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 外文名
  • 性質
  • 行政級別: 
機構調整,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八)負責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負責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工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推動跨行業等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基於信息技術的新興業態發展。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市網路安全和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重點行業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基礎網路的相關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事務,研究擬訂支持政策措施;指導各地開展相關產業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簽約項目落實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製造業對外合作年度行動計畫,編制發布我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合作指南;研究協調產業轉移示範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煤炭行業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研究擬訂全市煤炭及煤層氣發展政策;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安全生產許可、生產能力監管、安全評價機構資質、安全設施設計審核和標準化建設;對煤礦建設項目提出行業審核意見;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承擔煤礦機電設施檢驗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全市煤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
(十四)指導推進全市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承擔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分工

與安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職責分工
安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編制煤炭、煤炭清潔利用等相關能源發展規劃、計畫和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等職責,涉及煤炭的部分應徵求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意見。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相關能源發展規劃內制定煤炭工業發展專項規劃,統一負責煤炭工業管理職責。安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或上報國家、省投資主管部門、能源行業主管部門審批、核准煤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須徵求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意見,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提出行業審核意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行業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有關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指導行業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組織研究製造業高質量發展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工業和信息化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協調工作;組織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建議;承擔重要檔案、綜合性理論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全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
(三)規劃發展科。組織擬訂全市工業發展規劃;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產業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技術改造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事務,指導開展產業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項目落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製造業對外合作年度計畫;實施“走出去”戰略,推進國際產能合作、併購、技術引進等;統籌推進區域產業合作、校企合作。
(四)運行監測協調與安全生產科。監測分析全市工業日常運行情況,分析市內外工業形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工業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相關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廣;參與相關行業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相關工作;承擔工業應急管理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五)中小企業科。負責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建議;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創業輔導等服務體系建設。
(六)材料工業與軍民融合發展科。承擔鋼鐵、有色金屬、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新材料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家、省、市內外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統籌擬訂軍民產業融合發展和新興領域融合發展的政策、制度、規劃;承擔軍民產業融合發展和新興領域融合發展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與軍工集團及其他單位、地區戰略合作的協調落實;負責軍工技術轉民用產業發展的指導工作;承擔地方企事業單位參與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工作;負責軍民融合產業示範基地(園區)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軍工與民參軍單位互動平台搭建與對接工作;擬定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信用評價工作;負責民爆行業安全監管工作;對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及銷售安全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規違法行為;承擔民用爆破器材行業技術、質量、標準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發展,負責行業統計工作;協調處理軍工廢舊炸藥和火工品;承擔市委軍民融合辦日常工作。
(七)裝備工業科。承擔全市通用機械、汽車、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型裝備、新能源及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消費品工業科。承擔輕工、紡織、家電、工藝美術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促進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承擔食品、醫藥和鹽行業管理工作;提出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規劃、重點專項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規範條件、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管理食鹽專營工作,負責食鹽生產、批發企業的審核、許可工作;落實國家和省糖精生產計畫,承擔食鹽儲備行政管理、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市級藥品儲備管理。
(九)科技與電子信息科。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專項和產業化示範工程的實施,指導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產學研用相結合;組織擬訂管理行業科技成果、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承擔電子信息、生物醫藥、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工業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等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按規定許可權審核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十)信息化發展科。負責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擬訂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協調推進經濟和社會領域信息化套用;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套用;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推動智慧型製造、服務型製造等新型製造模式發展,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促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產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工業網際網路、人工智慧等新興業態發展;指導協調工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套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指導協調全市網路安全和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研究擬訂相關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監督重點行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網路安全保障工作;統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推動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安全領域技術、產品和服務的推廣和套用;協調處置網路安全重大突發事件及相關應急工作。
(十一)節能與綜合利用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規劃、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推廣套用。
(十二)煤炭工業管理科。負責擬訂全市煤炭行業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煤炭行業發展專項規劃;統籌全市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產業結構調整;負責煤礦企業從業人員資質監督管理;對煤礦建設項目提出行業審核意見;按規定許可權核准煤礦技術改造項目;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煤礦生產能力審核;承擔煤礦機電設施檢驗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審核;負責全市煤礦建設項目監督管理;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煤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重點監管市屬煤礦企業,指導縣(市、區)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煤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安全專項整治;負責煤礦安全評價機構資質和煤礦安全設施設計審核;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
(十三)企業改革科。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研究提出國有企業及集體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起草企業改革改制重要檔案和報告;編制全市國有企業及集體企業改革工作計畫和工作目標;負責審批全市國有企業及集體企業改革方案,組織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推進和落實企業改革工作;組織指導相關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做好企業關閉破產有關工作;負責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人事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行政編制

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局長:孫建國
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副書記、一級調研員:孫用璽
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李立軍、王福的
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閆宇宙、郝魁生
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康錦州
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二級調研員:牛文君
安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四級調研員:許群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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