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設工程綠化用地面積比例實施辦法》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行政法規,1991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建設工程綠化用地面積比例實施辦法
- 實施日期:1991年1月1日
《北京市建設工程綠化用地面積比例實施辦法》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行政法規,1991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建設工程綠化用地面積比例實施辦法》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行政法規,1991年1月1日起施行。內容簡介北京市建設工程綠化用地面積比例實施辦法(1990年11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1991年1月1...
綠地系統規劃確定的各類綠化用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綠線管理。第十三條 市和區綠地系統規劃應當包括各類綠地的功能形態、綠地指標、綠地布局面積和控制原則等內容。區綠地系統規劃還應當包括分期建設計畫和建設標準等內容。綠地防火設施建設...
第十三條各項建設工程,應當安排一定的綠化用地,其所占建設用地面積的比例為:(一)新建居住區不低於30%,並按居住人口人均2平方米的標準建設公共綠地;居住小區按人均1平方米的標準建設公共綠地。(二)地處三環路以外的醫院不低於45%...
第六條 附屬綠地建設,規劃綠地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的,建設單位應當在綠化工程開工30日前,通過首都園林綠化政務網,線上填報《建設工程附屬綠地開工告知書》,並將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報送綠地項目所在區、縣園林綠化局。第七條 ...
已建成公園的綠化用地比例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不得新建、擴建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第二十條 公園設計必須確定公園的遊人容量,遊人人均占有公園的陸地面積不得低於15平方米。公園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須與城市交通和遊人走向、流量相適應。公園...
北京市綠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綠道保護和管理,合理利用本市綠道資源,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審議通過的《北京市級綠道建設總體方案(2013-2017年)》,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
隨著《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以下簡稱《城市總體規劃》)實施,全市生態控制區占市域面積的比例從73%提升至75%,提前實現《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2035年規劃目標,城鎮開發邊界規模基本穩定在市域面積的14%,限制建設區占...
(三)要求投標人在本地註冊設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在本地擁有一定辦公面積,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等。(四)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將其他施工資質、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投標、加分或中標條件。(五)設定超過項目實際需要的企業...
第一條 根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的《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進行的建設工程,綠化用地面積達不到《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標準,又確需進行建設的,經市城市規劃管理局審核...
第六條 市區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對有代征綠地項目進行規劃驗收時,建設單位應當主動向所在地園林綠化部門或區政府指定部門提出移交代征綠地申請,並簽訂《代征綠地移交書》。移交內容包括代征綠地四至範圍、面積、建(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拆除...
(3) 建設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1995年)(4) 《北京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2003年)(5)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1991年-2010年)》第6條 本次規劃確定的規劃區範圍為北京市行政轄區,總面積為16410平方公里。第7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