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製電路製作工

印製電路製作工

印製電路製作工指的是在電子工業的印製電路(電子電路)製造中、使用各種設備製造出印製電路的從業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製電路製作工
  • 製造:印製電路
  • 等級:五個
  • 室內工作溫度:常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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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概況

職業名稱

印製電路製作工

職業定義

在電子工業的印製電路(電子電路)製造中、使用各種設備製造出印製電路的從業人員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職業環境條件
室內,常溫,部分淨化間,部分為溫濕度恆定的房間,還有排氣通風房間。

職業能力特徵

非常重要
重要
一般
一般智力
表達能力
計算能力
空間感
形體知覺
色覺
手指靈活性
手臂靈活性
動作協調性

基本文化程度

國中畢業

培訓要求

1.7.1 培訓期限: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畫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於12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於12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於120標準學時;技師不少於100標準學時; 高級技師不少於100標準學時。
1.7.2 培訓教師:培訓初、中、高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 培訓場地要求:滿足教學需要的標準教室和完成印製電路製作所需要的感光材料、工具、儀器和輔助設備。
鑑定要求
1.8.1 適用對象: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 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1.8.3 鑑定方式: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模擬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技師、高級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1.8.4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於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於3名考評員;綜合評審委員不少於5名。
1.8.5 鑑定時間:根據職業等級的不同,理論知識考試為90-120分鐘;技能操作考核為150-240分鐘,綜合評審時間不少於40分鐘。
1.8.6 鑑定場所設備:理論知識考試在教室;考生之間保持一定間距。技能操作考核在工廠生產現場、實驗室或實訓室,按各工種等級的考核要求不同配備相應的設備、工具和材料。

基本要求

職業道德

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2) 遵守工作規程,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 工作認真負責,勤奮好學,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工作效率。
(4) 平等待人,相互協作,在團隊內起好作用。

基礎知識

2.2.1 化學知識。
(1) 物質結構知識。
(2) 化學元素知識。
(3) 化學反應知識。
(4) 酸鹼鹽知識。
(5) 化合物知識。
2.2.2 電工基礎。
(1) 電氣知識。
(2) 電子技術知識。
(3) 常用電器元件的名稱和用途。
2.2.3 鉗工與識圖:
(1) 常用工具的使用和維護知識。
(2) 常用量具的使用和維護保養知識。
(3) 常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知識。
(4) 機械製圖的一般知識。
2.2.4 質量管理知識。
(1) 產品質量法。
(2) 企業的質量方針。
(3) 崗位的質量要求。
(4) 崗位的質量保證措施與責任。
2.2.5 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知識:
(1) 化學品安全知識。
(2) 環境保護知識。
(3) 有毒有害物防護知識。
(4) 勞動保護知識。
(5) 設備操作安全知識。
(6) 電氣安全知識等。
2.2.6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 勞動法的相關知識。
(2) 契約法的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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