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地方海事局

南通市地方海事局

南通市地方海事(船舶檢驗)局是經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和省交通廳批准設定的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執法機關,南通市地方海事局與南通市船舶檢驗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依照法律、法規授權,負責全市轄區除交通部直管以外的通航水域及港口的水上安全監督管理。2009年8月,經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增設南通市內河水上搜救中心。2011年9月,根據全省水上統一上航執法改革精神,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核准,增掛南通市水上執法支隊,履行全市水上運政和航政上航執法職能。

2020年11月,評為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地方海事局
  • 所屬部門:南通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南通市
  • 獲得榮譽:2020年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其他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實施國家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範標準;
(二)負責全市轄區水上交通秩序管理與水上交通事故調處;組織開展水上安全檢查;管理和發布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核准與通航安全有關的岸線及水上水下活動;
(三)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市船舶進出港簽證和渡口安全管理;負責船舶及船用產品的檢驗和審圖管理工作;負責船舶登記管理;負責船員適任資格考試發證管理;
(五)負責全市地方海事規費徵收管理;
(六)承擔航政和水上運政的上航執法工作。負責對船舶違反水上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行為的檢查、制止、強制和處罰。包括對船舶超過航道等級限制使用航道、占用通航水域過駁作業、擅自從事水路營業運輸以及超越經營範圍等違法行為的檢查處理;

其他職責

承辦省地方海事局和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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