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南城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南城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南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城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點南城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下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所賦予的職能,依法對全縣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或參與起草有關安全生產地方性規章、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
三、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監督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行業、部門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貫徹落實縣政府和縣安委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議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情況。
四、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組織、協調、參與生產性事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傷亡事故管理許可權依法承辦安全事故的審批結案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全縣建設工程項目和其它有關設備進行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估、安全評價、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格認證和審批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
六、組織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全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依法監督全縣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工作。
七、依法對全縣各類企業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和事故隱患下達限期整改指令,並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聽證和行政複議工作;
八、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審查、驗收、批准和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按照職業安全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對全縣勞動保護用品生產經營、使用實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查發證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九、擬定全縣安全生產科研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和技術示範推廣工作;負責縣安全生產專家組的工作。
十、負責對全縣生產經營單位和有關機構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認證和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民眾舉報、來信來訪等工作。
十一、制訂下達全縣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畫和考核目標,並檢查和考核執行情況。
十二、負責縣安委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馮 建 局長
李應龍 副局長
章小平 副局長
崔 琴 辦公室主任
曹應華 執法大隊大隊長
王 俊 綜合監管股股長
肖 贛 培訓中心主任
李 文 指揮中心主任
吳少鋒 指揮中心幹部
饒旭光 培訓中心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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