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三區戶籍人員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遊簽注指南

南充市三區戶籍人員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遊簽注,是由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接待大廳受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遊簽注(南充市轄三區戶籍人員)
  •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 監督電話:0817-6123166
  • 事項編碼:34000000GA-XK-CRJ0001
  • 辦理部門:出入境
  • 聯繫電話:0817-8121838
行使依據,受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法定期限,收費情況,辦理地點,

行使依據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受理、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範》 。

受理條件

1、南充市轄三區戶籍人員
2、需面見申請人(16周歲以下、60周歲以上、在同一受理部門持同一本通行證續簽的可委託他人代辦,公安機關要求面見的除外)
3、注意事項:請務必下載《中國公民出入境申請表》填寫完整後上傳。

申請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一份、照片1張(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mm*33mm)、四川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2、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及複印件(續簽除外)
3、未滿16周歲
提交戶口簿、監護人身份證明、監護證明;委託他人代辦,提交監護人委託書、被委託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明指身份證或護照等;監護證明指出生證明、戶口薄等)
4、國家工作人員
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需按組織、人事管理許可權和行政隸屬關係出具單位意見。
5、現役軍人
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後辦理。

辦理流程

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接待大廳受理,市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審核審批及再次簽注簽發,省廳出入境管理總隊制證。

法定期限

15個工作日,續簽10個工作日;需核查的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

收費情況

往來港澳通行證100元/證 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1097號)
一次有效簽注 20元/件 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1097號)
二次有效簽注 40元/件 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1097號)

辦理地點

三區戶籍人員在南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辦理,六縣(市)戶籍人員在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