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縣工業信息科技局

明水縣工業信息科技局

明水縣工業信息科技局是明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水縣工業信息科技局
  • 辦公地址:明水縣中興路1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推進工業強縣建設,組織研究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負責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擬訂行業發展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組織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研究和規劃全縣工業投資布局,提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建議。負責爭取國家、省、市支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資金,擬訂建設資金申報意見;負責推薦、申報、審核、監管省專項資金項目;負責縣財政扶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資金的投放、使用和管理。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各類經濟信息。聯繫工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五)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縣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等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六)組織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指導和推進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擬訂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結合縣情提出具體實施意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重點發展食品和農產品加工業、大力發展醫藥工業、紡織工業、機械工業及原材料工業,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裝備製造業。
(七)負責全縣工業企業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的管理工作,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參與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不含電信業、社會調查業、信息提供業、諮詢業、經紀業)。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全縣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負責工業企業扭虧為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縣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動“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發展,協調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負責軍民融合科技發展巨觀統籌及軍民科技協同創新能力建設;組織推進科技基礎資源軍民互通共享;編制軍民融合科技發展規劃;推動軍民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創新交流工作;組織實施軍民融合科技創新項目。
(十二)負責規範建設單位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或者使用袋裝水泥工作。
(十三)擬訂全縣科技創新規劃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創新體系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適應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要求,組織開展重點領域、重點企業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擇優向省科技廳和國家科技部推薦申報;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開展科技型企業評價、認定等管理服務工作,協調推動落實科技型企業扶持政策;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相關政策、規範性檔案和實施細則,制訂全縣商務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服務業發展工作的綜合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第三方物流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流通體系建設。編制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全縣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擬定我縣市場體系建設支持政策;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全縣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和改造升級,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負責市場秩序管理。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督查督辦涉及市場經濟秩序重大案件;負責國家、省、市商務執法領域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協調配合縣直相關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建立部門之間聯合執法機制;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企業開展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消費市場管理。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全縣商務主要經濟指標統計分析與上報;承擔對外貿易發展職能。擬定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加強發展服務貿易相關工作,推進服務外包發展;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擬訂應對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對策措施,加強與自由貿易區、港澳台地區的商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統計分析全縣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會展管理職能。組織協助有關企業赴國(境)內外參加各種商品交易會和經貿推介活動。指導監督管理在縣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和展銷會活動。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組織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政務信息、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機要通訊、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和督辦檢查;承擔政務公開和綜合督辦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負責開展人才合作與交流,負責對所屬單位實施綜合管理和業績考核;負責企業專項資金使用的審核;負責辦理本單位會計事務;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審核、監管;負責局機關經費、財務管理、財務報支等工作。
(二)經濟運行與綜合利用股。1、監測分析全縣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運行調節的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跟蹤執行情況;研究、分析工業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投資等政策性問題和資金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增效提速工作;培育小微企業向規模企業發展。2、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發展新能源、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和污染控制政策、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環境保護方面的重大改造示範工程建設,協調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組織清潔生產的促進工作,防止工業污染;負責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掌握全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狀況;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配合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以及促進安全產業發展等方面統籌安全生產工作;參與工業企業有關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企業改革股。監督縣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有企業改革相關政策,維護職工權益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處理國有企業改革各項遺留問題,接待職工上訪;抓好國有企業改革工作,具體推進局所屬企業改革工作,起草制定改革方案、職工安置方案、資金變現方案及債務償還方案並監督執行。
(四)規劃與投資股。組織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制定全縣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政策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國家、省安排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和技改資金;參與編制重點產業、產品調整方案;參與指導工業園區發展;定期發布工業和信息化投資指導目錄和項目信息。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推動經濟技術協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工業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指導企業市場行銷,組織協調工業企業參加重要產品展銷活動。
(五)中小企業股。擬訂扶持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動態,發布相關信息,規劃指導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和公共服務平台工作,引導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能力和水平;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分析及成長型企業認定工作。承擔縣發展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經濟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提出改善各類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企業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協調各商業銀行與企業對接,開展域內外的融資服務;組織國家和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申報、評審工作;會同財政部門安排和管理縣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組織開展企業上市融資的相關工作;引導融資服務機構和平台服務各類企業;承擔縣級貸款周轉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軍民融合股。負責軍民融合科技發展巨觀統籌及軍民科技協同創新能力建設;組織推進科技基礎資源軍民互通共享;編制軍民融合科技發展規劃;推動軍民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創新交流工作;組織實施軍民融合科技創新項目。
(七)綜合執法股。擬訂醫藥工業、裝備製造工業、亞麻紡織、原材料工業等行業的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貫徹執行石化、醫藥、裝備製造、亞麻紡織、原材料等行業的規章和技術標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研究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專項工作的實施;負責行業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負責對違反《黑龍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條例》和《綏化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暫行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
(八)科技創新股。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和措施;貫徹執行高新技術產業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抓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國家、省技術創新項目和科技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管理;組織推進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和評定,負責組織申報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驗收和市、縣優秀新產品獎的評選工作;加強產品質量和標準化管理,實施品牌戰略;組織開展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新成果的轉化套用。
(九)商務辦公室。負責實施國家關於商品流通、飲食服務業、流通加工業的法律、法規,並研究擬定當地的標準;制定市場建設規劃和管理措施,提出縣內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推廣新的行銷方式;研究組織實施關係人民生活重要商品的市場調控儲備和風險管理;負責全縣酒類流通市場的監督管理,生化製藥、調味品、肉灌製品、豆製品、化學危險品、特種勞動保護用品的行業管理。
(十)信息化推進股。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指導推進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製造和套用,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推進軟體服務業各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軟體、信息服務業、服務外包產業和相關新興服務業的行業管理,統籌推動“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配合推動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統籌指導全縣工業領域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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