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廳是中國設立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國家司法行政機關。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及法務部領導下主管本省、直轄市範圍內司法行政事務工作。根據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設立,1959年曾被撤銷,1979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重新恢復司法廳(局)。職責:管理對罪犯的勞動改造工作和對違法分子的勞動教養工作;領導和管理律師、公證工作;領導直屬的政法管理幹部院校、司法學校、勞改警察學校;領導和管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管理法律報刊和書籍的出版工作;領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以及調查研究司法工作的政策、理論;指導下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法廳
- 代管機構:省法學會 ·法學雜誌社等
- 包括: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
- 業務處室:辦公室 ·法制處 ·研究室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