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防洪辦法
- 頒布時間:2001年04月02日
- 實施時間:2001年04月02日
- 頒布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辦法發布
索 引 號: | 012998007/2014-00108 | 信息分類: | 其他 / 政策規定 / 其他 |
發布機構: | 鼓樓區城市管理局(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4-07-02 |
生效日期: | 2014-07-02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南京市防洪辦法(政府令第193號) |
索 引 號: | 012998007/2014-00108 | 信息分類: | 其他 / 政策規定 / 其他 |
發布機構: | 鼓樓區城市管理局(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4-07-02 |
生效日期: | 2014-07-02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南京市防洪辦法(政府令第193號) |
《南京市防洪辦法》在2001.04.02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本辦法共二十六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辦法發布索 引 號:012998007/2014-00108信息分類:其他 / 政策規定 / 其他發布機構:鼓樓區城市管理...
南京市防洪堤保護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防洪堤的保護和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防洪堤的保護和管理。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防洪堤,是指具有抵禦洪水功能的堤、防洪牆、壩及其配套的涵、閘、泵站等水工程...
本辦法所稱水利工程,是指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開發、利用、控制、調配和保護水資源的各類工程,包括河道、湖泊、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灌區、塘壩、溝渠等工程及其附屬設施。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防洪、排水、供水等設施,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
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實施辦法 (1987年10月22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水利工程管理,根據《江蘇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市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對條例中有關條款作了具體規定和補充,凡沒有說明的,均按條例執行。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的各類大...
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對《南京市防洪堤保護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四條第三項修改為:“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圈築圍牆、堆放物料、埋設管線;”二、第十七條修改為:“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維護管理的防洪堤管理...
第一條為了管好用好防洪保全資金,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使防洪保全工程建設項目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南京市人民政府寧政發〔1992〕82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防洪保全資金由各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專戶儲存,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審定工程項目,專款專用。第三條防洪保全資金主要...
2018年,南京在全國率先制定了長江岸線保護政府規章——《南京市長江岸線保護辦法》,為加強長江岸線保護、修復生態環境、最佳化岸線利用效率等發揮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更是為南京立法保護長江岸線提供了上位法依據。條例全文 南京市長江岸線保護條例 (2022年8月18...
《南京市水資源管理辦法》在1996.10.15由南京市水利局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江蘇省水資源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14.廢止《南京市防洪辦法》(政府令第193號令)。15.廢止《南京市失業保險辦法》(政府令第206號令)。16.廢止《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政府令第209號令)。17.廢止《南京市財政監督辦法》(政府令第213號令)。18.廢止《南京市集體土地登記辦法》(政府令第214號令)。19.廢止《南京市...
第十七條 人防主管部門在按照本辦法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時,應當遵循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的原則,並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罰款收據。罰款上繳庫。第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
2018年2月28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322號公布《南京市長江岸線保護辦法》,自2018年4月10日起施行。發布辦法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322號 《南京市長江岸線保護辦法》已經2018年2月27日市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4月10日起施行。市長:藍紹敏 2018年2月28日 辦法全文 南京市長江岸線保護辦法 第...
二靠全面規劃、綜合治理,根據中央、江蘇省水利部門的要求,結合南京市的具體情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編制了南京市境內大江大河綜合治理規劃和各個時期農田水利建設規劃。三靠勞動積累,解放50年來,完成的19.14億立方米水利土石方,都是靠動員和組織成千上萬農民參加,採取“大會戰”和“推磨轉”的辦法完成的。四靠...
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另行制定。第二十四條排水戶應當按照排水許可證規定的排水種類、總量、時限、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的污染物種類和濃度等排放污水,水質不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應當預先處理。在汛期或者發生特殊情況時,排水戶應當服從防汛指揮機構和排水行政主管部門...
對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章 第二十三條 市河道主管部門根據條例制定實施辦法,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第二十四條 屬市政管理的其它河道,可參照本條例執行。本市有關城市河道管理規定如與本條例有牴觸的,以本條例為準。第二十五條 本條例自1989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條 經批准占用濕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濕地毗鄰地區或者指定地點補建不少於占用面積並具備相應功能的濕地;可以委託農林行政主管部門補建,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五條 因水利、能源、交通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設項目需要臨時占用市級重要濕地,或者建設項目需要臨時占用一般濕地的,...
或者依法強制執行。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暫行辦法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負責解釋。第三十七條 本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政府1981年12月22日頒布的《南京市水源保護暫行條例》、1983年4月19日《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江蘇省城鎮供水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同時廢止。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2日 南京市藍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全市水系的保護與管理,維護河湖和水務工程安全運行,保護水資源和水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藍線管理辦法》、《南京市防洪堤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
右岸上起安徽省馬鞍山市貓子山(東經118°29′11.07″,北緯31°45′58.68″),下至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銅井渡口(東經118°31′53.83″,北緯31°49′11.52″)。內容解讀 水利部就《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實施辦法》進行解讀,進一步規範長江河道采砂許可審批規定,並相應明確了7種不予批准采砂的情形。具體來看...
指導街道、園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勘察設計)的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區級許可權範圍內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勘察設計)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區級許可權範圍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勘察設計)招標事項初核、管理事項備案、...
加快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探索各類自然生態空間統一確權登記辦法。江蘇省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新區合理用地需求,對新區建設用地計畫實行單列,新區範圍內的耕地占補平衡可在全省範圍內統籌解決。2.推進金融創新。探索建立江蘇省金融辦、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和人民銀行[微博]南京分行參與的新區金融創新發展協調...
為進一步加強市級儲備糧管理,發揮市級儲備糧調控作用,維護本地區糧食市場穩定,保障糧食安全,根據《江蘇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結合我市糧食儲備工作特點,提出我市市級儲備糧管理實施意見。南京市人民政府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市級儲備糧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寧政發〔2011〕29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
《南京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管理暫行辦法》是1987年南京市計畫委員會制定的暫行辦法。【發布單位】81006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1988-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南京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管理暫行辦法 (1987年8月13日)為了嚴格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完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管理,簡化審批手續,...
《南京祿口國際機場保護辦法》在2013.12.27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南京祿口國際機場(以下稱機場)的保護,保障民用航空器的運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國務院《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新區具有國家級新區和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疊加優勢,可以搶抓國家戰略的疊加機遇,更多地採用改革的辦法和市場化、法治化的手段,大力培育新動能、激發新活力、塑造新優勢,切實增強自主創新、開放示範和輻射帶動能力,成為高質量發展的樣板示範。從自身看,新區正處在由創新資源集聚、地標產業蓄能、改革開放探索、城市建設...
第五條 拆遷人必須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因拆遷糾紛達不成拆遷補償協定的,按照先拆遷騰地,後處理糾紛的原則辦理。第六條 南京市房產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遷的行政主管部門,南京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的日常管理工作。第...
1、市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主動及時公開市政府規章和各級政府機關產生的規範性檔案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檔案。公開了各類規範性檔案,如《南京市濕地保護條例》、《南京市水資源保護條例》、《南京市防洪堤保護管理條例》等11部地方性法規。及時公開《南京市活禽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南京市測繪...
2024年8月21日18時,揚州市防指決定結束揚州城市防汛Ⅳ級應急回響。2024年9月17日,按照《常州市防禦颱風應急預案》規定,經綜合研判,常州市防指決定於當日01時調整常州市防颱風應急回響為Ⅲ級。根據《江蘇省洪水水文應急測報管理辦法》,經綜合研判,江蘇省水文局於2024年9月19日20時起,啟動水文測報Ⅳ級應急...
黃河下游防汛任務是:確保花園口站發生二萬二千秒立米洪水大堤不決口,遇特大洪水,要盡最大努力,採取一切辦法縮小災害。具體安排是: 花園口站發生一萬秒立米至一萬五千秒立米以下洪水,濟南市洛口站相應洪水為一萬秒立米時,充分利用河道排洪入海。 花園口站發生一萬五千秒立米...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獎勵辦法和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安排資金用於水土保持技術研究,推廣使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培養水土保持科技人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水土保持宣傳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學知識,增強公眾...
完善城市高層建築、大型綜合體、綜合交通樞紐、隧道橋樑、管線管廊、道路運輸、軌道交通、燃氣工程、排水防澇、垃圾填埋場、渣土受納場、電力設施等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城市各類防災減災救災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以安全生產為基礎的城市安全發展體系,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全面開展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活動,建成一批安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