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中關村科技園區政策區域範圍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中關村科技園區政策區域範圍的通知》是一部北京市政府相關部門於2002年04月01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中關村科技園區政策區域範圍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2年04月01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
  • 類別:地方法規
  • 生效時間:2002-04-01
  • 發布文號:京政發[2002]10號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發布單位】北京市
【發布文號】京政發[2002]10號
【發布日期】2002-04-01
【生效日期】2002-04-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中關村科技園區政策區域範圍的通知
(京政發[2002]10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加快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合理利用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空間,經科技部批准(國科發高字〔2001〕200號),市政府決定對中關村科技園區政策區域範圍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中關村科技園區昌平園政策區域範圍調整為:東至京密引水渠與九里山交叉處,西至八達嶺高速公路,南至京密引水渠,北至振興路。昌平園政策區域面積仍為5平方公里。
二、將中關村科技園區電子城科技園中不可利用的住宅用地約3平方公里調出政策區,具體範圍是:東至京包鐵路,西至四環路,南至東風南路,北界分別為壩河、酒仙橋路、電子體育場南側路和駝房營路。將望京新興產業區約3平方公里調入中關村科技園區電子城科技園政策區,具體範圍是:東至溪陽東路、京包鐵路,西至廣順北大街、利澤東二路,南至京順路溪陽東路、望京東路,北至望和鐵路。電子城科技園政策區域面積仍為10.5平方公里。
三、將中關村科技園區政策區中,不可利用的公園、綠化用地、中央單位辦公用地等總計28.9平方公里調出政策區。將清河地區、馬連窪地區、西城區德外大街以西地區和朝陽區大屯地區、中關村軟體園和生命科學園共約25.7平方公里調入中關村科技園區政策區。具體範圍是:
(一)清河地區:東至西三旗東路、建材城中路,西至京包鐵路,南至清河,北至西三旗路。面積約為10.5平方公里。
(二)馬連窪地區:東至樹村路,西至農大路、京密引水渠一線,南至清河,北至東北旺路,面積為7.5平方公里。
(三)西城區德外大街以西地區和朝陽區大屯地區:其中西城區部分為東至德勝門外大街,西至新街口外大街,南至北二環路,北至北三環路和西直門外大街以北北京展覽館周邊地區;朝陽區部分為東至北辰西路,西至八達嶺高速公路,南至北土城西路,北至科薈西路。面積約為5平方公里。
(四)中關村軟體園和生命科學園:其中軟體園部分為東至上地西路,西至規劃軟體園西路,南至規劃軟體園南路,北至規劃軟體園北路;生命科學園部分為東至京包鐵路,西至京包公路,南至北清路,北至規劃生命科學園北路。面積約為2.7平方公里。
四、中關村科技園區政策區域範圍調整工作由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會同有關地區、部門具體實施,對新劃入的區域要儘快理順管理體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落實高新技術產業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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