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南昌高新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僅是政務信息溝通的渠道,也是招商引資、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為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紮實推進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南昌高新區通過健全組織機構,加強溝通協調,為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將政務公開工作列入了工委管委會委領導工作分工,明確了楊曉輝副主任為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領導,並在高新區入口網站上予以公開。同時,堅持由管委會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實行“誰制定、誰清理、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分解到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切實保障高新區政務信息工作健康、安全、有效運行。
(二)拓寬公開渠道
為了切實做到及時、準確、全面地公開政府信息,堅決做到“應公開,盡公開,應上網,盡上網”,高新區加大政務公開網路建設投入。在充分發揮好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的同時,高新區還利用公示公告欄、微信公眾號、微博、區刊雜誌等形式,不斷拓寬公開渠道,方便民眾查詢公開信息。
(三)強化督辦考核
提高對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的重視程度。明確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的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等;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各個環節的流程、時限等具體要求,努力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效,把政務公開推向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軌道。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做好政府網站建設維護、信息發布、網上依申請公開等相關工作。對公開和不公開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規定,確定審查程式、責任、追究辦法等。積極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工作作出具體要求。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1
1
1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3652
減39項
3613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2054
減298項
1756
行政強制
/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34
減1項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1427
7319.2萬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15
2
0
0
0
2
19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4
0
0
0
0
1
5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1
0
0
0
0
0
1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3
0
0
0
0
1
4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
1
0
0
0
0
2
(七)總計
15
2
0
0
0
2
19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工作效率有待進一步提升。部分部門單位領導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有待加強。未建立政務公開信息反饋制度,公開後沒有及時聽取民眾意見。
二是工作隊伍有待進一步加強。目前,高新區的政務公開工作還缺乏專門專業的機構和人員,基本都是兼職,缺乏專業培訓,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缺乏了解和研究,業務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工作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公開的內容不夠深,表面事項公開多,深層次的問題公開少。如在財務上,只公開幾個大數據,不公開具體的收入和開支項目。有些部門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與公眾需求還有一定差距,公開量、公開面、公開形式、公開深度等方面還不能滿足民眾的要求。
(二)具體的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機構。明確各級各有關部門在政務公開工作中的職責,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定各領域信息公開的責任部門,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規範性和質量,促進我市信息公開工作走向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發展。
二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切實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範信息公開流程,及時更新目錄內容,方便公眾查閱、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加強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充分發揮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時更新圖片,合理布局網站頁面,做到圖文並茂,保證頁面質量。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重點做好機重點領域信息的分類,保證信息內容的完整性。組織廣大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參加培訓,重點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政務公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使其充分認識到政務公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消除認識上的誤區和片面性。
三是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相關流程。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完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以及存檔備查等各個環節的流程,探索建立依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機制,提升依申請公開服務能力。
四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考核長效機制。繼續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績效管理體系,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著力推進還不到位的部門和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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