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學制

古代學制是指學校的教育制度,涉及學校的性質、培養目標、入學條件、修業年限等各個方面。夏商時期,古人已設立有官辦學校,當時稱為序或庠,到西周時期,學校的建制已經較為發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代學制
  • 釋義:古代學校的教育制度
來源
據《禮記·學記》記載:“比年入學,中年考核。一年視離經辨志,三年視敬業樂群,五年視博習親師,七年視論學取友,謂之小成;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也就是說,每年入學一次,隔年考核一次。一年考察辨明志向,三年考察是否專心和親近同學,五年考察是否博學和親近師長,七年考察是否有獨立見解和擇友能力,這些都達到了,就是小成,意味著已經掌握了基本的知識和技能;如果到九年的時候可以做到觸類旁通,堅強獨立而不違背師訓,就是大成,意味著學業已經達到了成熟的水平。
西漢時期,漢武帝劉徹設立太學,可謂是中國古代學制的一項重要進步。太學並無明確的學習年限規定,但考試十分嚴格,西漢時每年考核一次,方式是“設科射策”,相當於今天的抽籤問答。東漢中期改為每兩年考核一次,通過者授予官職,否則留下繼續學習。隋唐時期的官學開始對學生年齡和學習年限作出明確規定,例如律學招收學生的年齡在18到25歲之間,學習年限為六年,考試分“旬考”、“歲考”、“畢業考”三種,旬考內容為十日之內所學課程,不及格者將受到處罰;歲考內容為一年之內所學課程,不及格者留級;畢業考及格則取得科舉資格,否則勒令退學。
到了北宋時期,王安石在太學實行“三舍法”,即將生員分為外舍、內舍和上舍三個等級,生員必須依照學業程度,通過考核,依次晉升。此後,元代又將學生分為三等六齋,通過考核積分逐級升齋。明代沿用了元代的積分制,入國子監就讀的學生必須先入低級班,一年半以後,學業通過者升中級班,再過一年半,“經史兼通,文理俱優”者升入高級班,而後採用積分制,按月考試,一年積滿八分為及格,遂可以待補為官。清代,積分制變得有名無實,畢業時間全憑年限來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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