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為更好地落實國務院和人民銀行“探索第三方金融消保組織建設”、“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決策部署,2018年8月底,在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的關心指導下,由工商銀行南通分行作為主發起單位,牽頭當地農中建交等大型銀行分行機構、南通農商行、人保南通分公司、華泰證券南通分公司等9家單位組成了南通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籌備組。籌備期間,籌備組先後多次召開會議,就協會章程、會員招募、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協會選舉辦法等進行了充分討論,完成了協會宗旨、定位的確立和協會成立的各項報批手續。工商銀行南通分行作為主發起單位,前期做了大量的籌備工作,得到了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的高度評價和當地金融機構的充分肯定。
組織成立
南通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創立大會暨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審議通過了協會章程、財務管理辦法、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第一屆會員大會選舉辦法,選舉產生了協會第一屆會員大會秘書長、理事、常務理事、監事、副會長、會長。新當選南通市第一屆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會長、工商銀行南通分行主要負責人表示,南通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將認真履行協會職責,樹立以消費者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踐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義務,積極履行公平對待消費者的責任,加強金融消費知識宣傳教育力度,提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能力,不斷改進金融服務質量,提高金融消費者的滿意度,建立完善投訴處理機制,努力構築公平誠信和諧有序的金融消費環境,為南通市金融業的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同日,“南通市金融糾紛調解中心”揭牌宣告成立。上海市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陸翔主任、南通市金融消保協會張海濱會長共同簽署並交換《合作備忘錄》。在“糾紛調解聯動”“疑難業務指導”“雙邊課題研究”三大合作機制基礎上,雙方將共同服務於滬通兩地的金融消費者和金融機構,打造跨地區合作的樣板和典範。
領導關切
南通市政府副秘書長
邵懷德、上海市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副主任陸翔、人民銀行南京分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處副處長周曉剛、
南通市司法局局長繆平、
南通市民政局副局長唐愛民、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副行長鬍永彬等領導到會並分別發表講話,從不同角度闡述了協會成立的重要意義,對協會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殷切的希望。
工作要求
一是發揮調解專業優勢預防化解糾紛積極作為。近幾年,網際網路金融快速發展,非法金融活動頻繁,跨領域、跨行業、交叉性的矛盾糾紛呈現增長趨勢。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發揮金融維穩的“第一道防線”作用,築起預防化解金融矛盾糾紛的“隔離牆”“緩衝帶”,努力將可能激化的矛盾糾紛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別是妥善調處好有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金融糾紛,防止因糾紛化解不力而導致刑事案件和其他惡性案件。注重科學把握金融領域矛盾糾紛產生髮展的規律,建立因人預防、因地預防、因事預防、因時預防等全面預防機制。
二是發揮信息聯絡優勢暢通渠道反映社情民意。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層次、動態性的社會信息反饋網路,努力獲取預警性、深層次的社會信息。一方面加強理論研究,提升對金融消費矛盾糾紛輿情的綜合分析研判。通過研究新形勢下金融糾紛調解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改進調解工作的機制方法。同時,加強金融法治宣傳力度,積極引導民眾通過法定程式表達訴求。依靠法律手段解決金融紛爭,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金融環境。
三是發揮金融專業調處平台優勢轉換工作思路方法。中心的成立,改變了過去金融矛盾糾紛化解行政介入的模式,實現了主動調解、自願調解、就地調解、方便調解的管理方式。在人民銀行的指導下,圍繞規範化建設,嚴格貫徹和完善調解辦法、工作流程等規章制度,根據金融行業的特點和調解工作的需要,積極探索規範化、實體化運行模式,建立多層次、多領域的調解專家庫。向領跑金融糾紛調解的上海市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等地方“借智、借力”,開展合作,將先進經驗與本地特色相結合,以有機構、有陣地、有人員、有制度、有聯動、有成效“六有標準”,做出南通的特色和品牌。
組織體系
南通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會員單位166家,實現了在通41家銀行機構、77家保險機構、32家證券機構、5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和11家期貨公司全覆蓋的目標,標誌著南通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