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限制,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政府行為而對雇員資格、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和範圍等方面進行的限制。例如,有的國家港口規定,裝卸作業必須由其國有的裝卸公司,並且該公司只能雇用本國公民,即是一種勞動限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限制
- 定義: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政府行為而對雇員資格、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和範圍等方面進行的限制制
勞動限制,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政府行為而對雇員資格、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和範圍等方面進行的限制。例如,有的國家港口規定,裝卸作業必須由其國有的裝卸公司,並且該公司只能雇用本國公民,即是一種勞動限制。
勞動限制,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政府行為而對雇員資格、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和範圍等方面進行的限制。例如,有的國家港口規定,裝卸作業必須由其國有的裝卸公司,並且該公司只能雇用本國公民,即是一種勞動限制。勞動限制往往會帶來暫時缺...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契約,從而形成勞動關係;也可以與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分別訂立勞動契約,建立雙重或多重勞動關係。一些地方立法已經突破了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禁止建立雙重或多重勞動關係的限制,如上海市頒布的《上海市勞動契約條例》中規定,非全日制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建立雙重或多重...
資產階級政府迫於上述情況,制定了限制工作時間的法規,從而促使了勞動法的產生。1802年英國通過了《學徒健康和道德法》,這就是現代勞動立法的開端。1864年,英國頒布了適用於一切大工業的“工廠法”。1901年英國制定的《工廠和作坊法》,對勞動時間、工資給付日期、地點以及建立以生產額多少為比例的工資制等,都做了...
勞動社會控制 勞動社會控制,為維護社會秩序,對勞動者的行為進行約束與限制,並納入一定規範之中,以防止越軌行為的發生。可分為自主控制和外力控制。前者指勞動者將一個勞動組織的行為規範內化為自覺的行動。後者指勞動組織或個人運用制裁或獎勵去影響勞動者的行為。又分為正式控制和非正式控制。
沒有法定的單方解除契約的理由,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契約。也就是說,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的解除,法律賦予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解約權是不對等的,勞動者具有自由解除權,用人單位的解除權則受到嚴格限制。這與民商事法律中賦予契約雙方當事人平等的解約權顯然不同。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具有優於定期勞動契約的...
草案規定的補償標準是原工資的100%!有人認為這個標準偏高,有資料顯示,在已開發國家中,法國的這一標準是最高的,也僅達到50%,沒有100%。因為他們認為競業限制是對勞動能力的限制,不是喪失。按100%的補償標準是難以承受,過高補償就可能把用人單位整垮,不利於更多的人就業。不過,也有人認為,只有較高的補償...
在中國經濟大省、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廣東,有政協委員拿出了一份讓人啼笑皆非的提案:建議適當限制外省農民工。理由是“目前廣東省內18-20歲之間的閒置勞動力近千萬”,方法是“學習香港、新加坡的經驗,對省外農民工增加收費”。背景介紹 限制外省勞工?別忘了,深圳是全中國人民的深圳,廣東也是全中國人民的廣東。也...
對勞動契約的違約金、競業限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等問題,以及集體契約爭議、人事爭議、社會保險費爭議、工傷賠償爭議、欠薪逃匿糾紛等問題,確定根據勞動用工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的調整狀況,按照“成熟一個、制定一個”的方針,適時出台解釋。從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開始起草《解釋二》,並廣泛徵求社會各界...
但正確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法律賦予企業此項權利的同時,為了防止此項權利的濫用導致員工合法權益受損而設定了相應的限制條件,這些限制條件主要包括三項:①規章制度的內容要合法,即規章制度的內容不能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等相違背;②規章制度要經過民主程式制定,即企業制定規章制度必須要經過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
一.對新勞動法的套用案例或解讀,注意:其中對部分問題進行了詳盡的法律舉證或幫助,多數典型問題將在裡面找到答案。限制契約短期化 一份對各地用工市場的調查顯示: 60%以上的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契約是短期契約,契約期限大都在1年之內,勞動契約短期化傾向明顯。有專家認為,新法的一大亮點就是著力解決勞動...
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待。(三)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契約期限內。也就是說,不管勞動契約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契約,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契約,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契約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試用...
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工作剛剛結束,政務院在《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中規定:“為保證職工健康,提高勞動生產率,為擴大就業面,應有計畫地、有步驟地堅持貫徹8小時至10小時工作制,一切較大的公私合營工礦交通運輸企業均應儘可能實行8小時工作。一切公私企業的加班加點均應受到嚴格的限制。”1956年6月8日中華人民...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一)發生...
綜合工時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用人單位的部分勞動者,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如因工作性質需連續作業的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部分人員,生產經營受...
對於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 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都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 《規定》的有關條款,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取 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 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
綜合工時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仍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分類 中國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有三種,即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中國實行勞動...
工作日(Working Day/Workday)也稱勞動日,是指在一晝夜內職工進行工作時間的長度(小時數)。工作日是以日為計算單位的工作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對於從事受自然和技術條件限制的季節性工作的職工。可適用於忙季工作時間得超過標準工作時間,而閒季工作時間可適當縮短。如地質、石油、製鹽、糖業等。延長工時制的分類 延長工時制的分為限制延長工作時間和允許延長工作時間兩種。①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由於延長勞動時間直接涉及勞動者的休息權,我國法律對在一般條件下...
不定時工作制是一種因工作性質和工作職責的限制,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不能受固定時數限制,而直接確定職工勞動量的工作制度。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企業應當根據標準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準,以便安排勞動者...
二是堅持標準工時制度為主體、特殊工時為補充。勞動法在規定標準工時的同時,考慮到部分行業企業的生產特點,規定了特殊工時制度。特殊工時制度只是針對特殊情況適用,不應該成為多數企業和勞動者廣為適用的制度。三是堅持嚴格限制與適度放寬相結合。特殊工時制度包括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其中,不定時工作制沒...
相關限制 對於可以裁減的人員中,根據《勞動契約法 》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下三類人員屬於企業實施經濟性裁員時需優先留用的人員:(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的;(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的;(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業出現《勞動契約法》...