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出身,早年經歷,法曹之重鎮,司法大臣,強化治安體制,樞密院議長,政治·戰爭決策,死亡,榮典,
人物生平
出身
1867年3月23日(慶應3年2月18日)生於信濃國高井郡小山村(長野縣須坂市小山)的士族家庭,幼名龜太郎,父親原茂作是舊須坂藩的足輕小頭(步卒小頭目),祖上系日本戰國時代甲斐國武田氏的家臣·足輕大將原虎胤的末裔,出身莊屋格的農家。在明治維新與秩祿處分後,雖然傳統的士族階層失去原有的經濟基礎和特權,但由於原家出身農家,因此沒有體味到多少生活艱辛。
早年經歷
原嘉道7歲時隨寺廟的住持學習漢籍,8歲時進入鄉村國小學習,他記憶力超群,一旦學過的東西便會過目不忘,10歲時以第一名畢業。畢業後在附近的私塾學習漢學,許多母校出身的大齡人在那裡教學。1873年(明治7年),16歲的原嘉道上京,在私塾學習英語。1874年(明治8年)通過東京大學預備門(日本當時唯一的大學預備班)考試合格,進入舊制第一高等學校(今東京大學教養學部、千葉大學醫學部及藥學部的前身)學習。 1890年(明治23年)7月10日從帝國大學法科大學(今東京大學法學部)英法學部首席畢業。同期生第二名是柴田家門(第3次桂太郎內閣文部大臣)、第三名是石井菊次郎(第2次大隈重信內閣外務大臣),同級生前三名後來都位居大臣。
原嘉道在帝國大學時代的志向是當個律師,不過因為沒有開業資金,畢業後只好去農商務省任職。1890年(明治23年)7月23日試補商工局勤務,得到農商務大臣陸奧宗光和大臣秘書官原敬的賞識,得到快速拔擢。1891年(明治24年)5月2日任農商務省參事官,敘五等奏任官,賜下級俸。1892年(明治25年)4月1日任礦山監督官兼農商務省參事官、東京礦山監督署長兼大阪礦山監督署長。1892年(明治25年)4月4日兼礦山局勤務。1893年(明治26年)4月1日,原嘉道在陸奧宗光辭職後,因與下任大臣後藤象二郎不和,乾脆辭去本兼各職。已經轉任第2次伊藤內閣外務大臣的陸奧宗光對原嘉道的退官深感惋惜,致書原薦任其為琦玉縣書記官以慰留,但被原嘉道婉拒。
法曹之重鎮
原嘉道辭去公職後,決心貫徹初衷,實現大學時代當律師的願望。1893年(明治26年)4月在東京京橋開設法律事務所,並第一個在報紙上打廣告製造轟動效應。因為他在農商務省當過礦山官僚,熟悉與礦山有關的法律法規,所以專門處理這一類官司,像福島縣富國炭坑事件和長崎縣端島炭坑事件礦、足尾銅山煙害事件等等與礦山相關的訴訟,還有東京株式取引所的煤鐵股票交割違約事件、青木徹三博士發表“不敬罪廢止論”被起訴事件以及提請緩刑、手術中將紗布遺留在病人腹腔內的醫生的無罪辯護等等,通過處理諸如此類令人矚目的事件,使他作為民事訴訟的知名律師而活躍於法律界,以“民事訴訟之第一人者”遠近馳名。原嘉道深得元帥·海軍大將東鄉平八郎侯爵的信任,在海江田子爵家的家督相續事件中,應東鄉侯爵之請出面處理法律糾紛,取得勝訴。當時的民事訴訟法,正處於1891年的新舊交替時期,法官思想陳舊、缺乏知識,根本對付不了律師。
原嘉道在法律界不僅以民事訴訟之第一人著稱,在刑事訴訟中也很活躍,特別是譴責檢察當局侵犯人權。在1918年(大正7年)京都府知事木內重四郎涉嫌貪污的“豚箱事件”中,他為友人木內重四郎擔任辯護,並指控檢察機關妨礙司法公正、搞嚴酷審訊、蹂躪踐踏人權。而主導案件檢調和公訴的,是在日本司法史上被稱為“檢察之神”的大阪控訴院檢事長(檢察長)小林芳郎。經過控辯雙方的激烈博弈,1920年(大正9年)1月,京都地方裁判所宣判所有嫌疑人無罪,小林芳郎檢事長則被迫辭職。
1919年(大正8年)7月9日,原嘉道任臨時法制審議會委員。1920年(大正9年)任原敬內閣陪審法諮詢委員,經原敬內閣法制局長官橫田千之助的引薦為大審院判事(最高法院法官),從此與立憲政友會建立關係。1924年(大正13年)5月,原嘉道參加了素以右翼觀念著稱的司法界巨頭平沼騏一郎主導的國家主義·國粹主義的右翼政治團體——國本社,並擔任理事。
司法大臣
1927年(昭和2年)4月20日——1929年(昭和4年)7月2日任田中義一內閣司法大臣。1929年(昭和4年)5月13日任法制審議會委員。田中義一在組閣時,起用了非政黨人士出身的原嘉道入閣。當時的司法大臣人選,依照慣例都是政界的實力派人物或是檢察總長經驗者,而從事律師行業三十五年且一直在野的原嘉道就任司法相,實屬不同尋常的異例。在內閣閣僚中,內務大臣鈴木喜三郎、大藏大臣高橋是清、商工大臣中橋德五郎、鐵道大臣小川平吉、內閣書記官長鳩山一郎都是政界大佬,大部分都是正三位或者從三位以上的高位高官。相比之下,原嘉道只有早年在農商務省任官期間獲得的正七位的官位。當時的正七位僅僅是相當於鄉村國小校長或陸軍中尉、大尉的位階。正七位之大臣在當時成為絕無僅有的熱門話題,為了避免這種尷尬滑稽的局面,在他就任不到一個月,賞勛局立即升敘其正四位,使之與其他大臣平起平坐。
強化治安體制
原嘉道在司法大臣任內致力於強化國內治安體制。當時的日本陷入“金融恐慌”和中日戰爭一觸即發的混亂時期,社會動盪不安,工人運動日益活躍,革新陣營的政治活動愈演愈烈。隨著1928年(昭和3年)2月日本第一屆普遍選舉的實施,日本政府(田中內閣)對社會主義政黨的活動日益感到恐懼。1928年(昭和3年)3月15日,政府基於《治安維持法》發動了對日本共產黨的一齊檢舉(全國範圍的逮捕),從而製造了對左翼進步力量進行司法迫害的“三·一五事件”(日本帝國政府對共產主義者進行鎮壓的事件)。在司法大臣原嘉道總攬全局下,擔當第一線指揮的是東京地檢檢事正塩野季彥、內務省警保局長山岡萬之助,塩野、山岡與原都是出身長野縣的同鄉。在“三·一五”大檢舉中,包括德田球一、志賀義雄、河田賢治、水野成夫、春日正一等日共領袖在內,全國與日本共產黨和勞動農民黨有關聯的約1600多人以違反治安維持法嫌疑的罪名遭到逮捕及檢舉。1929年(昭和4年)4月16日又有300餘名共產黨員遭檢舉(“四·一六事件”)。以後又陸續進行了檢舉,1929年共有4942人因違反治安維持法遭到逮捕。上述檢舉使日本共產黨遭到毀滅性打擊。
1928年(昭和3年)6月主持修改《治安維持法》,同年6月29日發布緊急敕令《治安維持法中改正件》(昭和3年6月29日敕令第129號)。此次修法的主要特徵有“國體變革”的嚴罰化、禁止“結社行為”、修改手續面。將1925年(大正14年)版法的構成要件的“變革國體”與“否認私有財產制度”分離。對於前者,“以變革國體為目的的結社行為的組織者和參加者以及其他指導者和從事其活動任務者處以死刑、無期徒刑、五年以上懲役或禁錮”。修正案增設了作為最高刑的死刑,加重了刑罰力度,擴大了鎮壓範圍。
1928年法的後果和影響在於,為了強化治安維持法的取締體制,以緊急敕令的形式對變革“國體”的處罰的嚴罰化(導入死刑)與對以此為目的進行的結社行為的處罰(導入目的遂行罪)為中心對治安維持法進行修正。它以以思想為中心的結社罪與結社的目的遂行罪為軸心而構成,造成不問手段而處罰思想本身的結果。它藉由通過灌入國體概念,使對法的擴張解釋和恣意運用正當化、合法化。譬如,長期置於警察監視之下的《思想犯保護法》(1936年),實際上已經偏離了治安維持法預定的通過正式審判以適用刑法的範疇,這使得在正式審判的場合之外任意操作、濫用刑罰的特務行為常態化。在這些操作狀態下,促使結社的取締、共產主義思想的放棄(轉向)放置在思想取締的位置上,最終導致了更為嚴厲、全盤法西斯化的1941年(昭和16年)治安維持法修正案的出台。
1929年(昭和4年)7月2日,田中義一內閣總辭職,原嘉道卸任司法大臣後下野。1930年(昭和5年)5月——1939年(昭和14年)3月任日本中央大學學長(校長)。在主持中央大學的十年間,力圖打造“法律之中大”作為法學者的根據地。
樞密院議長
1931年(昭和6年)12月26日——1938年(昭和13年)2月3日任樞密顧問官。1932年(昭和7年)2月10日任法制審議會副總裁兼商法改正委員會委員長。同年9月24日任文官高等分限委員會預備委員。1935年(昭和10年)10月8日任王公族審議會審議官。同年10月18日任教學刷新評議會委員。1936年(昭和11年)3月28日——1938年(昭和13年)2月3日任文官高等懲戒委員長,充行政裁判所長官評定官、懲戒裁判所裁判長。同年4月8日補會計檢查官裁判所長官。1937年(昭和12年)5月26日任文教審議會委員。1937年(昭和12年)7月27日——1940年(昭和15年)8月7日任法規整備委員會會長。1937年(昭和12年)12月10日任教育審議會委員。
1938年(昭和13年)2月3日——1940年(昭和15年)6月24日任樞密院副議長。1938年(昭和13年)2月16日補議定官,兼任教育審議會總裁(至1940年(昭和15年)7月15日)。1938年(昭和13年)2月23日——1940年(昭和15年)3月30日兼任宗教制度調查委員會會長。1939年(昭和14年)12月6日——1940年(昭和15年)8月7日兼任家事審判制度調查委員會會長。1940年(昭和15年)6月24日——1944年(昭和19年)8月7日任樞密院議長。1940年(昭和15年)7月1日兼任王公族審議會總裁。同年7月12日補議定官。
政治·戰爭決策
1939年(昭和14年)1月5日第1次近衛內閣總辭職後,樞密院議長平沼騏一郎接受組閣大命,原首相近衛文麿公爵就任後任的樞密院議長。1940年(昭和15年)6月24日,近衛公爵發起新體制運動,並退出樞府,副議長原嘉道就此升任樞府議長(樞相),此後作為重臣參加了1941年7月奏薦近衛文麿(第3次組閣)、1941年10月奏薦東條英機、1944年7月奏薦小磯國昭為總理大臣的重臣會議。1940年(昭和15年)9月就第2次近衛內閣締結的德意日三國同盟條約在樞密院審議的時候,他對參加軸心國表示反對,並批判外務大臣松岡洋右。1941年(昭和16年)6月22日蘇德戰爭爆發後,在7月2日的御前會議上,倡導“北進論”的原氏又與松岡外相一起主張對蘇開戰,反對“南進”。原在發言中說道:“德蘇開戰對日本來說,確實是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我想諸位對這點也不會持異議。由於蘇聯在世界上散布共產主義,早晚有一天非打敗它不可,由於這一點,我不希望在對蘇作戰期間與英美開戰。關於進駐南部法屬印度支那問題,日本如果動手打法屬印度支那的話,美國會不會參戰呢?這一點,我想仔細請教請教。”
1941年(昭和16年)9月6日的御前會議,審議軍部製作的《帝國國策施行要領》,樞密院議長原嘉道舉起該草案文本說:“我想問問,到底是以外交交涉為主,還是以戰爭準備為主”,“這份要領似乎意味著以戰爭為主,外交為輔。但能否把它解釋為,我們將盡力開展外交,只有在沒有別的法子可想時才進行戰爭?”昭和天皇聽完原樞相的發言,戲劇性地從口袋裡取出一張紙條,吟誦了他的祖父明治天皇於40年前在對俄開戰前夕所寫的一首含意不明的和歌:四海之內,本皆弟兄。 胡為擾攘,致此洶洶(中文:蒼蒼四海,莫非同胞。茫茫人間,相爭何為)。天皇繼續說:“朕定下規矩,要不時朗誦這首詩,以提醒朕牢記明治大帝對和平的熱愛之精神。你們對此有何體會?”事態表明,裕仁以日本特有的“腹藝”方式說出了日本要與美國開戰的決策。
1941年(昭和16年)12月1日,首相東條英機在回答樞密院原嘉道議長提出的有關談判的質詢時說,“美國在答覆時用的是‘華麗的辭藻’,美國沒作一點兒讓步, 只是向日本提出強硬要求”。原嘉道詢問美國對方案甲和方案乙會有何反應。外相東鄉茂德答:“方案甲不能很快見效,恐怕連方案乙也不解決問題,談判時間只剩下兩個星期了。因此,我認為成功的機會極小,大概只有10%的希望。
死亡
在戰爭時期,由於東條內閣的權力集中,樞密院喪失了原來的許可權。1944年(昭和19年)8月7日,原嘉道在樞密院的議長的任內死去,享年77歲,葬於東京都多磨靈園。死後被特旨列入華族,依功勳追贈男爵爵位,其子原寬襲爵。戰後,華族制度被廢止,而這也是日本最後一次封爵,原嘉道因此成為日本最後的華族。著有回憶錄《律師生活的回顧》。
榮典
明治24年(1891年)12月11日-從七位。
明治25年(1892年)4月18日-正七位。
大正8年(1919年)9月29日-金杯一個。
昭和2年(1927年)4月16日-勛三等瑞寶章。
昭和2年(1927年)5月2日-正四位。
昭和2年(1927年)12月15日-從三位。
昭和3年(1928年)1月20日-勛二等瑞寶章。
昭和3年(1928年)4月21日-金杯一組。
昭和5年(1930年12月5日-帝都復興紀念章。
昭和8年(1933年)6月15日-正三位。
昭和9年(1934年)4月29日-金杯一組。
昭和10年(1935年)6月11日-勛一等瑞寶章。
昭和13年(1938年)7月1日-從二位。
昭和13年(1938年)7月9日-勛一位柱國章(偽滿洲國)。
昭和13年(1938年)9月4日-勛一等旭日大綬章。
昭和15年(1940年)4月29日-銀杯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