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學校制度

宋代學校制度

宋代學校制度,在興學過程中逐步完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代學校制度
  • 外文名:Song dynasty's school system
  • 概述:在興學過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的
  • 沿用:唐制
學校制度的起源,宋代官學,宋代書院歷史,

學校制度的起源

夏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個朝代,它有四百多年的歷史,約於公元前二十一世紀到公元前十八世紀。夏代貴族為培養自己的子弟,建立了學校。據古籍所載,夏代可能已有了「庠」、「序」、「校」三種尚未完全發展成學校形式的非專門的教育機關。
殷商時已有學校教育制度,有「庠」、「序」、「校」和「瞽宗」四種學校。「庠」「序」是從夏代繼承發展而成,其教學內容更為擴充。「庠」本是養老的地方,到了商代仍有養老的作用,同時對年輕一代進行道德倫理的教育,如孝順父母,尊敬兄長等等,但同時「庠」也是習射的地方,「庠」的教育作用到了商代擴大了。「序」不僅是習射,還要學習武舞,不僅要學習射箭的技術,還要學習「射禮」,商代貴族男子重武習射,常舉行射禮。
宋代學校制度
宋代學校制度
商代的「瞽宗」和「右學」是學習禮與樂的學校,層次比較高,是古代的高等學校。據考證,殷商崇尚右,以西為右,所以把大學設在西郊,這樣,設在西郊的大學也叫做「右學」。「瞽宗」原是宗廟,在那裡選擇有道德的精通禮樂的文官教授貴族子弟。後人以「瞽宗」代表殷商的學校,設在西,故稱為「西學」。可見「右學」、「西學」、「瞽宗」是同一種學校,即商代的大學。後人也叫商代大學為「辟雍」,也稱為「西雍」,是學禮樂的地方,這是商代大學的又一名稱。
由此可見,商代貴族很重視學校教育,設立了貴族學校-序、庠、學、瞽宗。教師是由國家職官擔任。教育的內容包括宗教、倫理、軍事和一般文化知識。是中國最早官學的雛型。

宋代官學

宋代地方官學學制
宋代的地方官學分為州、縣學,在結構上類似我們九年國教之後升高中一般,縣學生選考後昇州學,而州學生可升太學為貢士(應說太學另設的辟雍)。其後更依照太學三舍法建立了州縣三舍法,建立了由縣學昇州學、州學升辟雍,辟雍登太學,殿試後命官的制度,至此北宋方建立了一套由地方到中央的學校制度,但是到宣和年間,州縣三舍法被罷、辟雍被廢,此制度宣告瓦解,地方官學與中央官學失去了直接的關連。
(由此之後地方官學與中央關連中斷)
宋代官學的行政體制:
在了解宋代地方官學的學制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宋代的地方行政制度中我們會提到的部分。宋代中央以禮部掌管全國學校、貢舉的政令,而地方行政區劃分為路、府(州、軍、監)及縣為一個三級政府的制度。因而管理地方官學的行政機構也是分為三個層級。
首先,以路而言宋代並沒有設定路學,甚至在徽宗之前也尚未設定專司一路或專人管理的學政,直到徽宗之後方有專人、專門單位(提舉學事司)管理一路學政,直到宣和年間撤銷,後直到南宋才復置。而提舉學事司即為地方官學的最高行政主管機構。
其次就府、州、軍、監(簡稱州)而言設有州學,在未設專門的教授時,應該是本州的最高一般行政長官如知州、通判主持學事。直到仁宗興學後,州學才開始設定教授(應該算是一校的校長吧),掌管學生的課業問題,但是行政上仍然接受知州、通判的管轄。教授之下,另設有學正、學錄、直學、司記、齋長、齋諭等職,對於為設定教授的地方,則仍由知州、通判主持。
再來就縣學方面,宋朝的縣學除了南宋的理宗之後才設定專人管理縣學(縣學的最高行政長官),免除了一般行政長官兼任的情況,之前因為縣令的工作即為繁雜,兼任主管學政許多都未能盡心盡力,所以地方縣學其縣令的態度對縣學的發展影響很大,當然在徽宗時有設定專管縣學學政的學長及學諭專門管理,但是縣學的最高行政主管仍然是由縣令、縣佐兼任(與州學的最高行政長官為教授不同)。其下依照縣學的規模大小設有教諭、直學、講書、司計、齋長、齋諭、學正、學錄、掌諭等人員。
於以上可知,宋代地方官學行政體制的形成,是由地方的一般行政長官兼任,慢慢轉型為專人主持學政,雖然學制上有縣學生歲昇州學的體制,但是行政上縣學與州學間並沒有直接的關係,兩者是分別由提舉學事司管理,但是州級的一般行政長官如知州、通判可以用一般的行政體系,指揮縣級的行政達到間接參與縣學的學事。這是非常有趣的地方,縣學與州學在學制上有相承接的關係,但是行政上卻沒有,有點像現今國中、小與高中、大學的關係,各自屬於國立與縣立,行政上沒有直接的關係。
州、縣學設立的原因及教育目的
由州、縣學設立者個身份與動機來推究,州、縣學的設立可分為兩大類,1、帝王下昭興學2、地方官吏主動興學。以下就由此分類討論。
1、帝王興學:
宋朝的州縣學設立於仁宗朝最多,其次是徽宗、神宗及南宋的高宗,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帝王主動興學事構成學校的主要原因。而帝王興學的目的,是培養救國淑世的人才,希望可以振衰起弊,所以時效上是急迫的方會一時之間大量的設立學校,而其設立學校的理想在求『治國、平天下』換言之就是追求『內聖外王』中『外王』的境界,此與地方學者興學追求『內聖』的終極理想有著本質上的差異。以下就各個皇帝討論宋朝的帝王興學。
(1)仁宗:
宋朝立國之初,太祖、太宗雖崇尚儒術,但是對地方官學卻未有重視。而且宋朝太祖建國在政治上採取『強幹弱枝』、『重文輕武』政策,雖成功解決唐代蕃鎮割據的問題,但是也造成了日後頭重腳輕、積弱不振的禍根,而這些弊端到仁宗朝的時候已經開始慢慢浮現,宋朝政治上綱紀不彰盜匪橫行是為內憂,外患又起。可說是內憂外患令人接應不暇,當時朝廷想要克服種種困難,治本之道還是需要人才,可是當時的科舉制度有所缺失,使得宋朝開科取士歷經八十年,卻未選拔出適當的人才。因為宋朝的科舉制度沿襲了隋、唐,以進士取人考的是文筆,用辭賦取進士,取的多是指會賣弄文章之人,鮮少經國濟世之才,難以應付仁宗面對困境的需要。所以仁宗於慶曆年間采范仲淹之建議改變養士取士法,從人才的培育開始。但是仁宗的改革行動因為范仲淹的去職而中挫,宋室的困境仍然沒有解決,因此導致了後來神宗朝的王安石變法改革。
(2)神宗:
神宗親政之後采王安石的理念進行改革,基本上王安石在教育上改革的理念與范仲淹的理念相似,王安石改革的目的在於培育國家所需要的人才,亦即治國平天下的人才,認為世人所學應該為經世致用的學問,但是當時的教育卻反其道而行,文章重其章句而輕忽了文章的含意,全天下的人才都耗費精力在博學強記上,反而不能對國家有所貢獻。而且王安石認為當時取士的方式不論是無論是賢良方正、進士、九經、五經學究等都不是一個好的、可以長久的方法,應該要將取士的重點放在人才的培養上,才會有穩定的人才來源,也才會有符合所需的人才。但是王安石的主張並未得到仁宗的採納,直到神宗朝才被採納。所以我們可以說神宗朝興學的基本概念在養士、取士合一,用學校教育取代科舉,但是這要到徽宗朝才得以實施。
(3)徽宗:
到徽宗朝,其改革的構想雨前兩次相同,但是教育的目的卻擴大了,除了培養人才之外,亦有善良風俗的用意,其培養人才的理念雨前兩次一樣,是希望培養經世致用的人才,但是同時也希望透過教化的作用使民風淳厚、進而使政治清明,也許是因為王安石變法時唯才是用卻忽略了人才的品行問題造成變法的缺失,而意圖改善吧,很可惜且諷刺的是徽宗的教育改革非但沒有得到教化人心的目的,反而助長了虛偽矯飾的風氣。但是也是從徽宗朝立辟雍專收外捨生(州、縣生),使得地方官學與中央官學得以銜接,北宋至此才建立了一套由地方到中央的學校制度。至此我們可以說,北宋的這三位大量設立州、縣學的皇帝,設立州、縣學的原因都是因為教育改革的需要,沿襲著一個相同的理念試圖彌補科舉制度不足的地方而做的。
(4)高宗:
高宗是唯一一個南宋時期大力興學的皇帝,在靖康之難過後,郡縣之學因為兵禍可以說是名存實亡,到了宋室南渡,朝廷也是無力顧及,直到高宗紹興十二年與十四年,才正式開始重建地方官學,可能是因為此時宋金已經議和,宋室稍微得到喘息朝廷才有餘力振興文教,而高宗興學的目的,也與其它三位有所不同,高宗興學的主要目的在於『化名成俗』,因為宋室的南遷相對的有許多原本南方住民與北方遷徙者文化差異的地方,為了解決這種問題,所以高宗成為南宋時期大量設立縣學的皇帝。
宋代學校制度
宋代學校制度
2、地方官吏興學:
宋代的州、縣學教育發展中除了帝王興學之外,也室友地方官吏興學的。但是不論是哪種狀況,地方官吏對地方官學的影像是重大的,畢竟就算是帝王興學,真正的實行者還是地方官吏,地方官吏實行的用心度直接影響學校教育的成敗。更何況對於地方官員主動興學的狀況。所以我們也討論一下地方官吏對州、縣學的影響。而所謂的地方官吏包括了州、縣的首長及其幕僚人員,在州學方面,修學的主要關鍵是郡守(知州、知府、知軍、知監),其次才是幕僚人員如通判、教授。而縣學方面修學的主要關鍵在縣令或知縣。而有些地方官員會忽視教育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地方的財用不足,無力負擔學政,因為宋代州、縣學的經費採取『學田制』,主要來源來自於學田(學產),並非來自朝廷,所以各個地方的經濟好壞自然會影響到地方政府撥給學產的能力,當然在地方財用不足的狀況下,學校經費有限時發展自然就會受到限制。第二、地方官員的工作繁雜如縣令要掌管獄訟又要管理學政,常常會無力顧及。以上是州、縣學教育未能受到地方官吏重視的客觀因素,另有一種地方官吏的主觀因素也不能不考慮,就是部分官員沒有以興學為己任的觀念,大體而言只要是進士出身的地方官員多半會主動的興學,但是無出身或靠蔽陰為官者雖然也又重視文教的人,但是數量上就少了很多了,至於為何進士出身的人主政會比較重視文教?其原因大概跟深受儒家思想薰陶有關,認為施政當以教化為先而大力興學。換言之,地方官吏興學的動機在目的上與帝王興學是有所不同的。帝王興學的目的是受迫於局勢,以培育人才為主要目的,而地方官吏興學則以明人倫、善風俗為主要目的,也就是說帝王興學是以『治人』以求『外王』,而地方官吏興學則以『修己』也就是『內聖』為目標。
宋代學校制度
朱熹
宋代州、縣學的突破
在宋代至少有兩百七十一個州曾經設有州學,又至少有過五百七十一個縣曾設立縣學,當時要經營這樣多的地方學校,必定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其中又以經費、師資最為重要。這也是宋代在學校教育體制中的突破。要建立、發展州、縣學教育,則必須解決經費問題,否則就算有興學的美意也是英雄無用武之地,而唐代的學制就是因為沒有穩定可靠的財源支持,所以不能穩定的發展,而宋代的學田制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
既然沒有穩定的財源會使得學校教育的發展困難,那么替學校尋找穩定的財源,使其有固定的經費就是一個可以治本的方法。在唐代,學校教育的經費來源,依其性質可分三種:1、國庫撥款 2、債稅收入 3、群臣捐輸,直到宋朝仁宗開始賜學田,而官賜的學田來源多來自於籍沒之田、絕戶廢閒之田以及官田,這樣給學校自己的田(學田屬於官田的一種),招取佃農耕種收租所得便用來維持學校。而仁宗以學田為維持學校的經費其原因可能是北宋開國以來,由於戰亂導致大量無主荒田,直至仁宗其間廢田仍多,因此若將部分廢田撥為學田,不但可以增加土地的利用比例,又可以解決州、縣學的財源問題,對當時的宋室而言是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但是南宋其間,由於人口快速增加與農村耕地不足,學校難以由官撥得到學產,但是南宋的州學取的學產的方式已經不限於官撥了。而以州學而言大體上非官撥的學產有兩種來源,1、郡守或教授斥資為學置田,2、鄉民捐錢買田贈學。相較之下縣學學產取得的方式就比較多樣了,大體上分為:官撥、官買、官民合買、民買、民捐五種。當然除了學產之外也是會有其它的經費來源,但是這種經費就會因為地方不同而有不同的現象。換言之,在經費的角度看來,宋代的中央政府在州、縣學是處於協助的立場,而賦予地方比較大的責任。
宋代學校制度
嶽麓書院
再來討論有關師資的問題,以州學而言,神宗熙豐年間的教育改革是一個分界點,在此之前譬如唐代及宋初,州學任用師資的方式,主要是任由州郡自行遴選,朝廷並不負責差派。但是至神宗時,王安石變法推動教育改革,朝廷主動選派學官,從此以後,朝廷才主動負責解決州學的師資問題。而朝廷差派學官的遴選方式分為朝臣薦舉及朝廷舉辦學官考試兩種。而學官的資格也因慢慢有了會讀書者未必能教書的觀念,開始有學官考試用來確保學官的素質,也比官員薦舉來的公平。所以說自神宗以後直至南宋,多採取學官考試後朝廷派差,唯有神宗駕崩後,哲宗元佑年間太皇太后掌權時,及南宋高宗紹興五到十二年間採取朝臣薦舉,其餘皆採取學官考試製。
相對於帝王對州學的重視與規劃,縣學就沒有這種待遇了,縣學的師資仍然是自行解決,而其師資來源多為下列三種:1、擔任縣令或幕僚官職者講授 2、知縣自聘縣學教席,而非全由州郡安排 3、學長亦擔任教學 4、縣學學職可由學生擔任,但是需要考試。而且南宋、北宋皆然,並沒有心的方式與進展。
結論
宋代的州、縣學為中國後來的地方官學奠定了基礎,不論學校的設備、廟學制、學田制甚至是地點上,都深受宋代的影響。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學校與科舉的關係,北宋時雖然曾經規定過應科舉必須先接受過學校教育的限制,甚至希望廢科舉而以學校教育取代之,非但沒有成功,學校淪為科舉的附庸這種現象,很不幸的一直延續到明朝,明朝的時候雖然有建立的宋朝的構想『科舉必由學校,而學校起家可不由科舉』(明﹍選舉志)但是重科舉而輕學校的現象仍然因為科舉的仕途較廣沒有得到改善。仍然沒有得到宋代那種培養經世致用人才的目標。

宋代書院歷史

宋代書院這一名詞肇始於唐朝,最早出現於唐玄宗開元年間(公元713-741年)距今已有1200多年了。根據史籍記載當時最早出現「書院」名稱的是「麗正書院」及「集賢殿書院」,都是官方創立的,在當時只是作為朝廷藏書、校書之所,並非教育士子的教育機構。然而說到集賢殿書院,就不能不提到唐玄宗(公元685-762年)在位時整理內府圖書運動,原來,唐朝建立後,一方面繼承了隋朝政府的藏書,另一方面又曾從民間收購圖書,並命人寫錄、收藏。但是由於這些圖書一直缺乏系統整理,到了開元初年,書籍紛亂斷簡殘篇的情況已經非常嚴重。為此,唐玄宗親自發起了一場整理內庫圖書的活動,而集賢書院就是在這一整理內庫圖書的活動中出現。王應麟《玉海》:「開元十一年春,於大明宮光順門外造麗正書院。夏,詔學士侯果行等侍講周易老莊,頻賜酒饌」「開元十三年,改集賢殿修書所為集賢殿書院。有學士、直學士、侍講學士、修撰官、校理官、知書官等。集賢院學士,掌刊集古今之經籍,以辨明邦國之大典,而備顧問應對。凡天下圖書之遺逸,賢才之隱滯,則承旨而徵求焉。其有籌策之可施於時,著述之可行於代者,較其才藝,考其學術而伸展之。凡承旨撰文章,校理經籍,月終則進課於內,歲終則考最於外。」(唐六典卷九)。所以書院最初的任務只是幫助皇帝了解經史典籍,舉薦賢才和提出某些建議,供皇帝參考、選用,和後來意義上的書院根本不同。由此可知,唐代所創立的「麗正書院」及「集賢殿書院」,是中國古代最早以「書院」命名的機構,而此後所說的「書院」就是起源於此,不過麗正書院及集賢殿書院卻只是「書院」名稱之始,而並不是作為教育機構的書院之始。雖然如此,在文化燦爛的盛唐,這一個官方學術機構的出現,卻對當時的官僚、文人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到了唐德宗貞元(公元785-805年)後,出現了一些私人創建的書院,但是規模很小,從學者也少,且以讀書為主,講學為輔。見於文獻記載的唐代書院有34所。而真正具有後世意義上的書院是五代南唐所建的廬山國學,又稱白鹿國庠,也是宋代白鹿洞書院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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