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投資管理

中觀投資管理是指政府從某一地區或局部領域的角度對投資活動進行的管理。從表面上看,這既不同於巨觀投資管理,也不同於微觀投資管理,而是介於巨觀管理和微觀管理之間,故稱為中觀投資管理。它是國民經濟的局部,又是數個企業或項目投資活動的總體,是巨觀和微觀之間的橋樑。中觀投資管理在本質上和巨觀投資管理是一致的,實際上還涉及到中央與地方管理職能及相應的責權利的劃分,而後者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和財政體制。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區經濟發展極不平衡,投資主體和來源多元而且分散,過度的集中統一是非常有害的。必須建立一種體制,科學劃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職能,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中觀投資管理的主要責任是一方面要負責落實中央政府的投資管理任務,另一方面要從自己的角度制定投資的政策法規,進行投資規劃和計畫,對投資進行調控,為投資主體提供指導和服務。其中一項主要的工作是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加強地方基礎性建設。

管理方法,主要職能,

管理方法

1.信息管理。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可以通過建立和健全經濟情報信息系統給各個決策者以信息指導,對社會需求趨勢作出科學的預測,對當前市場供求情況及時予以公布和報導,從而使投資決策者在投資方向的謀略上有所遵循,有所考慮,避免投資方向上的重大失誤。
2.依法管理。中觀投資管理中的法律管理主要是依法辦事,依法管理投資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制止一切不正之風和引起公害的投資行為,同時為投資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3.政府直接投資管理。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應當管好自己的直接投資,特別是通過對基礎設施的投資管理,既可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還可引導投資方向,合理規劃定向布局。
4.經濟槓桿的調節。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可通過各種經濟槓桿,參與投資收入的分配,調節投資者實得利益的多寡,以此來引導企業的投資方向。
5.必要的行政干預。在中觀投資管理中,必要的行政干預是不可缺少的管理方法。

主要職能

中觀投資管理在本質上和巨觀投資管理是一致的,實際上這涉及中央與地方管理職能及相應的職責權利的劃分,而後者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和財政體制。把所有的或絕大多數的權力都集中在中央政府當然是不妥的,必須建立一種體制,科學劃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職能,同時發揮中央和地方兩方面的積極性。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更需如此。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區經濟發展極不平衡,投資主體和來源多元而且分散,過度的集中統一是非常有害的。中觀投資管理的主要責任是一方面要負責落實中央政府的投資管理任務,另一方面要從自己的角度制定投資的政策法規,進行投資規劃和計畫,對投資進行調控,為投資主體提供指導和服務。其中一項主要的工作是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加強地方基礎性建設。
從中國中觀投資管理的實際來看,大多數中觀投資管理的主體在思想觀念及經濟管理思路上不能滿足形勢發展的需要,對投資行為和效果產生了消極影響。這些問題的存在使投資管理難以達到預期目標,成為中觀投資管理的“瓶頸”。因此,在實踐中,中觀投資管理主體,即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投資管理工作中,要在符合國家和地區經濟和投資發展任務和目標的前提下,更加負起責任,迅速提高管理水平,在認真計量、分析的基礎上篩選出具有技術優勢和良好市場前景的項目,集中力量、加強攻關、務求突破,以期取得良好的投資效果。這是中觀投資管理的職能所要求的,也是解決中國中觀投資管理工作“瓶頸”的一個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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