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行社服務規範指引

2023年9月18日,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發布關於印發《北京市旅行社服務規範指引》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旅行社服務規範指引
  • 發布時間:2023年9月
發布背景,指引全文,

發布背景

“中秋”、“國慶”兩節將至,為進一步規範旅行社和導遊執業服務行為,依據《旅行社地接服務規範》(DB11/T 1925-2021)、《一日游服務質量要求》(DB11/T 744-2023)、《導遊服務規範》(GB/T 15971-2010)等標準,特制定《北京市旅行社服務規範指引》、《北京市導遊服務規範指引》,請在日常監管工作中加強對旅行社的宣貫和培訓,督促旅行社落實,切實提升旅遊服務質量和水平,展示首都良好旅遊形象。

指引全文

北京市旅行社服務規範指引
(1.0版)
一、規範經營
使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與遊客簽訂電子契約並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更改旅遊行程和服務內容。依規如實填報旅遊團隊電子行程單。規範簽訂組團社和地接社電子合作協定,明確接待遊客的各項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聘用導遊和領隊應依法簽訂勞動契約,依法支付勞動報酬,不得收取押金、管理費等不合理費用,自覺做到合法依規誠信經營。
二、規範行銷渠道
在廣告、行銷和招徠活動中,真實、準確宣傳,不得虛假、誇大宣傳旅遊產品和服務,不得誤導消費者。要為旅遊者提供詳細、準確、及時的旅遊信息,包括旅遊線路、景點、酒店、交通工具等方面內容和標準。
三、建立投訴處理部門
及時妥善處理遊客投訴和退團退費糾紛,設立專門的投訴受理部門和專職人員,保留好投訴記錄。定期對服務質量進行內部評估並完善監督機制,根據遊客反饋和投訴情況持續改進,不斷提升遊客滿意度。
四、加強導遊和領隊教育和培訓
以導遊和領隊提供專業講解和周到服務為目標,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導遊和領隊服務標準和安全生產等方面培訓,確保導遊和領隊理解並能夠執行服務標準,能夠按照國家標準《導遊服務規範》提供服務,保證良好服務態度和服務水平,確保導遊和領隊熟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採取有效措施保護遊客安全。
五、抵制亂象
監督導遊和領隊嚴格執行接待計畫,不得擅自增加、減少旅遊項目或增加另行付費項目,不得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不與非法、信譽差的購物場所合作,鼓勵為遊客提供證照齊全、信譽好的購物區域資訊,並協助遊客處理購物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六、確保食品安全
按照旅遊契約約定為遊客安排證照齊全的正規餐飲場所,提前確認餐飲場所環境衛生整潔、餐飲具清洗消毒到位、食材無腐敗變質、食品為新鮮製作。
七、確保交通安全
嚴格落實旅遊包車安全制度,與正規交通運輸企業簽訂規範的租車協定,使用具備合法旅遊客運資質、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督促導遊和領隊出團時要核實駕駛員身份,提醒駕駛員檢查車輛狀況、不超速、不超員、不超載、不疲勞駕駛,避免夜間走山路。督促導遊在車輛行駛中落座“導遊專座”並示範提醒遊客系好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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