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於行政執法協調工作的若干規定》是在北京市實施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關於行政執法協調工作的若干規定
- 實施地區:北京市
《北京市關於行政執法協調工作的若干規定》是在北京市實施的地方法規。
《北京市關於行政執法協調工作的若干規定》是在北京市實施的地方法規。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發〔2004〕1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行政執法責...
北京市關於行政執法協調工作的若干規定 北京市行政處罰執法資格管理辦法 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 十三、 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一) 行政複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 (二) 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 最高...
《北京市人防行政執法管理辦法》是為了健全北京市人防行政執法體系,綜合實施人防行政執法,加強對人防行政執法工作的管理和監督,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條例》以及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結合北京市人防...
《意見》指出,行政執法監督作為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工作的內部層級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統籌行政執法工作的基本方式。構建全面完善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系,對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系建設,要堅持...
第十章 行政執法協調工作若干規定 第五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以下協調事項:(一)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發生的與執法職責有關的爭議;(二)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發生的與執法依據適用有關的爭議;(三)行政執法部門之間在履行執法職責中的銜接和配合,包括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工作配合等;(四)其他在行政執法中需要協調的事項。...
具體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並向社會公布。同時,《條例》指出,街道辦事處應當堅持黨建引領“街鄉吹哨、部門報到”,並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要求,及時回應、解決人民民眾的訴求。《條例》中還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街道辦事處考核和激勵制度,其工作人員的收入水平應當高於區級行政機關同...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按照國家、北京市、海淀區相關規定要求,組織新入職以及交流轉任人員參加執法資格培訓,取得行政執法證後方可從事具體行政執法工作。區城管執法監察局定期組織人員執法資格審查,並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的發放、暫停、取消、恢復、失效和丟失補領等相關工作。人員調出(含退休、辭職、辭退人員)城管執法系統時,應...
9.鄉村振興促進條例(根據立法工作進程適時推進)(市農業農村局起草)(二)政府規章項目(10項)1.實施行政處罰程式若干規定(修訂)(市司法局起草)2.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定 (市消防救援總隊起草)3.稅收徵收保障辦法(修訂)(北京市稅務局起草)4.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管理辦法 (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起草)5....
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印發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實施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畫實施方案。落實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加強非現場檢查等執法手段創新。修訂本市實施行政處罰程式若干規定,舉辦全市行政執法人員職業技能競賽。推進“6+4”一體化綜合監管改革,拓展市級試點場景至...
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長安街及其延長線市容環境景觀管理規定》,建立長安街及其延長線市容環境景觀長效管理機制。開展“三山五園”地區環境整治提升。重點圍繞香山周邊及重要道路(香山路、黑山扈路、廂紅旗路、廂紅旗西路、玉峰路等)沿線開展違法建設拆除、外立麵粉飾、牌匾標識規範、綠化景觀提升、道路修復、架空線...
(二)將第二十三條修改為:“職業介紹機構組織各類職業招聘洽談會,應當制定相應的組織實施辦法、應急預案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對參加職業招聘洽談會的招聘單位的主體資格真實性和招用人員簡章真實性進行核實,對招聘中的各項活動進行管理,並按照《北京市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安全許可。”...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文。...對在行政複議中發現行政機關有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情形,要按照規定提出糾正問題、加強管理以及建立健全
八、《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居民樓郵政工作的若干規定》(1992年12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1號令發布)1、刪去第三條第一款中的“區、縣郵政(電)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居民樓郵政管理工作。”2、刪去第十四條。九、《北京市郵政特快專遞經營活動管理辦法》(1999年4月29日...
如前所述,《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之前規定的對“黑計程車”可以扣押的條款已被停止執行,目前,本市對“黑計程車”的查處手段明顯不夠。考慮到查處非法客運經營工作的緊迫性,全面修訂《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時機尚不成熟,有必要借鑑上海等地的做法,通過制定單行的地方性法規,將實施多年且行之有效的,...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發現,制止,報告和查處工作監督管理辦法》意為提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效能,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監督管理,根據《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對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發現、制止、報告和查處工作的通知》、《國土資源...
落實新版《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關停麗澤等6個長途客運站,緩解中心城區交通壓力。加大交通違法打擊力度,搭建“一組兩辦”組織架構,建立“黑車”治理長效機制;印發“黑車治理”專項行動方案,推進委託執法和行政強制執行工作,形成執法閉環。制定執法工作規則、執法工作協作辦法,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在全國...
區環保局:監督對生活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對違法違規建設進行環境評估,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建設項目依法進行處罰。懷柔自來水公司、懷柔供電公司等部門要按照《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有關規定,對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施工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一律不予...
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實行免費開放的城市公園、博物館、紀念館等,由旅遊行政部門向社會公示。第三十一條 故宮、天壇、頤和園、八達嶺長城、明十三陵、周口店北京人遺址等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景區實行講解員管理制度。在前款所列景區內為團隊旅遊提供講解服務的,應當取得景區講解員證。景區講解員由景區負責管理,經...
健全議事規則,修改主任會議議事規則,細化議事流程、改進匯報方式,提升議事效率;狠抓常委會會議和主任會議質量,完善議題報告程式、明確出席列席範圍、最佳化公民旁聽流程,對審議意見書規製作出具體規定,邀請市監察委員會負責同志列席常委會會議。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常委會月度重點工作調度會制度,加強整體統籌和督促落實。專項...
穩步推進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在城市副中心開展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開展適合科技型企業的個性化融資服務,推動城市副中心開展智慧財產權保險業務試點並制定支持政策。積極推進城市副中心開展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試點,落實好重點領域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制定風險防控清單,明確風險點和防控措施,提高風險防範精準度。29....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市委十五條意見、區委十八條意見和《關於改進會風文風和工作作風的若干措施(修訂)》,加強會議統籌,能合併堅決合併,能召開電視電話會的堅決不集中開會。區政府全體會議一般每年召開1至2次,區政府常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3至4次,區長專題會一般每周召...
委託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應當主動、及時與應訴行政機關法制工作機構聯繫,反映訴訟過程中的情況和問題,對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文書、檔案、書面意見等,應當經應訴行政機關法制工作機構審核後提交。第二十二條應訴人員應當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
二、關於立法工作 一年來,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水土保持條例、統計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實施工會法辦法、北京市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5項法規;對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進行了三審;對制定行政程式條例、實施可再生能源法辦法,修訂預算監督條例進行了立項論證;對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進行了預案研究;對實施婦女權益保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統籌轄區內的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執法事項。第六條 市和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規定對小作坊、小餐飲店和小食雜店實施監督管理,城管執法部門依照本規定對食品攤販實施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1] 國辦發〔2017〕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住宅租賃和非住宅房屋租賃他人居住的,依照本規定管理。第三條 房屋租賃管理堅持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實行屬地管理。第四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出租房屋管理機構。出租房屋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房屋租賃管理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等綜合管理工作。公安...
對黑網咖要始終採取高壓態勢,堅持露頭就打、絕不姑息。要加強協調配合,開展聯合執法,確保取締工作有力、有效。對已經查處的黑網咖要記錄在案,定期回查。對明知是黑網咖而為其提供接人服務或租賃場所等行為,應當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五條等的規定,嚴厲處罰。要充...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
有的可以署自己的名,有的則必須回所屬行政機關蓋章,即以設立它的工作部門的名義實施行政行為。如前述工商所條例第8條規定,除對個體工商戶和集市貿易中的違法行為以自己的名義處罰外(不含吊銷營業執照)工商所的具體行政行為就是區、縣工商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作為區縣國(地)稅務局的稅務所有以自己的名義作出...
第三十六條 監察機關嚴格按照程式開展工作,問題線索處置、調查、審理各部門應當建立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調查、處置工作全過程監督管理,設立相應的工作部門履行線索管理、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管理協調職能。第三十七條 監察機關對監察對象的問題線索,按照有關規定提出處置意見,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