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重門
- 時間:2011年5月
- 地點:故宮
- 事件:展品被盜
由來,綜述,
由來
8月19日下午,故宮博物院院長鄭欣淼在故宮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稱“最近我院發生的齋宮展品被盜案和瓷器損壞等事件,暴露了平時管理工作的缺陷、漏洞和不到位,對此深感內疚痛心和自責,希望通過媒體,衷心地、誠懇地向公眾致歉”。
對於“十重門”有的與事實有出入,有的尚待查實,如何看待引發的社會反應,鄭欣淼說道:“我認為,失竊和瓷盤損壞是重大責任事故,集中反映了我們管理工作的漏洞和失職。公眾因而對故宮的文物管理產生質疑,故宮內部也存在對過去一些文物損傷事件處理結果不滿意的態度,於是接連出現4件關於文物損傷、屏風泡水、古籍丟失等內容的爆料,也許還會有新的質疑。公眾同時也對故宮可能利用公器牟利存在質疑,包括建福宮會所、買賣宋人書札、私分門票款、端門經商等。而錦旗錯別字和宋人書札購買情況記載有誤,則反映了我們工作作風和制度的問題”。
鄭欣淼同時表示,對文物發生問題如何及時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處理、上報、公布,對於涉及的經營活動如何進一步加強監管,特別是保證公開透明,都是我們整改的重要任務。如果不能做到這些,今後還會有更多的問題出現。我們目前提出的一些整改措施,還只是應急性的,先保障目前工作的正常和安全運轉。我們要繼續學習和消化公眾的意見和批評,組織幹部職工更加深入地反思和檢討。下一步,我們將不斷向公眾匯報整改的階段性情況,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我們希望通過全院員工不懈努力,打破封閉、重塑形象,讓故宮以更安全、舒適、方便的參觀環境,更高質量的展覽、科研、教育和對外文化交流,恢復和提升故宮形象,去贏得海內外公眾的信任和喜愛,為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作出新貢獻。
綜述
第一重門:“被盜門”。
5月9日齋宮展品被盜案暴露出故宮博物院閉館清場、報警設施設定、重大作案預判及相關措施等關鍵環節出了問題。教訓極為沉痛,院領導班子都做了深刻檢查,對分管院領導和各級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按規定分別做出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和開除、留院察看的處分,以此教育、警示本人和全體幹部職工。
第二重門:即“錯字門”。
5月13日故宮贈送給北京市公安局的錦旗出現錯字,聲譽受到嚴重損害,事情發生在具體部門和承辦人,根源還在院領導。在錯別字出現和當事人回應已經成為媒體熱點,演變為突發公共事件後,如果立即公開誠懇承認錯誤,會有助於社會的諒解。由於糾錯不夠及時果斷,又強調責任在下屬,引起社會各界廣泛批評。
第三重門:“會所門”。
5月14日爆出所謂建福宮辦會所的事情,故宮方面已進行了調查並向社會作出澄清。故宮博物院領導班子從未有過在故宮開辦任何會所的動議,一直將在火災廢墟上復建的建福宮花園主要用於舉辦新聞發布會、小型展覽、公益文化活動和接待國家重要貴賓。鑒於合作方北京故宮宮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嚴重違反雙方協定,我院已經責成其停業整頓,終止並將修改協定書。由於我院對合作的公司平時監管不嚴,對其違反協定私下醞釀會員制的行為沒有及時察覺,特別是在已成網路和媒體熱點的情況下沒有在第一時間查明情況解釋清楚,以致質疑擴大發酵,並與展品盜竊案、錦旗錯別字事件相互疊加,造成非常被動的局面。
第四重門:“哥窯瓷器受損門”。
7月4日一件國家一級乙品“哥窯青釉葵瓣口盤”受損,原因已經查明並公布於眾,這個事件的教訓是,事先文物保護實施方案不夠周密、預判性不足,人員培訓針對性不強不細,致使珍貴文物損壞。事後沒有在第一時間向上級部門報告,對此負有不容推卸的責任。
第五重門:“文物損傷瞞報門”。
8月2日網友“龍燦”微博爆料故宮曾經有過4起文物損傷。
一是關於“扔廢棄木箱時將10多件佛像一併扔掉,由外單位送回”的情況。2006年6月9日,宮廷部兩名職工在處理北五所壽藥房庫記憶體放的裝運文物的木箱時,由於漏檢,造成存於木箱最底層苯板下的黑漆描金小石編磬一組16片(未定級)連同箱子一起被集中至院內古建修繕中心。當時在崗的故宮博物院修繕中心職工孫會生發現後,對文物進行了妥善保護,並及時通知了有關部門馬上取回。經過徹底核查,確認無其他物品遺漏,16片石編磬也均未出現任何新的傷況。根據《故宮博物院藏品管理規定》,對主要責任人給予了處罰。
二是關於“2006年前後明代一級品法器人為損壞”的情況。經查,故宮博物院祭法器類文物無一級品。擴大調查範圍,2004年5月27日和9月6日,宮廷部兩名職工在整理核對文物時,分別造成清代黃釉蓋登(未定級)的蓋部和綠地粉彩八寶之“魚”(未定級)底座的損傷。這兩起事故均是由於當事人違反文物操作規程導致的。博物院根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了處罰。
三是關於“2008年佛堂舊址二級品佛像損壞”的情況,經查,故宮博物院多年來未發生過原狀佛堂內文物損傷事故。
四是關於“任萬平主任的胳肢窩沒夾住那件沉重的歷史,碎了”的情況。2009年,宮廷部搬運一對晚清時期的玻璃花插(未定級),後發現其中1件花插的1根玻璃枝杈斷開。院方研究認定,宮廷部工作沒有違反操作規範,但預案不夠細緻,考慮不夠周密,被責成作出檢查說明交院備案。
第六重門:“掛屏水泡門”。
2011年6月15日,宮廷部工作人員將紫檀嵌玉花鳥圖掛屏一件(未定級)送文保科技部綜合工藝科漆器鑲嵌室除塵修復。該器物本身存在傷況。7月25日早晨,工作人員發現,自來水管接口處有一小的裂縫致使掛屏上覆蓋的棉墊被部分散落的水珠打濕,並滲透到掛屏上。相關專家到現場查看了這件文物,一致認為該件掛屏未因遇水而出現新的損傷,同時建議仔細檢查鬆動的嵌件,對因膠粘劑老化出現的嵌件鬆動現象進行加固處理。
第七重門:“私分票款封口門”。
2009年7月中旬,故宮博物院紀檢監察辦公室接到舉報信,反映故宮午門工作人員與社會上不法導遊勾結,利用工作之便私放旅行團進入故宮參觀遊覽,從中牟取非法利益,並且聲稱有影像資料作為證據,可以協助故宮將此人抓獲,但要求故宮給予舉報獎勵15萬元,否則不提供證據。院方為了儘快查清問題,不給國家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經反覆協商,應允如證據屬實可對舉報人予以獎勵8萬元。經保衛處、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分局駐故宮派出所聯合行動,2009年8月11日上午在舉報人的配合下,在故宮午門東門洞中間檢票口截獲一使用過期票進入故宮的130餘人的旅行團,抓捕了相關當事人並起獲贓款7660元人民幣。由於舉報人提供證據信息屬實,並配合院方和公安部門抓捕成功,參照院方的查補逃票獎勵規定,從該項資金中付給舉報人舉報獎勵費。
第八重門:“宋人書札牟利門”。
1997年,北京翰海拍賣有限公司春季拍賣會上拍五通宋人書札。當時,著名書畫鑑定家徐邦達先生曾致函上級主管部門建議收購,經履行論證程式後,我院遂與拍賣公司接洽,當時媒體對此有所報導。動用這一數額的經費徵購文物必須向上級部門申請,由於未獲批覆,此項收購未實現。故宮博物院2005年出版的《故宮博物院八十年》一書和官網“院史編年”欄目有此項收購的記載,現查明,這是由於當年整理院史大事記查閱公文檔案時,誤以當時上報申請經費檔案為依據,沒有核對所申請經費並未批覆和未能購買的最終結果所造成的。
第九重門:“故宮圖書館丟失古籍門”。
故宮在過去長達7年的清理古籍過程中,要求發現的疑點都必須記錄在案。到2009年的階段性統計,約20萬冊書籍中,還有100多冊不能完全對上賬(其中有普通古籍,也有一般線裝書和印刷品)。由於涉及1950年以來延續半個多世紀的歷史遺留問題,情況比較複雜,當時決定作為階段性存疑記錄在案,繼續清查,至今仍未停止,尚不能做出丟失的結論。但是一旦清查清楚確認丟失和責任人,將依法依規處理。
第十重門:“端門外西朝房展覽逃稅門”。
端門區域過去不屬於故宮管理,這些商戶舉辦的展覽已經存在了多年。目前故宮方面尚在辦理收回這些商戶所用房屋的過程中,明確在全部完成接收後將改造成售票、諮詢、疏導等觀眾服務區,不再舉辦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