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監督管理辦法

《北京市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監督管理辦法》由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發布,通過開展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評價,將全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狀況進行分級,加強信用評價結果套用,提高事中事後監管效能,規範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提升消防技術服務質量,進一步最佳化消防技術服務市場環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監督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31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5月31日,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發布《北京市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內容解讀

實行信用等級評價積分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等級評價採用積分制,分值由基礎分、減分、加分構成,賦予每個信用主體同樣的基礎分值,在此基礎上,設定減分項、加分項,對失信者懲戒減分,對守信者激勵加分。市消防救援總隊綜合1個信用評價周期內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積分情況,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狀況劃分為優(A、A-)、良(B+、B、B-)、中(C+、C、C-)、差(D)四等九級。信用評價周期為1年,評價結果每年更新。
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中,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差異化監管:對B級以上機構,合理降低抽查比例,適當減少檢查頻次;對B-級以下機構,合理提高抽查比例,適當增加檢查頻次。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根據信用等級分類實施;對信用等級A-以上機構,實行“首違不罰”,運用指導約談、警示告誡等柔性執法方式糾正違法行為。另外,消防救援機構還將對委託信用等級C+以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執業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火災高危單位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提高監督抽查頻次。
強化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市消防救援總隊將向社會公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等級評價結果,將消防救援機構給予行政處罰的一般、嚴重違法行為列為消防安全違法失信行為進行公示,並將其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進行公示。同時,相關部門和機構將在信用評價、監督檢查、行政管理、公共服務、投融資、貸款、保險等工作中查詢和使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失信信息,進行聯合懲戒。
實行信用修復機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違法失信行為公示期屆滿《北京市消防系統行政違法行為分類目錄》規定的最短公示期,並已經自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中規定的義務,主動消除危害後果和不良影響的,可以向市消防救援總隊提出信用修復申請。市消防救援總隊將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進行核實,做出修複決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