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縣農業農村局

南陵縣農業農村局

根據《中共蕪湖市委辦公室、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陵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9〕7號)和《中共南陵縣委南陵縣人民政府關於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南發〔2019〕9號),制定本規定。

南陵縣農業農村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南陵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接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縣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縣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南陵縣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陵縣農業農村局
  • 所屬地區:南陵縣
  • 所屬部門:南陵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許方震(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名義印發的有關農業農村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參與涉農相關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全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村宅基地改革與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和規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縣農業農村產業發展工作。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管理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行業管理。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培育、保護農業品牌。
(六)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參與擬定農業生產技術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產品質量認證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畫,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並依法上報監督抽查結果。組織開展農業檢驗檢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七)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農用地、漁業水域、農業生物物種資源、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的保護等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和農業清潔生產。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全縣農資市場和農業投入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外來物種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承擔法律法規賦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職權範圍內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工作。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農業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上報動植物疫情並組織撲滅。指導和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負責全縣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及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扶持農業農村發展項目的建議。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按規定許可權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
(十一)推動全縣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十二)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農民技術員培訓和農業行業職稱評審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農村經營管理隊伍和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
(十三)牽頭開展全縣農業對外合作和國外智力引進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六)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現任領導

局長:許方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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