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綏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綏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綏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綏化市北林區人和街與府東胡同交叉路口東北側(綏化市北林區衛生局西側約150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綏化市北林區人和街與府東胡同交叉路口東北側(綏化市北林區衛生局西側約150米)
  • 現任局長:王剛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推進工業強市建設,組織研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負責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擬訂行業發展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組織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研究和規劃全市工業投資布局,提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建議。負責爭取國家、省支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資金,擬訂建設資金申報意見;負責推薦、申報、審核、監管省專項資金項目;負責市財政扶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資金的投放、使用和管理。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各類經濟信息。聯繫工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五)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市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等配套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市助保金貸款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組織貫徹國家、省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指導和推進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擬訂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結合市情提出具體實施意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重點發展食品和農產品加工業、大力發展石化工業、醫藥工業、紡織工業、機械工業及原材料工業,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裝備製造業。
(七)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的管理工作,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參與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不含電信業、社會調查業、信息提供業、諮詢業、經紀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全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負責工業企業扭虧為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民爆行業生產和銷售監管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市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動“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發展,協調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負責軍民融合科技發展巨觀統籌及軍民科技協同創新能力建設;組織推進科技基礎資源軍民互通共享;編制軍民融合科技發展規劃;推動軍民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創新交流工作;組織實施軍民融合科技創新項目。
(十二)負責鹽業行業管理,承擔國家和省市儲備食鹽管理職責。
(十三)指導散裝水泥和包裝材料推廣中心推廣發展散裝水泥事業,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節約資源和能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增加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和完善全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管理辦法,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鹽業行業管理,承擔國家和省市儲備食鹽管理職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鹽業主管部門、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各司其職,加強協作,互相配合,分別負責指導各縣(市、區)職責範圍內執法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組織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政務信息、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機要通訊、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和督辦檢查;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承擔政務公開和綜合督辦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負責開展人才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開展校企對接;負責對所屬單位實施綜合管理和業績考核。
(三)政策法規科。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組織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及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擬訂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行政執法監督。
(四)綜合調研科。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巨觀戰略問題的研究及重要目標的制定;組織研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起草局內重要的綜合性檔案、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及領導講話;承擔涉及全局性的調研任務;承擔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五)運行監測協調科。監測分析全市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運行調節的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跟蹤執行情況;研究、分析工業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投資等政策性問題和資金情況,並提出建議;研究提出省、市重點支持企業名單。負責增效提速工作;培育小微企業向規模企業發展。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六)規劃投資科。組織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制定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政策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國家、省安排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和技改資金;參與編制重點產業、產品調整方案;參與指導工業園區發展;定期發布工業和信息化投資指導目錄和項目信息。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推動經濟技術協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工業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指導企業市場行銷,組織協調工業企業參加重要產品展銷活動。
(七)中小企業科(民營經濟發展科)。擬訂扶持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動態,發布相關信息,規劃指導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和公共服務平台工作,引導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能力和水平;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分析及成長型企業認定工作。承擔市發展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經濟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提出改善各類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企業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協調各商業銀行與企業對接,開展域內外的融資服務;組織國家和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申報、評審工作;會同財政部門安排和管理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組織開展企業上市融資的相關工作;引導融資服務機構和平台服務各類企業;承擔市級貸款周轉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市助保金貸款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行業指導科。擬訂石化工業、醫藥工業、裝備製造工業、亞麻紡織、原材料工業等行業的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貫徹執行石化、醫藥、裝備製造、亞麻紡織、原材料等行業的規章和技術標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研究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專項工作的實施;負責行業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的職責。
(九)食品工業科。擬訂全市食品加工業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組織擬訂地方行業規章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加工行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創新項目的審查及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參與指導農產品加工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農產品加工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農產品加工行業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
(十)軍民融合科。負責軍民融合科技發展巨觀統籌及軍民科技協同創新能力建設;組織推進科技基礎資源軍民互通共享;編制軍民融合科技發展規劃;推動軍民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創新交流工作;組織實施軍民融合科技創新項目。
(十一)科技創新科。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和措施;貫徹執行高新技術產業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抓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國家、省技術創新項目和科技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管理;組織推進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和評定,負責組織申報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驗收和省、市優秀新產品獎的評選工作;加強產品質量和標準化管理,實施品牌戰略;組織開展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新成果的轉化套用。
(十二)創業與培訓科。負責組織開展創業服務工作,指導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建立和完善創業輔導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支持創業、創新相關政策,組織搭建創業服務平台;負責創業就業、勞動力轉移及爭取相關資金支持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系統管理幹部、企業中層以上管理者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指導企業職工技能培訓;指導培訓基地建設工作。
(十三)節能與綜合利用科。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發展新能源、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和污染控制政策、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環境保護方面的重大改造示範工程建設,協調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組織清潔生產的促進工作,防止工業污染;負責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掌握全市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配合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以及促進安全產業發展等方面統籌安全生產工作;參與工業企業有關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縣(市、區)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職責,負責民爆物品行業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四)信息化推進科。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指導推進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製造和套用,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推進軟體服務業各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軟體、信息服務業、服務外包產業和相關新興服務業的行業管理,統籌推動“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配合推動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統籌指導全市工業領域信息安全。
(十五)綜合執法科。負責鹽業行業管理,承擔省級和市級儲備食鹽管理職責;貫徹落實國家食鹽專營政策和相關鹽業法規;組織編製鹽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市級食鹽儲備監管;建立健全食鹽供應應急保障體系。負責對違反《黑龍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條例》和《綏化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暫行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
(十六)基層服務科。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實施綜合指導和管理,推進企業改革,協調處理歷史遺留問題,負責所屬基層單位的來信來訪。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王剛:綏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張雲峰、於貴濤、姜立志、姜明範、王亞宏、白景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