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哲學名詞)

反映(哲學名詞)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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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這一概念是唯物主義認識論揭示作為認識主體的人與認識客體的關係的範疇。反映在不同的物質系統及其發展的不同階段中,具有低級和高級、簡單和複雜的不同類型和特點,並在同一反映類型中,往往又區分為不同的具體反映形式。無機界的反映是最初級的反映類型。生物界的反映是高度組織起來的物質系統,即生命現象的反映類型。人類社會的反映是生命系統中更高級、更特殊的反映類型。社會意識是社會反映類型的主要形式,它是具有複雜結構和層次的社會精神系統。因此,社會意識反映社會存在時,又有再現社會生活的各種不同的具體形式。此外,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人們利用自然界具有的反映特性,創造出用於通訊、管理等自動化裝置的人工反映系統,在社會反映類型中越來越具有重要的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反映
  • 解釋:哲學名詞
  • 拼音:fǎn yìng
  • 注音:ㄈㄢˇ ㄧㄥˋ
  • 別名反應
  • 同義詞: 反響 回響
基本概念,補充解釋,

基本概念

反映這一範疇,在唯物主義認識論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認識論中,存在著兩條根本對立的路線。唯心主義堅持從思想和感覺到物的認識路線,否認人的認識是主體對客體的反映。與此相對立,唯物主義以承認事物的客觀存在為前提 ,堅持從物到感覺和思想的路線,把人的感覺、知覺表象和一般意識看作是客觀實在的映象,把人的認識看作是客體的作用在人腦中引起的反映。反映論是唯物主義認識論的最重要的原則,是唯物主義認識論的核心。但是,形上學唯物主義沒有把實踐作為認識的基礎,沒有把辯證法套用於反映論、套用於認識的過程和發展,因而它所理解的反映具有直觀的性質。馬克思主義哲學在研究各種反映類型的基礎上 ,深入分析了社會的人的反映同生物反映的區別和聯繫,科學地闡明了認識的實踐基礎和辯證性質,對反映作了唯物辯證的理解,從而創立了以能動的革命的反映論為原則的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辯證唯物主義的反映範疇把主體和客體、主觀和客觀聯繫起來、統一起來,正確地揭示了反映的特性 。人對客觀事物的認識,人的主觀思想與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符合,就是在反映的形式中實現、達到的。

補充解釋

①反照,比喻把客觀事物的實質表現出來:這部小說~了現實的生活和鬥爭。②把情況、意見等告訴上級或有關部門:把情況~到縣裡ㄧ他~的意見值得重視。③指有機體接受和回答客觀事物影響的活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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