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班(南朝梁、陳的官吏等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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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的官吏等級制度。梁武帝初依、晉制度,定官秩為九品,一品官萬石;二、三品官中二千石,四、五品二千石。天監七年(508),吏部尚書徐勉改定為十八班,十八班居首,一班居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八班
  • 特點南朝的官吏等級制度
  • 順序:下者為劣
  • 居首丞相
同班之中,依排列順序,在下者為劣。如最高的十八班,丞相居首,依次為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馬大將軍太尉司徒司空。十八班之外,另分七班,多為皇帝、皇子府、藩國、地方班府官吏。郡守及丞,另為一類,分十班。的令長亦另分七班。梁將軍名號極繁,自成一類,初分二十四班,後增至四十四班。陳遵梁制,亦分十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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