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昌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昌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是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負責全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昌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辦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太安胡同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2.承擔保障本區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擬訂住房保障、危舊房改造和棚戶區改造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承擔推進本區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研究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貫徹落實直管公房經營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
4.負責本區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工程項目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許可;負責為中央、市屬企事業單位在昌工程項目和房屋管理提供協調服務。
5.負責本區房屋徵收拆遷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房屋徵收拆遷規劃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屋拆遷、評估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拆遷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和拆遷許可工作。
6.承擔本區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推動建築行業發展的責任。研究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市場主體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
7.承擔本區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貫徹實施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管理;負責本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北京市昌平區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8.承擔指導、規範本區村鎮建設的責任。落實村鎮建設工程技術標準;負責村鎮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技術服務;組織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9.承擔本區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研究編制建築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標準,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負責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
10.承擔本區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發展的責任。研究擬訂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及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
11.承擔本區房屋管理的責任。負責房屋登記、落實私房政策管理;負責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負責房屋防汛工作。
12.組織制定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業從業人員監督管理。
13.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文書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接待聯絡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衛生、文體、交通安全、車輛、綜合治理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機關及所屬單位年度預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編制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性行業發展規劃。組織重大問題的調研以及綜合性文獻資料的編纂。負責本系統統計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電子政務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信息網路建設工作。
(二)信訪科(法制科)
負責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來信來訪的受理、轉辦、督辦和回復等信訪程式性工作,以及矛盾糾紛排查與調處、維護穩定工作;負責政風行風熱線、便民信箱的相關工作;負責研究、分析信訪情況,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工作。
(三)徵收拆遷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房屋徵收拆遷方面的法規、規章;負責編制申報房屋徵收拆遷年度計畫;負責房屋徵收拆遷監督管理和重大項目徵收拆遷的協調工作;負責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審批,負責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實施方案的審批;負責未完成拆遷補償安置的建設項目的轉讓審批;負責本區房屋徵收拆遷的監督工作;負責房屋拆遷、評估企業的監督管理。
(四)工程建設管理科
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協調和監督管理;貫徹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方面的法規、規章;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建設工程契約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及監督管理工作。落實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審批項目的統籌、協調、整合等工作;負責制定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流程、審批標準、質量標準及規範等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
(五)建築業管理科
負責本區建築市場管理;編制本區建築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貫徹落實建築企業資質管理法規、規章;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對本區建築業企業資質初審;負責人員資格、執業資格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建築業企業、工程建設監理企業、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監督管理;負責外埠和境外建築業企業在昌的監督管理;負責引導、促進本區建築業企業開拓外埠和境外市場;協調處理建築工程款結算糾紛。
(六)工程安全質量管理科(安全生產科)
負責住建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工程質量和應急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建設工程安全質量專項檢查工作;貫徹落實市、區安全生產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的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綠色施工監督管理;負責建築起重機械備案和安全使用監督管理;負責對建設工程安全、質量事故調查及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理;組織協調施工現場防汛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本區建設工程方面應急預案;督促、指導、檢查各部門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演練與突發事故(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負責全區建設工程、房屋管理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值守管理工作;承擔北京市昌平區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管的牽頭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年度或階段性重點工作方案制定、協調督促、統計匯總、信息報送等工作。
(七)物業管理科
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有關物業服務與管理規章制度及標準;推進物業服務行業發展,負責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企業資質以及選聘前期物業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組織推廣示範項目;負責指導與業主大會有關工作的開展;負責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綜合管理工作。
(八)房屋安全管理科
貫徹執行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措施;負責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及直管公房的修繕管理工作;協調指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及使用工作;負責危險房屋排險解危治理及抗震加固工作;負責組織房屋安全檢查,負責本區房屋防汛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鑑定的管理。
(九)房屋市場管理科
貫徹落實房屋交易、房屋產權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負責本區房屋交易市場管理工作。負責本區房屋交易的統計分析。負責本區商品房預售許可初審工作。負責本區商品房現房銷售備案工作。負責房產測繪成果審核、檔案管理工作。落實私房政策。
(十)房地產開發管理科
負責房地產開發市場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房地產開發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房地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及信用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項目新建小區住宅與公共設施、基礎設施同步交付使用建設方案的審核和綜合驗收工作。
(十一)房屋租賃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本市房屋租賃、房地產經紀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房屋租賃市場管理。負責本區房屋租賃方面的統計分析。負責本區房地產經紀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二)住房保障科(住房保障辦)
負責宣傳貫徹城鎮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本區住房保障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對駐區中央、市屬及區屬單位房改方案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區屬單位售房款支取審核工作;研究擬訂本區住房保障、危舊房、棚戶區改造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房源分配管理;指導住房保障對象的資格審核管理;組織開展相關政策宣傳和交流合作。
(十三)建築節能與村鎮建設科
負責擬訂建築科技、建築節能、建築材料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等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負責建築材料市場準入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材供應企業信用管理;負責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推進節能省地型住宅建設;負責村鎮工程建設標準的宣傳貫徹並指導實施;貫徹落實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指導新型抗震節能民居示範工程建設和既有農宅抗震節能改造工作;負責全區農村建築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小城鎮建設項目的申報、審批和檢查落實;負責全區舊村改造推進、試點村申報、項目報批檢查和落實工作。
(十四)政工科
負責本系統黨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建設、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宣傳、意識形態、統戰、武裝、工會、婦聯、共青團、反邪教、離退休老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聯繫有關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的相關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領導信息

王志剛: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黨組成員、書記;區住房城鄉建設委主任;二級巡視員
主持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全面工作。
曹 棟: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黨組成員、區紀委區監委駐區住房城鄉建設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履行區紀委、區監委賦予的紀檢監察工作
包立秋: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黨組成員、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三級調研員
負責分管領域黨建工作,負責精準扶貧、房地產開發、科技、建築節能與建材管理、村鎮建設服務管理工作,承辦黨組交辦的其它事項。分管建築業管理科、房地產開發管理科、建築節能與村鎮建設科、建築節能與村鎮建設科(小城鎮建設工作組)。
李恆罡: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黨組成員、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負責分管領域黨建工作,負責棚戶區改造、房屋市場管理、住房補貼發放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工作,承辦黨組交辦的其它事項。分管房屋租賃管理科、房屋市場管理科、住房保障科(住房保障辦)、北京市昌平區房屋交易事務中心。
魏福順: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黨組成員、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負責分管領域黨建工作,負責房屋管理、物業小區管理、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承辦黨組交辦的其它事項。分管房屋安全管理科、物業管理科、北京市昌平區物業小區管理中心、北京市昌平區房屋安全鑑定站、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公室。
曹 煜: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黨組成員、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新聞發言人,駐區政務中心首席代表,負責分管領域黨建工作,負責重大項目建設協調、建設工程管理、固定資產投資工作,承辦黨組交辦的其它事項。分管重大辦(徵收中心協調科)、工程建設管理科、北京市昌平區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派駐區政務中心工作組。
張文靜: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負責分管領域黨建工作,負責信訪、法制、綜合治理、維穩、財務、審計、綜合研究和檔案管理工作,承辦黨組交辦的其它事項。分管辦公室、信訪科(法制科)、辦公室(財務組)、辦公室(審計組)和北京市昌平區建設工程檔案中心。
張海英: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負責分管領域黨建工作,聯繫離退休一黨支部、離退休二黨支部。負責黨建、宣傳文化、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統戰、人事、武裝部、群團和後勤管理工作,承辦黨組交辦的其它事項。分管政工科、政工科(督查組)、武裝部、工會、辦公室(後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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