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精神,規範司法鑑定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合法權益,國家發展改革委、法務部制定了《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內容總共二十三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施行
- 制定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法務部
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精神,規範司法鑑定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合法權益,國家發展改革委、法務部制定了《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內容總共二十三條。
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精神,規範司法鑑定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合法權益,國家發展改革委、法務部制定了《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內容總共二十三條。國家發展改革委、法務部近日下發...
《上海市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本市司法鑑定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當事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司法鑑定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上海市...
《甘肅省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甘肅省司法鑑定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當事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司法鑑定服務業的健康有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司法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司法鑑定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物價局、司法局:為規範司法鑑定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發改委、法務部關於印發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
《山東省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司法鑑定收費行為,山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司法廳對山東省現行司法鑑定收費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和制定。2021年12月14日,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司法廳以魯發改成本〔2021〕1058號印發通知...
江蘇省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司法鑑定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江蘇省價格條例》和《江蘇省司法鑑定管理條例...
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精神,規範司法鑑定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合法權益,國家發展改革委、法務部制定了《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9]22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
第二十七條 司法鑑定機構開展司法鑑定活動收取鑑定費和其他相關費用應當符合司法鑑定收費管理的規定,並明示收費標準。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司法行政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布。司法鑑定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由司法鑑定...
第三十六條本市司法鑑定收費按照不同鑑定項目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管理,具體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司法行政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布。法律援助受援人繳納司法鑑定費有困難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緩收、減收或者免收司法鑑定費用。
為貫徹落實決定要求,法務部出台了《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法務部令第95號)、《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法務部令第96號)和《司法鑑定程式通則》(法務部令第107號)等部門規章,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條件、執業...
促進司法鑑定行業健康發展,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司法廳對我省現行司法鑑定收費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制定了《山東省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山東省司法鑑定政府指導價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和《山東省疑難、複雜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司法鑑定...
第四十五條 司法鑑定收費標準和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布。司法鑑定機構辦理與法律援助案件相關的司法鑑定事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減收或者免收司法鑑定費用。對於經濟確有困難,但是不符合...
第十四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建立健全執業、收費、公示、鑑定材料、業務檔案、財務、投訴處理等管理制度;(二)在登記的業務範圍內接受司法鑑定委託,指派司法鑑定人並組織實施司法鑑定;(三)管理本機構人員,監督司法...
十五、司法鑑定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十六、對鑑定人和鑑定機構進行登記、名冊編制和公告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
本自治區司法鑑定業務的收費管理辦法、收費項目和標準,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第二十八條 司法鑑定機構受理委託後,應當指定本機構兩名...
本省司法鑑定業務的收費管理辦法、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省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第三十二條 司法鑑定機構受理鑑定委託後,應當指定本機構兩名以上具有該司法鑑定事項執業資格的司法鑑定人實施鑑定。司法鑑定人實施鑑定,應當...
鑑定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2000年10月1日施行。檔案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令 第 63 號 《司法鑑定人管理辦法》已經2000年8月3日法務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於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部 長 (簽 發)二○○...
第三十七條 司法行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對司法鑑定機構執行司法鑑定收費規定情況予以監督管理。第三十八條 司法鑑定利害關係人認為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在執業活動中有違法違規行為,有權向司法鑑定機構或者司法鑑定人執業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
中文名 山東省司法鑑定業務臨時收費標準 施行地區 山東省 目錄 1 臨時收費標準 2 法醫臨床鑑定 3 法醫病理鑑定 4 法醫物證鑑定 5 法醫毒物鑑定 6 文書鑑定 7 痕跡鑑定 8 微量物證鑑定 9 聲像資料鑑定 10 人員出庭費 11 鑑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令 第 63 號 《司法鑑定人管理辦法》已經2000年8月3日法務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於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部 長 (簽 發)新增: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令第 96 號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各市物價局、司法局:為規範司法鑑定服務收費行為,根據《價格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山西省司法鑑定條例》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司法鑑定收費的有關問題的復函》(發改辦價格883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