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養老服務專項規劃(2021-2035)

《北京市養老服務專項規劃(2021年-2035年)》是由北京市民政局聯合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共同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養老服務專項規劃(2021-2035)
  • 發布單位: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
內容解讀
《規劃》堅持“老殘兒一體發展”原則,全面建成全面覆蓋、城鄉統籌、獨具北京特色的“三邊四級”精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體系。
《規劃》指出,到2025年,全市千人養老床位數將達到7張,建立起與北京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當、城鄉一體的精準養老服務體系。實現養老服務設施均衡布局,街鄉鎮養老照料中心和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全覆蓋,街鄉鎮養老服務聯合體和市區養老服務聯動支援機制不斷推進,京津冀區域養老服務協同發展深化拓展。
到2035年,北京市千人養老床位數將達到9.5張,全面建立街鄉鎮養老服務聯合體和市區養老服務聯動支援機制,失能失智老年人90%以上可獲得優質高效的長期照護服務,老年人可享受便捷可及、品質較高的養老服務。
《規劃》人群覆蓋北京市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常住老年人、60周歲以下殘疾人和18周歲以下困境兒童以及其他有照護需求的特殊群體,為北京市常住老年人口中有長期持續照護需求的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規劃養老床位。
《規劃》介紹,根據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保障能力,針對本市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常住老年人,劃分以下三類人群為基本養老服務對象:一是具有本市戶籍的城市特困人員(原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特困人員(原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等城鄉特困老年人托底保障群體;二是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齡老年人等困境保障群體;三是失能、失智、重度殘疾、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重點保障群體。
值得關注的是,《規劃》重點強調了保障養老服務空間供給方面的內容,規定以各級政府承擔的基本養老服務保障責任為切入點,聚焦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堅持養老服務的公益屬性。為基本養老服務對象就近提供集中照護服務的,供地採用行政劃撥方式;為非基本養老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實行低成本供應土地。堅持養老服務設施“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現狀養老服務設施與規劃存在重大衝突的,應至少在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區域規劃綜合實施方案中優先落實養老服務設施新點位後再調整,一般應先落點、再建設、最後拆除。
《規劃》稱,將全面開放養老服務市場,促進養老服務消費,使社會力量逐步成為提供養老服務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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