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民政局

南昌市新建區民政局

南昌市新建區民政局是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新建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南昌市新建區新建大道39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二)負責區本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全區性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和社區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
  (三)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區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
  (四)指導全區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
  (五)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政策、標準,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協調推進全區城鄉社區治理工作。
  (七)負責擬訂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政策、標準、辦法。
  (八)負責鄉(鎮)、街道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縣(區)、鄉(鎮)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
  (九)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承擔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有關工作。
  (十)負責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擬訂臨時救助政策、標準和管理辦法等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十三)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民政局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擬定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檔案;負責局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協調民政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負責政務信息處理工作;承辦局機關公文運轉、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後勤保障和計畫生育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化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民眾的來信、來電、來訪事項;組織編報並落實民政系統年度財務計畫;承辦民政事業經費、行政經費及上級下達的各類專業經費的管理使用;承辦全區民政系統民政事業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社會救助救濟股
  擬訂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中央、省級、市級和區級財政撥付的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全區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相關救助政策。負責農村脫貧攻堅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和城鎮貧困民眾脫貧解困牽頭工作。指導全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負責擬訂臨時救助政策、標準和管理辦法等工作。承擔區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社會事務和兒童福利股
  負責區本級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的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對社區社會組織核准備案,負責相關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區本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全區性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和社區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區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全區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負責全區因公致殘公務員、人民警察殘疾等級評定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政策、標準,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四)基層政權建設和區劃地名股
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依法組織開展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協調推進全區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政策、標準、辦法。負責鄉(鎮)、街道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縣(區)、鄉(鎮)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和組織協調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承擔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有關工作。
  (五)養老服務和社會工作股
  承擔全區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和養老服務市場化工作。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指導全區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訂全區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監督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毀,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

人員編制

  區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股級職數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事業單位

(一)新建區民政事務服務中心。
新建區民政事務服務中心主要承擔全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殯葬及殯葬用品市場行政輔助工作,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募集慈善資金,開展社會救助,扶助弱勢群體工作、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等職能。掛南昌市新建區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牌子。為區民政局管理的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設主任1名。
(二)新建區養老服務中心
新建區養老服務中心主要承擔全區老年人福利和養老服務工作等職能。為區民政局管理的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設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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