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肉類食品協會

北京市肉類食品協會是經北京市商業委員會和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登記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北京市肉類食品協會第一批會員單位計86個,包括:畜禽飼養、經營、屠宰、加工、冷藏、地方社團、連鎖零售等企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肉類食品協會
  • 登記機關:北京市商業委員會
  • 性質: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
  • 會員單位:地方社團、連鎖零售等企事業單位
協會簡介,自律公約,

協會簡介

北京市肉類食品協會是經北京市商業委員會和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登記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
協會宗旨是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團結肉類食品行業企業,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國家政策法令,遵守社會公德,增強行業凝聚力,對政府和企業雙向服務,加強行業自律管理,維護會員企業的合法權益,規範企業經營行為,為促進企業的改革發展,振興肉類食品行業、繁榮首都肉類市場、為北京“放心肉”工程服務。
協會任務是組織學習、宣傳、貫徹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肉類食品行業政策法令;配合政府主管部門開展調查研究,向政府提出行業發展的建議;接受政府委託,協助政府職能部門擬定肉類屠宰加工及肉製品加工的生產技術、產品質量、行業標準,對重大技術改造、引進、投資與開發進行前期論證,參與肉類食品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工作;建立健全自律機制,制定行規、行約、開展行評、行檢,規範行業企業行為,促進公平競爭,提高行業整體素質;維護會員單位和肉類食品行業的合法權益,協調內外關係,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和行業的意見和要求;聯繫國內外同行業組織和機構,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及優秀科研成果的鑑定與推廣套用,表彰優秀項目、先進個人和先進企業;開展各類技術培訓和諮詢服務,提高行業企業技術水平;建立網站,開辦肉協會刊,發布行業信息,進行雙向傳遞;開展國際、國內交流,組織商品交易會、展示會和肉類食品品牌推介等;按照市場規則,規範、協調、發展專業委員會及地區性肉類行業協會;承辦政府及企業委託的各項工作。
北京市肉類食品協會第一批會員單位計86個,包括:畜禽飼養、經營、屠宰、加工、冷藏、地方社團、連鎖零售等企事業單位。
北京市肉類食品協會
北京市肉類食品協會組織機構

自律公約

北京肉類食品協會自律公約
肉類食品行業是國民經濟重要的組成部分,肉類食品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讓消費者吃上“放心肉”是時代的呼喚,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也是肉類行業的神聖職責。國家和北京市將建立食品安全體系,整頓和規範肉類食品市場作為重點工作。為配合政府這一重點工作的實施,我們肉類食品協會在會員企業中深入開展生產經營“放心肉”活動。我們的口號是:“放心的肉食品——滿意服務是我們的工作追求。我們決心在各級政府的關懷和領導下,從每個企業、每個環節做起,向廣大消費者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為此我們向全社會發布北京肉類食品協會自律公約。
一、增強法制觀念,規範生產經營。各企業認真貫徹《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食品衛生法》、《產品質量法》和《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定期向職工開展普法教育,做到自覺學法,模範守法,依法規範生產經營行為。各企業必須要有規章制度,各個環節要有明確的崗位責任制並不斷檢查落實,保障肉食產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實行生產化生產,做到規範化服務。各企業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生產設定標準條件,不斷採用先進的工藝流程,實行工廠化生產,科學化管理,標準化檢驗,規範化服務。實施名牌發展戰略,把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的肉類食品奉獻給消費者,讓顧客放心,使民眾滿意。
三、加強質量監控,確保產品質量。各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衛生質量檢驗機構,嚴格把好質量控制關鍵點:1、把好活體畜禽和白條肉進廠檢驗關。沒有產地檢驗合格證、非疫區證明或疫害活畜禽、生肉,不準屠宰和加工製品。2、把好屠宰加工關。做到有宰必檢,有製品必檢,屠宰與加工同步進行。3、把好出庫檢驗關。對檢驗合格的肉類產品,由廠方依法出具肉品檢驗證明方能出廠和上市買賣,實行冷藏車運輸,防止污染。4、把好不合格產品處理關。對檢驗出的病害畜禽產品及加工製品,要依法進行無害化處理,不準投放市場。樹立“以質量求生存,以管理求發展”的理念。
四、遵守商業道德,樹立企業形象。堅持為民、便民、利民的服務宗旨,牢固樹立顧客至上的服務意識,遵守“合法經營、公平交易、文明經商、誠實守信”的商業道德,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五、加強社會監督,抵制不正當競爭。各企業要自覺接受政府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對肉食品質量的監督,歡迎各界對企業提出批評建議,督促和鞭策我們不斷改進工作,並積極配合政府執法部門開展打假活動,整頓秩序市場秩序,反對不正當競爭。
六、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本自律公約,是規範企業生產經營,加強行業自律管理的行規、行約,各企業應認真履行自律公約,積極參加生產經營“放心肉”活動。對開展活動成績顯著的單位,協會將予以表彰;對不履行自律公約的單位,視情節、情況予以幫助改進、批評教育;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的,由常務理事會研究並提出處理意見。
本自律公約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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