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機動車交通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是1998年南昌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機動車交通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2009年04月02日
- 實施時間:2009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南昌市人民政府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機動車交通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是1998年南昌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1998年8月1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67號發布,根據2004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8號第一次修正,根據2009年4月2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33號第二次修正。中文名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機動車交通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9.04.02 實施...
南昌市機動車交通噪聲污染防治辦法 (1998年8月17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67號)第一條為了防治機動車交通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工作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行駛的機動車...
九、《南昌市機動車交通噪聲污染防治辦法》1、第一條修改為:“為了防治機動車交通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 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在我市的正確有效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作如下修改。………。三、《南昌市市區四湖管理規定》1、第七條第二款修改為:“四湖周圍...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 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在我市的正確有效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作如下修改。………。十四、《南昌市城市綠化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第五條修改為:“城市綠地系...
南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南昌市城鄉集市貿易市場管理條例》等15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一、南昌市城鄉集市貿易市場管理條例1、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中的“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應當持有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修改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應當依法持有有關行政管理部...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在我市的正確有效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作如下修改。………。九、《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1、刪去第八條第一...
南昌市人民政府令 第145號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已經2012年1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長陳俊卿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 為了保證《中華...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辦法〉等15件規章的決定》已經2017年9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長郭安 2017年10月23日 為了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中辦發電〔2017〕13號有關規章清理要求,二、南昌市城市...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兒童計畫免疫暫行規定》等15件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3.11.21 實施時間 2003.11.21 2003年11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為了進一步最佳化我市投資環境,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昌...
南昌市人民政府令 第145號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已經2012年1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長陳俊卿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 為了保證《中華...
《南昌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在2000.06.12由南昌市人民政府頒布。經2000年5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通過,現予發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二000年六月十二日 第一條 為了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南昌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等6件規章的決定引言 編輯 語音 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要求,貫徹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原則,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昌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
《辦法》共26條,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令 第145號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已經2012年1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長陳俊卿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的決定引言 編輯 語音 (2006年3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12號發布 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12年1月3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46號修正)的決定》已經2012年1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
四、《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2003年11月25日市政府令第94號發布)《南昌市城市房屋裝修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50號)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南昌市港口管理辦法〉等4件規章的決定》(2004年8月31日市政府令第99號)《南昌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辦法》...
根據2008年11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的2008年10月31日南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南昌市公共娛樂場所治安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南昌市人大常委會公告第6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