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工業和科技信息化局

北安市工業和科技信息化局

北安市工業和科技信息化局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規劃,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承擔市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安市工業和科技信息化局
  • 行政區類別:北安市
  • 所屬地區:中國東北
  • 涉及領域:機關單位
機構簡介,領導介紹,行政審批,管轄區域,機構設定,機構職責,

機構簡介

北安市工業和科技信息化局是主管全市工業和科技信息產業的市政府組成部門。負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定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發展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和行業標準的實施辦法;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產業標準的擬定及組織實施;協調落實相關政策;負責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行業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的進一步融合。

領導介紹

任程遠:書記、局長
張偉東:副書記
徐 輝:副局長
林燕翎:紀檢書記
戰海波:副局長

行政審批

審批北安市民營科技企業

管轄區域

北安市

機構設定

北安市工業和科技信息化局內設12個職能股
(1) 人秘股
(2) 運行調節股
(3) 節能與綜合利用股
(4) 非國有中小企業經濟發展辦公室
(5) 信息化推進與管理股
(6) 電力交通股
(7) 規劃項目投資股
(8) 科技股
(9) 政策法規和產業政策股
(10) 原材料工業股
(11) 綜合股
(12) 基層工作股

機構職責

(一)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規劃,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承擔市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 負責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擬訂行業發展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組織貫徹國家、省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方法和建議;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負責工業運行生產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和應急調節。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意見,參與擬訂全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五)負責全市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負責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的日常工作;組織管理非國有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與市工業園區、慶華機械加工園區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工業、信息企業參加各類經貿洽談會和產品展銷推介會。
(六)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意見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企業信用信息的徵集和使用,以及信用信息資源的共享和信用產品的開發推廣套用;指導和推動全市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培訓、配套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市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擬訂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石化工業、食品與農產品加工業、醫藥工業等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指導本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本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負責指導紡織、冶金、建材、石化、機械、輕工等行業協會(聯合會)的相關工作。
(八)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及上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核依據省、黑河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九)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不含電信業、社會調查業、信息提供業、諮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十)貫徹執行國家科技及信息產業發展方針、政策、法規;負責行政執法和監督;擬訂全市科技和信息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擬訂促進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向上推薦各類科技計畫項目;指導科技成果轉化。
(十一)統籌管理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意見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統籌規劃和管理全市電子政務建設,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工作。承擔市信息化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市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負責全市信息市場管理工作(電信業除外)。
(十四)組織開展全市工業、科技、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和組織實施促進產品銷售的辦法和措施;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各類經濟信息;聯繫工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工業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有關單位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產學研相結合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研機構合併重組,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十六)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十七)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獎勵政策和科技成果推廣計畫,指導全市科技計畫項目的評價工作;組織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廣示範及產業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八)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參與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參與擬訂中小科技企業創業中心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創業中心建設;負責全市民營科技企業、民辦科研機構、技術市場及學術團體監督管理。負責科技成果表彰、獎勵、技術發明管理。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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