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蕪湖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蕪湖市政府同意,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22日印發,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22日
  • 實施時間:2021年8月22日
  • 發布單位: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全面推動我市“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深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農經〔2019〕1645號)及《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秘〔2020〕29號)精神,進一步管好、護好農村公路,加快建立並完善我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促進鄉村振興發展為導向,以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主線,著力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制度,加快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形成上下聯動、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動我市農村公路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農業農村現代化和交通強國試點建設提供有力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立“統籌督導、分級管理、以縣為主、鎮(街)村盡責”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全市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85%。根據省交通運輸廳要求,逐步推進縣鄉道升級改造和建制村通雙車道工程,原則上,到2025年,縣道三級路比例不低於80%。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
三、主要任務
通過六大工程實施,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聚焦鄉村振興重點任務,聚焦解決農村公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問題,著力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切實解決“四好農村路”工作中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六大工程補助標準對無為市和南陵縣提高15%。
1. 實施農村公路等級提升工程。路面寬度不低於6.5米,公路等級三級及以上,市級補助標準為60萬元/公里。
2. 實施建制村通雙車道工程。路面寬度不低於6米,市級補助40萬元/公里。
3. 實施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市級補助標準延續“十三五”時期標準及配套方案,按照每年縣道10000元/公里,鄉道5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由市縣(市)5:5,市區7:3兩級分攤。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其中大中修工程占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25%。
4. 實施農村公路三年消危工程。重點實施村道安防工程,市級補助標準為3萬元/公里。對統計年報中的存量危橋進行改造,並將新增入庫危橋項目一併納入改造範圍,市級補助標準為700元/平方米。對等級提升的農村公路項目按照安全設施“三同時”原則同步實施。
5. 實施農村公路白改黑工程。對條件允許,現有路況較差的水泥混凝土路面進行瀝青路面升級改造。市級補助標準為10萬元/千平方米。
6. 實施農村公路高質量發展示範創建工程。一是積極開展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爭創全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示範市。二是將農村公路同產業發展,旅遊開發相結合,建設一批產業路、旅遊路。三是開展農村公路品質示範路創建。堅持“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綠色生態、創新驅動”原則,充分利用舊路資源,強化公路養護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加強質量監管,延長公路使用壽命,降低運營養護成本;積極構建農村公路沿線和諧生態,加強公路兩側造林綠化和原生植被保護。四是開展高質量發展市級示範鎮創建工作,至2025年,計畫每年評選2個市級示範鎮。相關評選細則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鄉村振興局、農業農村局、文旅局等部門制定。
四、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一)市有關部門和縣鎮兩級人民政府按照以下權責清單,做好相應工作。
1. 市交通運輸局職責:負責指導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審批農村公路養護計畫,會同市財政局制定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管理制度,負責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監督使用。
市公路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實施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監督、檢查、考核工作。負責制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制度、技術規範、質量評定標準和驗收標準;審查各縣市區農村公路養護計畫;協調、指導、監督各縣市區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的管理養護工作。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具體負責市轄區農村公路縣道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指導鎮(街)、村做好鄉、村道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工作。負責農村公路二級及以上(含二級)公路和中型以上橋樑建設、養護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監督。
2. 市財政局職責:負責籌集市級各項農村公路補助資金,參與審核各縣市區農村公路養護計畫,並對各縣市區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參與農村公路高質量發展示範路評選工作,並在職責範圍內,積極做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支持配合工作,引導和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發展。
3.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職責:負責按照《安徽省國土資源廳關於發揮國土資源支撐保障作用促進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皖國土資〔2018〕41號)等檔案要求,指導各縣市區落實農村公路建設土地指標。
4. 市鄉村振興局、農業農村局、文旅局職責:負責指導各縣市區開展產業路、旅遊路建設,積極籌措相關獎補資金。參與農村公路高質量發展示範路評選工作,並在職責範圍內,積極做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支持配合工作,引導和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發展。
5. 市公安局、應急管理局職責:負責在職責範圍內,積極做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支持配合工作,引導和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發展。
(二)縣級人民政府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養機制。縣級人民政府是本轄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籌集和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監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由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縣級總路長,設立縣級路長辦公室;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鎮(街)村管”的原則,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鎮(街)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並指導監督相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職盡責。
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負責編制農村公路養護計畫,監督縣市區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的管理養護工作,檢查養護質量,組織協調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農村公路及其設施的保護工作。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二級以下(不含)公路和中型以下(不含)橋樑養護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監督。組織實施縣道養護計畫,開展縣道日常養護與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對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負責指導、監督鄉、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審核鄉、村道養護建議計畫,檢查監督鄉、村道養護計畫執行情況,對鄉、村道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負責縣級農村公路縣道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指導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做好鄉、村道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工作。
(三)鎮(街)、村兩級履行職責,組織開展管養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認真履行鄉道、村道公路管理養護職責,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鎮(街)總路長,設立鎮(街)路長辦公室,落實責任單位和人員,保障必要的工作條件,組織好鄉道的日常養護,指導並監督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好村道管理養護工作。村(居)民委員會由其主要負責人擔任村級路長,按照“農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辦法組織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並加強宣傳引導,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
(四)多渠道籌措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農村公路養護分為養護工程和日常養護。養護工程主要包括大中修工程、預防性養護、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危橋改造工程;日常養護主要包括小修保養、路面保潔、路肩和邊坡培修、綠化修剪和涵洞疏通等工作。其資金來源:
1. 國家、省補助的專項資金和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2. 市、縣級人民政府安排的財政性資金;
3. 村(居)民委員會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一事一議”和政府獎補相結合方式籌集的用於村道養護的資金;
4. 企業、個人等社會捐助或者利用農村公路綠化經營權等方式籌集的資金;
5. 通過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五)強化養護資金保障。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確保財政支出責任落實到位,按規定用好均衡性轉移支付、稅收返還等相關政策,將農村公路發展納入地方政府一般債券重點支持範圍,保證農村公路正常養護。縣級人民政府按照“有路必養、養必到位”的要求,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對縣級人民政府落實支出責任存在的收支缺口,市政府將根據不同時期發展目標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2022年起,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用於普通公路養護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等其他支出。
養護工程補助政策。繼續執行原有市級財政對農村公路養護的補助政策。按照《中共蕪湖市委 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的實施意見》(蕪市發〔2018〕22號)規定的標準每年列支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補助資金。縣級財政安排的養護工程配套資金不得少於省市補助資金之和。
日常養護資金由市、縣兩級公共財政資金按照縣道10000元/公里、鄉道5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的標準進行籌集。市級財政按照不低於日常養護資金總支出的50%的標準對農村公路日常養護進行“以獎代補”,補助標準應綜合考慮農村公路路面技術狀況評定結果、縣市區日常養護資金配套情況、農村公路“路長制”績效評價結果進行確定,具體辦法由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另行制定。縣級財政按不低於50%的標準在財政預算中列支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資金,高於此標準的不得降低。
積極爭取產業路、旅遊路獎補資金。市、縣兩級農業農村局、文旅局積極爭取上級相關補助資金,專項用於示範創建獎補工作。
以上資金籌集標準,市縣兩級財政、交通等部門應根據農村公路里程、地方財政、養護成本變化等因素及時調整,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實行,原則上調整年限不超過5年。
(六)加強養護資金使用監管。
1. 省、市補助的養護工程資金依照規定足額安排使用,專項用於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預防性養護工程,不得結轉和存留。市、縣兩級財政投入的日常養護資金必須全額用於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及管理工作。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不得列支農村公路管理機構人員和辦公經費。
2.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要對公共財政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並確保及時足額撥付至養護管理單位。市縣兩級財政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嚴禁農村公路建設採用施工方帶資的建設—移交(BT)模式,嚴禁地方以“建養一體化”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有關規定對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對企業、個人等社會捐助或者利用農村公路綠化經營權等方式籌集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須接受社會監督,並將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向社會公布。
3. 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實行獨立核算、專款專用,並接受各級財政、審計、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市、縣級人民政府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採取資金補助、以獎代補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鼓勵縣級政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招標,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購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方式合法合規參與農村公路發展。鼓勵縣級積極開展農村公路災毀保險工作,提升農村公路抗災搶修能力。
(八)推進科技信息化管理。圍繞農村公路基礎數據、日常養護、病害巡查、災毀管理、路長制管理、項目管理等內容構建適合市縣鎮(街)多級套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基於鄉村道專管員、一線養護人員開發信息化管理平台移動端套用,實現信息上報、病害識別採集、統計等功能套用。
(九)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將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各等級公路的大中修等養護工程向社會開放,依法採取公開招投標方式選定養護作業單位。引導符合市場屬性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現代企業,鼓勵將幹線公路建設養護與農村公路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推行零星小修與日常保養劃片區捆綁招標。鼓勵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契約、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鼓勵採用以獎代補等方式,推廣將日常養護與應急搶通捆綁實施並交由農民承包;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力量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通過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公益崗位等方式,為貧困戶提供就業機會。對等級較低、自然條件特殊等難以通過市場化運作進行養護作業的農村公路,可採取個人(農戶)分段承包等方式進行養護。
(十)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縣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應急管理等職能部門參與農村公路竣(交)工驗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設施的農村公路要制定專項方案,儘快補充完善。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探索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監管,著力建立以質量為核心的信用評價機制,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並將信用記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會公開。
(十一)強化法規政策和隊伍建設。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市級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及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探索通過民事賠償保護路產路權,建立適合本地情況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完善路政管理指導體系,建立縣有路政員、鎮(街)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
按“縣統籌、鎮(街)管理、村監督”的模式,建立健全鄉村道路專管員管理體系。縣級人民政府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招募專職鄉村道路專管員,負責一定範圍內的農村公路管理巡查、安全隱患排查、養護監督工作等,所需資金列入本級部門預算經費或經批准的專項資金等既有預算中統籌安排。鄉村道路專管員可優先選用有公路建設養護經驗的企業改制分流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本地戶籍人員。
(十二)開展農村公路品質示範路創建。堅持“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綠色生態、創新驅動”原則,充分利用舊路資源,強化公路養護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加強質量監管,延長公路使用壽命,降低運營養護成本;積極構建農村公路沿線和諧生態,加強公路兩側造林綠化和原生植被保護。堅持經濟實用、綠色環保理念,全面開展“美麗公路”創建工作,提高農村公路養護技術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領導,落實相關責任。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加強統籌和指導監督, 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縣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完善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要按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落實責任,大力推進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
(二)加強監督考核,強化結果運用。市政府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納入對縣級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根據《蕪湖市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考核辦法》等檔案對縣級人民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進行考核,明確各縣市區年度考核目標任務,嚴格實行目標考核,重點監督考核責任落實、資金到位、工程質量等情況,並將考核結果運用到養護市補資金分配等方面。縣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的督導,充分發揮基層政府和組織在農村公路發展中的作用。
(三)加強政策宣傳,確保改革到位。各縣級人民政府及各相關部門要大力做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宣傳工作,讓廣大人民民眾了解政策制度,有效發揮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中的積極作用,增強人民民眾愛路護路的責任意識,引導人民民眾參與到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中來,營造全社會廣泛關心支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良好氛圍。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蕪湖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蕪政辦〔2007〕11號)同時廢止。

解讀

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蕪湖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蕪湖市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蕪政辦秘〔2021〕36號)。現將檔案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農村公路工作,多次對“四好農村路”建設作出重要部署。為切實解決“四好農村路”工作中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加快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了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具體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按照《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26號)等檔案精神,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聚焦鄉村振興重點任務,聚焦解決農村公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問題,著力提升農村公路管養水平,切實解決“四好農村路”工作中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提供堅實的交通運輸基礎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一)起草初稿
市交通運輸局在《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秘〔2020〕29號)的基礎上,結合我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實際情況,並充分徵求各方意見,於2020年10月起草了《蕪湖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初稿)》《蕪湖市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初稿)》。
(二)在行政機關內部徵求意見
2020年11月,市交通運輸局充分徵求了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鄉村振興局、農業農村局、文旅局、公安局、應急管理局及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的意見,並根據意見進行了初步修改,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三)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
2021年5月30日,市交通運輸局向市司法局申請對《蕪湖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送審稿)》《蕪湖市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送審稿)》進行合法性審查。市司法局於2021年6月24日出具關於《蕪湖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送審稿)》《蕪湖市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送審稿)》司法審查意見。
(四)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21年8月11日,《蕪湖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送審稿)》《蕪湖市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送審稿)》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同意印發。
四、工作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立“統籌督導、分級管理、以縣為主、鄉村盡責”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全市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85%。根據省交通運輸廳要求,逐步推進縣鄉道升級改造和建制村通雙車道工程,原則上,到2025年,縣鄉道三級路比例不低於80%。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
五、主要內容
一是細化工作任務。聚焦鄉村振興重點任務,聚焦解決農村公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問題,切實解決“四好農村路”工作中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提出了六大工程實施任務,明確了2022年實現全市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85%的目標;到2025年,縣鄉道三級路比例不低於80%的目標。
二是明確工作責任。明確了市、縣兩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分工,細化了交通、財政、農村農村等具體部門的工作責任,進一步完善了管理養護體制機制,為實施方案順利推進做好頂層設計。
三是加大市級財政補助。在執行原有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補助的基礎上,按照部、省關於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補助測算標準,明確了市、縣兩級財政補助金額和相關補助要求,進一步減輕了縣級財政負擔,明確了具體管養要求,落實了屬地管養責任。
六、創新舉措
《蕪湖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蕪湖市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的出台,可以更加清晰的指導我市開展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一是明確了分年度的具體工作目標,結合近期、中期和遠期需求,提出各自的工作目標;二是提出信息化建設需求,明確了通過試點創建,摸索推進提高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效率的科技賦能需求;三是進一步明確了市、縣兩級級財政資金保障範圍,在原有市級補助基礎上,增加了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補助資金,有效的減輕了屬地政府財政壓力。
七、保障措施
一是明確了市、縣兩級政府統籌和指導等主體責任,縣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完善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推進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
二是加強監督考核的運用,明確市政府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納入對縣級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相關考核結果運用到養護市補資金分配等方面。
三是加強政策宣傳讓廣大人民民眾了解政策制度,有效發揮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中的積極作用,增強人民民眾愛路護路的責任意識,引導人民民眾參與到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中來,營造全社會廣泛關心支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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