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本單位是南漳縣政府組成部門,本文將概括其單位職責和內設機構情況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全縣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人口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和目標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評估。
(三)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地方性政策規定,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組織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區域協作,負責推動各地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分析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研究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高人口素質、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七)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編制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財務和基本建設工作,編制全縣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督檢查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和使用。
(九)制定並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相關工作進行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政務運行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業務培訓工作。
(二)發展規劃信息股
負責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承擔相關的監督、評估工作;分析、研究全縣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承擔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負責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政策建議,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擬訂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實施綜合治理;指導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四)科學技術服務股
負責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負責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布局設計及評估驗收;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負責組織計畫生育手術技術鑑定和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工作;承擔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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