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4-2020)是2021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國家標準《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4-2020)規定了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的選址、運行、監測和廢物貯存、配伍及焚燒處置過程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以及實施與監督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現有危險廢物焚燒設施(不包含專用多氯聯苯廢物和醫療廢物焚燒設施)的污染控制和環境管理,以及新建危險廢物焚燒設施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的設計與施工、竣工驗收、排污許可管理及建成後運行過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環境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 外文名: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hazardous waste incineration
- 標準號:GB 18484-2020
- 發布日期:2020-12-24
- 實施日期:2021-07-01
- 全部代替標準:GB 18484-20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7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30.01
- 歸口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 執行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 性質:強制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 發布實施
修訂依據
修訂情況
- 增加了焚燒爐高溫段、測定均值、1小時均值、24小時均值、日均值、基準氧含量排放濃度、已有焚燒設施和新建焚燒設施的定義;
- 修改了焚燒殘餘物、煙氣停留時間、焚燒爐、焚燒爐溫度、焚燒量、焚毀去除率等術語和定義;
- 最佳化了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的選址要求;
- 調整了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的焚燒物要求以及焚燒設施排放污染物的監測要求;
- 增加了焚燒爐煙氣一氧化碳濃度技術指標;
- 取消了煙氣黑度排放限值指標;
- 補充了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線上自動監測裝置、助燃裝置的要求及運行要求;
- 取消了對危險廢物焚燒設施規模的劃分;
- 完善了污染物控制指標和排放限值要求;
- 刪除了多氯聯苯、醫療廢物專用焚燒設施污染控制要求。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Ⅱ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2 |
4選址要求 | 6 |
5污染控制技術要求 | 6 |
6排放控制要求 | 8 |
7運行環境管理要求 | 9 |
8環境監測要求 | 10 |
9實施與監督 | 12 |
附錄A(規範性附錄)PCDDS/PCDFS的毒性當量因子 | 13 |
內容範圍
引用檔案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4554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HJ/T 20 工業固體廢物採樣制樣技術規範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化氫的測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4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一氧化碳的測定—非色散紅外吸收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T 63.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2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3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 HJ/T 64.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2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3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對-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 HJ/T 65 大氣固定污染源—錫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範 HJ 77.2 環境空氣和廢氣—二噁英類的測定—同位素稀釋高分辨氣相色譜-高分辨質譜法 HJ 91.1 污水監測技術規範 | HJ 212 污染物線上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 HJ/T 365 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設施二噁英排放監測技術規範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HJ 540 固定污染源廢氣—砷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HJ 543 固定污染源廢氣—汞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暫行) HJ 548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化氫的測定—硝酸銀容量法 HJ 549 環境空氣和廢氣—氯化氫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HJ 561 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設施性能測試技術規範 HJ 604 環境空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57 空氣和廢氣—顆粒物中鉛等金屬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電漿質譜法 HJ 685 固定污染源廢氣—鉛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88 固定污染源廢氣—氟化氫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HJ 836 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HJ 916 環境二噁英類監測技術規範 HJ 973 固定污染源廢氣—一氧化碳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 1012 環境空氣和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攜帶型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1024 固體廢物—熱灼減率的測定—重量法 HJ 2025 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範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8號)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套用管理規定》(生態環境部令—第1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