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寧港澳通行證辦理指南

港澳通行證(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 )俗稱雙程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給中國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地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留學等非公務活動的旅行證件。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辦理前往、往來港澳通行證
  • 辦理部門:市公安局
  • 事項類型:出境入境
  • 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1.提交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意見
2.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證明
3.受單位派遣赴香港或澳門商務,申請3個月或者1年多次商務簽注,所在單位須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並提交單位和備案人員的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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