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物體系建設管理規範

《可回收物體系建設管理規範》是北京市批准發布的規範,於2023年批准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可回收物體系建設管理規範
  • 頒布時間:2023年
  • 發布單位:北京市
規範發布,內容解讀,

規範發布

2023年,《可回收物體系建設管理規範》批准發布。

內容解讀

《可回收物體系建設管理規範》為國內首個針對可回收物全流程體系建設管理規範制定的地方標準,對可回收物交投點、中轉站和再生資源分揀中心的設定要求、建設要求、設施要求、環保全全要求、運營管理、信息管理、運輸和標識等8個方面提出了規範,明確可回收物體系的設定標準,其中規定居住小區每300戶-500戶居民應設定1個可回收物交投點,固定交投點的用地面積不應小於6平方米;中轉站的面積宜參照每1萬戶500平方米標準設定,每箇中轉站面積不小於150平方米;再生資源分揀中心面積不低於5000平方米。
標準的發布實施,既可指導企業建設運營規範化可回收物回收體系,也可為管理部門提供行業管理的依據,進一步提升可回收物體系全鏈條規範化建設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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