目產權的結論。在企業股份制改造中,要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在股份制運行中,要按照同股同息的原則,保證國有資產的增殖。等等。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實際上是保護屬於全體人民的利益,是保證國有經濟作為國民經濟主導力量的經濟基礎不被破壞,也是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再生產。
2.促進產業結構的調鼙和最佳化產業結構是指各個產業部門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構成及相互聯繫。產業結構是經濟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努力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最佳化是巨觀投資管理的重要管理目標。投資結構與產業結構的關係最為直接。對已經形成的產業結構,調整的最重要的方法就是通過新增加的生產能力的結構來影響和改變原有的產業結構。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重大結構不平衡一直是影響總供求平衡的重要因素,特別是產業結構的不合理嚴重地影響了經濟發展速度和社會總供給能力的增強。投資巨觀管理的重點,就應該放在產業結構的最佳化上。
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是,三次產業的協調發展問題。巨觀投資管理應適應產業結構轉換的一般規律,切實加強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的投資比例,大力改造傳統的加工製造業,有重點地投資於高新技術產業,以推動產業結構的逐步升級。現階段我國產業結構的主要問題是,基礎工業的投薴並沒有達到足以改變原有結構的比例。能源工業、交通運輸業、採掘工業和原材料行業仍然是嚴重製約經濟發展的“瓶頸”產業;農業投資比重少得可憐,基本上沒有納入投資結構的重點,基本上靠農業自我投資,農業技術構成落後、嚴重地拖了我國產業結構升級的後腿。以傳統的農業簡單再生產方式是不可能為現代工業發展提供堅實的基礎的;近年來非生產性投資比例上升很快,而生產性投資的比例反而下降了,這樣的狀況雄續下去就會使本來就很突出的總需求大於總供給的矛盾更加嚴重,必須迅速加以改變;在項目類型上,小型項目遍地開花,大中型項目投資比例下降。低水平的重複投資加重了能源、交通運輸的壓力,浪費資源。上述問題的存在說明,必須明確提出巨觀投資管理在產業結構最佳化上的蘭標,並將目標具體化、量化到實際投資管理中去。雖然實現目標是困難的,但目標必須實現。最佳化產業結構的另一個方面,是產業的地區結構的最佳化。這個問題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城鄉之間的地區結構的最佳化,另一方面是產業的全國布局的最佳化。就城鄉結構而言,應
通過農村非農產業的發展,提高農村的工業化水平和產品的商品率,通過科學技術項目的推廣,建立現代的大農業。以解決農業發展不適應工業發展的嚴重結構失衡。就全國的產業布局而言,應提高中西部地區的投資比重,發揮中西部地區資源豐富的優勢,使之成為我國基礎工業的基地,與東部地區加強交流與合作,儘快縮小中西部地區與東部地區的差距。
3.促進收入分配結構調控目標的實現
收入分配結構是經濟結構的重要方面。國家巨觀調控在收入分配結構方面的目標是:保證國民收入在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的合理分配,糾正收入過分向個人傾斜的傾向,使國家能夠集中必要的財力用於經濟發展所必須的項目投資,使企業能夠擁有必要的自我更新和改造的能力。收入分配結構的調控與巨觀投資管理也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從管理的任務上看,屬於資金的籌集範疇。通過對國家建設資金的來源和資金使用回收的管理,能夠起到促進收入結構合理化的作用。
除了上述的經濟成長、總量平衡、經濟結構最佳化以外,投資巨觀管理目標還應與國家穩定物價抑制通貨膨脹、實現國際收支平衡等巨觀管理目標相一致,促進國家巨觀經濟管理目標的實現,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巨觀投資管理的職能
政府巨觀投資管理的主要職能,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1)制訂和執行全國性的投資管理法律、法規、行政條例和規範檔案,為各種各樣的投資主體和投資活動提供行為基礎和依據。
(2)制訂和執行社會經濟投資規劃、投資發展戰略、投資產業政策和有關投資的重大技術經濟政策,對投資活動進行科學指導。
(3)利用財政、金融、行政等手段進行巨觀投資調控。
(4)提供和完善多種投資方式、投資市場體系和投資軟硬體環境,為投資主體提供積極有效的信息服務。包括資本市場、投資品市場以及為投資主體服務的社會服務市場體系。
(5)協調和指導地區、部門、重大投資主體和投資項目的活動。
(6)直接控制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投資活動,包括跨地區的重大基礎性項目、重大公益性項日、重大涉外投資項目等等。
巨觀投資管理的手段
投資管理手段的完善和有效性,是確保投資目標實現的重要條件。投資管理的手段是否科學首先取決於它是否真正建立在客觀投資規律的基礎上,它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眾多投資者主體的利益和要求。從巨觀角度看,投資管理的手段主要有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
(1)法律手段,指通過立法和司法的手段對投資活動和投資主體進行管理。法律是社會經濟生活的行為準則,具有普遍的約束性、強制性、相對的穩定性和明確的規定性等特點。投資立法,是國家制定和頒布的有關投資管理法規和條例,用來明確投資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投資法規既包括散見於各種綜合法規中的有關投資管理的條款,也包括各種專業性法規,如《投資法》、《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城市規劃法》、《招標投標法》等。這是國家組織和管理投資的重要手段,也是投資主體及其投資行為必須遵循的規範,是維護投資市場秩序,保障公平競爭的強有力武器。經濟司法,是指國家依照經濟法規對各種糾紛、案件的仲裁和處理。沒有司法的配合,投資立法就難以切實貫徹執行,所以立法和司法必須配合發展。
(2)經濟手段,指根據經濟規律的要求,利用市場和經濟措施來管理投資活動。經濟手段的實質,是建立在正確貫徹經濟利益的基礎上,通過在經濟上形成某些有利條件或限制性條件,引導人們自覺調節自身的行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應該在投資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和主導性的作用,在管理投資的各種手段中,經濟手段居主導地位。經濟手段包括建立競爭機制、完善市場體系、財政政策、金融政策、產業政策等。
(3)行政手段,指憑藉行政組織的權威,按照行政隸屬關係,運用行政指導或命令等來管理投資活動。行政手段是多種多樣的,不同的手段具有不同的約束力和強制性。投資管理中採用這類方法,對保證任務的完成、推行經濟政策、糾正錯誤傾向和及時處理緊急問題,易於迅速奏效。但是行政手段的運用往往會破壞正常的社會經濟和市場秩序,造成不平等競爭,影響經濟效益。同時行政手段也是滋生腐敗、主觀主義和官僚主義的溫床。在投資管理中運用必要的行政手段,為了使其切實有效,必須注意兩個問題:一是行政手段也要符合客觀實際和市場規律,具有科學的經濟依據;二是行政手段應當與經濟手段、法律手段相結合、相一致,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